铀矿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研究

2018-12-22 01:40李焰峰
现代商贸工业 2018年14期
关键词:资源税铀矿矿产资源

李焰峰

(东华理工大学,江西 南昌 330001)

1 绪论

1.1 研究目的及意义

矿产资源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的基础,然而随着当今社会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类对环境的破坏愈发剧烈。尤其是中国核电的发展、国防和能源安全越来越受到关注,铀资源开发强度逐渐增加,为了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性目标,我们必须处理好与自然的关系,与之共处和平发展,那么就必须要减少对铀矿等资源的浪费以及提高其利用率,而我国目前的关于矿产资源方面的制度、法律法规都不尽完善,本文认为完善我国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利于加强生态保护,建立人类环境保护意识,解决人类与环境冲突,贯彻科学的发展观,这也是建立“两型”社会的需要。因此研究我国铀资源开发利用的矿山地质环境生态补偿问题具有非常显著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MingMinShi(2013)研究了生态补偿是环境成本内部化、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缓解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冲突、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提供资金的重要手段。由于利益相关者的不合理分配和不平等分配,迫切需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SibylleStoeckli(2016)研究尽管引入了农业环境计划,但欧洲的农田生物多样性并没有得到普遍的提高。农民在农场规模上对农业环境计划的实施做出决定,因此,评估农场管理与生物多样性之间的生态补偿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以提高农业环境计划的有效性。而在国内研究中,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刘春腊(2013)在中国生态补偿研究进展及趋势中将研究领域划分为急剧上升型、平缓上升型、平缓稳定型和下降型四种类型。

2 我国铀资源开发利用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2.1 相关理论概述

2.1.1 生态补偿机制

现今对生态补偿最普遍的解释有两种,一种是广义的解释,一种是狭义的解释。狭义的解释主要是指人类由于生产生活等给自然和生态造成了一系列破坏和污染,严重的影响了生态系统的平衡,为了自然资源能够可持续发展,人类对破坏和污染的地区进行整治和补偿的等活动。而广义的解释就是人们不仅对环境进行整治规划,还对由于环境污染限制而丧失一些发展机会的居民提供资金技术金钱等方面的补偿,支援当地居民,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通过提高环境整体水平,拉动当地经济发展,从而提高教育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努力做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一致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早日建成绿色社会。

2.1.2 铀矿概述

铀矿作为一种特殊的矿种,是重要的战略资源,事关国家国防的安全和经济安全。目前我国对铀矿资源的开采仍然实行的是专营体制,铀矿采矿权由政府统一管理。很多人可能只是从核武器知道铀这个名词,在其他方面对他还是很陌生,但其实铀矿并不离我们现实生活太遥远,如今世界上很多国家正在开发以铀为基础的核电发电,而我国也紧跟大潮流,积极开采铀矿并研究核能发电技术,预计不久将来真正实现铀矿的军民两用。

2.2 我国铀矿开发利用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规定,对于像铀矿这种特殊并带有放射性的资源,采取审批制度,即在企业进行采矿前必须经由政府部门审核并批准后,发放许可证方能进行后续工作。1987年《核材料管制条例》对核安全局、核工业总公司、国防科工委有关核材料工作的分工进行了细化,改条例并为对铀矿石进行调整,不适应现行的管理体制。而相对于以上法律法规,很多有关铀矿开采的部门规章无论是法律效力还是地位都不能够以对铀矿的开采达到足够的约束力,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内容早已不适应当今的我国管理体制。

2.3 铀资源开发利用带来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2.3.1 铀矿山废气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

氡气是铀矿废气主要的危害成分,它是铀的一种衰变的产物,具有放射性,一部分在开采过程中产生并随着大气从高气压向低气压地方移动,剩下的仍留在矿山石中发生着化学变化。换言之,如果大气中存在氡气,那么危害性是极大的,由于大气的流动性很高,能够携带着放射性物质如氡气接近人体,进入并侵蚀人体。科学实验证明,如果氡浓度过大,能够对人体造成很大程度的损坏,甚至有致癌的风险。

2.3.2 铀矿山废水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

地底下有大量涌动的水,在开采过程中,就会有地表、矿脉的水渗透进来,与铀矿石混合在一起,虽然铀矿并不溶于水,但水具有一定的流动性,能够将一定量带有辐射的元素带离矿山,含有U、Ra226、Th230、Po210等放射性元素加上大量Cu、Zn、Ni、Co、As、Cd 等重金属离子,处理的适当与否决定了生态环境会有多大损坏。

2.3.3 铀矿山废石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

在铀矿开采过程中,有可能会产生相当于开采出来的铀矿石质量1到6倍的铀矿石废石,也就说如果最终开采出1万T的铀矿石,那么也会产生1万T到6万T的废石,那么数量如此庞大的废石将会漫布山野。如果不及时对这些废石进行监管,放射性物质将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我们将无法估量。

