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禹洁
摘 要: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互联网与大数据结合下的电子商务得到了快速地发展,从而引发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崛起。自从李克强总理提出“互联网+”方针,跨境电子商务逐渐成为国家战略,这不仅在制度上给予了建设跨境电子贸易的法律保障,也为国际贸易带来了新的贸易方式。所以如何利用互联网对国际贸易的积极作用,克服消极影响,解决互联网背景下跨境电商存在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基于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基本特定,分析互联网环境下国际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国际贸易的创新路径,为国内跨境电商的规范化发展提出建议,以利于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国际贸易;贸易摩擦;创新
一、前言
在计算机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中国经济的转型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虽然中国在众多高新技术领域落后于欧美国家,但是得益于国内庞大的消费市场和持续研发能力,国内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有目共睹。互联网技术在改造传统经济、行业结构以及生活方式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使得科学技术潜力不断得到挖掘、人民生活质量得到有效地提高和保障,并促进了国际贸易交流的延伸。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互联网与国际贸易相互融合的产物,在吸收互联网带来的新的销售方式和贸易结构等创新的同时,也为国际贸易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贸易效率和减少贸易壁垒等提供了可能。互联网作为最透明、最公正和最高效的信息流转和处理方式,为国际贸易领域降低执行成本、扩大贸易交流范围和更高效地进行贸易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国际贸易作为国民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外贸经济的深刻变化是影响国民经济能否得到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中美贸易战的形势下,国际贸易的变化显得尤为重要,所以“互联网+国际贸易”作为对传统贸易的一种颠覆和创新,如何在有限的资源下,提高资源的配置和贸易交流的效率,促进企业和个人创造更大的利润,增强国民经济实力,显得尤为重要。
二、“互联网+”与国际贸易含义
1.“互联网+”的含义。“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依托,结合传统产业优势,以优化产业结构、商业模式和生产要素来提升经济生产力,实现社会经济价值。“互联网+”的概念,国内最早由易观在2012年11月提出,其认为“互联网+”是不同行业的产品和服务与网络平台场景相结合的产物,企业应该认真思考如何将自身行业优势与互联网结合;2014年11月,李克强总理在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念,重新定义了“互联网+”在新经济中的作用。并且,2015年3月,其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确立了“互联网+”作为国家战略来服务实体经济,推动社会创新和经济发展。总之,“互联网+”作为互联网与各个行业的有机结合,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融合成为创新2.0下的一种发展新形态和新模式。
2.國际贸易的含义。其是指各国在劳务和商品方面进行交易和兑换,是各国在国际竞争中优势的体现,反映了世界经济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影响,是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从国家角度来看,国际贸易可以等同为对外贸易,但是其又相区别于对外贸易。其中一种观点认为,国际贸易和对外贸易都是世界各国在商品、劳务等方面的交流,体现了各国的劳动分工和相互依存关系,其差别在于角度的不同,如果从国家角度,国际贸易亦可以成为对外贸易;如果从国际角度,国际贸易等同于对外贸易。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对外贸易是特定国家对其他国家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所以对外贸易一般会有特定的指向,例如中国的对外贸。而国际贸易则没有这样的规定。
三、互联网环境下国际贸易的运营模式
2017年,世界经济稳中向好,推动了我国国际贸易进出口情况得以改善,根据海关的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货物贸易总额达到27.79万亿,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33.6%,由此可见国际贸易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非常重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国际贸易的运营模式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运营模式可以分为全程依托和部分依托互联网模式。
1.全程依托互联网模式。该种模式主要针对无形的虚拟产品,由于其不需要包装、物流和搬运等处理,所以无形虚拟产品可以借用互联网实现买卖双方的直接钱货交接。该种模式比较适用于贸易咨询、法律顾问、音乐和影视等。卖方只需把出售的产品以文字或者图片的方式在特定的平台上展示出来,买方通过互联网媒介在国际贸易平台上选择适合自己的项目。如果买方较为合意,则会跟卖方商定交易价格和流程。整个过程中,卖方只需要提供涉及服务的链接或者其他方式,而买方则需要通过跨进支付方式把款项支付给对方。当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越发成熟,跨境电子交易也会越来越便捷。