3 我国铀资源开发的地质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

3.1 缺乏法律的屏障

我国在法律这方面对矿产资源补偿的保护程度不高,就相关的规定而言,1993年12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这是我国第一步有关资源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且在12月,财政部又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实施细则》,在资源税的规定下表明了对生态补偿性质的理论意义,但它的本质上是对自然资源的有偿使用,这主要是为了促进我国的矿产资源的有效合理开发、节约利用矿产资源和合理的进行配置,为各企业创造出公平竞争的环境,平衡企业开采资源获得的利润。《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的第二十九条中明确了针对开采区域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同时在第三十一条规定中要求采矿人应当按照国家的土地复垦、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相关措施,但是缺乏对矿产资源的生态补偿的说明。在1999年6月7日发布的《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对于探矿权和采矿权的价格条例,探矿权和采矿权的费用和价款应该是专门用于矿产资源勘探,管理和保护环境的费用开支,而不说明生态补偿的相关性质,我们可以知道,我国缺乏完善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法律法规。

3.2 补偿类别不全

我国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还是基于看得见的损害,例如:土地、草地植被和河流等的污染,却没有考虑潜在的污染和损失,如:由于采矿产生的噪声污染、空气污染、地下水污染、土壤破坏、山体滑坡、对矿区周边居民生活和文化的变化,一些娱乐活动的减少,一些特定的社会文化和生态意义的区域受到破坏(如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世界级或者国家级自然与文化遗产),同时对宗教圣地和寺庙的产生破坏和污染等等。

3.3 政出多门,生态恢复难以进行

采矿业是一个利润丰厚的行业,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和环境保护局。出于这个原因,许多部门为了获得利益,在利益的驱动下,会为各种环境补偿税(费用)提供借口而收取好处,这就容易导致:对矿产业主利益的严重损害。就会阻碍矿主的积极性,采矿的效率受到严重影响,矿主为了弥补失去的利益,掠夺性的开采矿产资源、从而忽视环境的保护,造成资源的过度开采而枯竭,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等问题;由于各部门的职能、缺乏明确的劳动分工,缺乏监督与管理的控制,对矿区环境治理、治理过程形成“不相关”的态度,矿区治理工作难以保持延续性。

4 铀资源开发利用的地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研究

4.1 矿区恢复治理金制度

现如今,我国大部分地区只是设置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主要用于在采矿过程中而发生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泥石流,滑坡,地面坍塌等现象。但是对于在采矿过程中造成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却没有相应的资金支持来进行恢复和治理,比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等。这样就产生了一个漏洞,就是忽视了这些环境的破坏和生态的影响,也没有足够的备用金制度来约束和治理,因此我国应该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治理金制度,这也是迫使开采者对履行保护环境的必要举措。那么在完善备用金制度时就应该充分考虑到这次资金除了包括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维修基金,还应该包括治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修复基金。

与此同时,还应该加强对采矿者的综合素质的筛选,挑选环保意识强的人员来进行。将开采许可证和保证金制度相关联,要求在递交开采报告时附加矿山开采的影响评估及恢复治理的详细规划,并且缴纳大额的保证金,如果开采申请者开采后未能履行承诺,则扣除保证金交由环保部门进行后续的治理和整改,同时取消该开采者以后开采新矿的资格,提高采矿者对环境保护意识。

4.2 加强资源税管理

如今的征收准则中,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为资源税征税的主要范围,资源税纳税人的范围也是局限在一些采矿业最原始的开采者的身上,而不把对于频繁进行矿产品加工的企业列入其中。矿产资源补偿费也是如此,这样就大大不利于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尽管可能提高了开采者的环保意识,但是对于矿产品加工的企业没有约束力,所以应该扩大资源税纳税人和矿产资源补偿税的征收范围,提高资源税的税率。目前我国资源补偿费平均费仅仅达到2%左右,只是相当于发达国家的10%左右,远远低于其他国家平均水平,资源税负较轻也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资源的过度使用和浪费。就像国家对奢侈品征收关税一样,为了减少或者控制奢侈品的使用,国家对奢侈品征收高额税率,同时拓宽奢侈品的品种。因此我国应该效仿国外,提高税率的同时将矿产品加工企业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加强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补偿。

4.3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国家在矿产资源开发这一块的法律还处于初级阶段,对于生态补偿方面的法律约束还比较少,本文建议可以出台相关法律,严格把控在矿产开发排放的毒气和污水,以惩罚金或者缴税的形式提高企业对矿区保护意识,并确定相关的征收标准和方式,其次法律需要明确在矿产资源开发中的法律主体,明确相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再者可以针对某一个具体的事项,出台相关法案,比如如果矿区在开采后复原的可能性很低,那么就可以用法规去约束企业,强制企业合理开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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