2.部分依托互联网模式。该种模式主要针对有形的实物产品,并且需要线上和线下的相互配合,所以是部分依托互联网来实现贸易交易。其模式跟全程依托类似,也是买方在国际贸易平台上发布产品,包括产品的型号、大小、数量和质量等,卖方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向买方提供自己的报价,然后,买卖双方就具体的产品细则进行深入的协商、签订协议。在线下,卖方需要选定物流公司,并发送物流订单给买方,买方可以根据物流订单时时关注货物情况,并在拿到货物后检查质量和规格等是否符合标准,最后,将结果反馈给卖方。部分依托模式虽然程序较为复杂,很容易出现问题,但是随着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的发展,贸易双方对于贸易的可控性越来越高,更加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实现。
四、互联网环境下国际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环境下国际贸易发展存在诸多问题,主要可以从通关、物流、知识产权保护、支付与结算等四个方面来分析。
1.通关问题。跨境电子商务是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式,涉及到众多的部门,例如海关、税务局和外管局等。并且互联网背景下的国际贸易作为一个整体的衔接和贸易交流,任何部分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贸易的成功。目前,在跨境电子商务规模和主体不断扩大的前提下,相关部门在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上捉襟见肘。例如以保税方式进入国内市场的产品,需要经过海关、工商、质检和税务等部门的检查,但是因为各部门之间缺少信息的沟通和交流,容易出现政出多门的局面,增加了企业入境的手续,不利于商品的自由贸易;以邮寄方式进入国内市场的产品,商家在给邮局的资料中,只提供总包清单和路单,所以商家以个人形式邮寄产品,导致海关监管的疏漏。
2.物流问题。跨境物流体系的完善是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关键,就目前国内跨境物流的现状而言,物流问题是国内企业走出去需要克服的难题,因为物流涉及到货源、支付和监管等方方面面,是一个全流程的体系。在互联网环境下,客户满意度是跨境电商成功与否的核心,而物流的快慢直接影响了客户的体验。随着客户对于个性化和高效的要求越来越高,物流体系对于满足客户的这些要求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不仅如此,国内跨进电商还存在成本过高、送货周期过长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跨国电商的发展。
3.知识产权问题。随着跨境贸易更加的开放,贸易中暴露出来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亟待解决,这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难点在于对境内和境外实行全面的监管。就出口而言,由于出口方在跨境电商平台发布的产品,成交额较小、成交记录较少,买方多散落在世界各地,导致了海关监管成本过高,取证难度较大,不易于打击侵权行为;就进口而言,容易出现以次充好的现象,特别是国内货物返现和水货偷运等,导致了消费者售后的困难。随着跨境电商的不断变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难度也越来越难,这极大影响了国际贸易的有序进行。
4.支付与结算问题。跨境电子商务的支付与结算与国内不同,其不像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扫一扫就可以支付,并且没有手续费,而是需要借助第三方支付工具或者银行等途径进行款项的支付与结算。不但整个付款的过程非常的复杂,还需要考虑不同币种、付款方式等的差异,造成了支付与结汇环节的低效率和高成本,制约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五、互联网环境下国际贸易创新路径
近几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取得了瞩目的成绩,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为了加快建设国内跨境电子贸易,提出以下几点创新路徑。
1.提高政府机关的监督通关效率。首先,质检部门对进口产品要做到“源头可追溯,过程可控制和流向可追踪”,从而实现对电商主体的全程监督;其次,创新通关流程和检验方法,利用较为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实现线上和线上的全面监控,提高产品的合格率和通过率;接着,需要政府部门对特定审批事项的下放,提高同类产品在注册和备案等方面的办事效率;最后,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监督和风险防控体系,为国际贸易的规范化、高效化和专业化检验提供依据。
2.加大政策对跨境电商的扶持力度。首先,政府应该基于国际贸易的现状,出台有利于外贸企业发展的政策,例如为外贸企业的“检验、海关、关税、物流”等方面设立高效的运行通道等;其次,对于跨境电子企业实行奖惩机制,引导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例如对于诈骗、偷税漏税等,实行比较严格的制裁;最后,加大对支付平台和物流公司等的扶持力度,帮助这些企业建立起安全的支付平台和快捷的物流环境。
3.建立安全的网络支付环境。首先,国家应分析跨境电子商务的特点和交易环境,有针对性的扶持企业开发安全管理软件,并联合金融结构和支付平台在身份识别、密码加密和风险防控等方面做研究;其次,建立完善的网络支付安全管理体系,政府机关应该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为国际贸易的有序和安全进行提供保障,同时,国家应该不断完善电子证据法、电子商务管理法等建设,保证国际贸易参与者的合法权利。
4.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健全法律法规可以为跨境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但是由于现行法律的滞后和不健全导致了跨境电子商务的问题较为突出。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规定,国际上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并且由于国家贸易涉及到不同的主权国家,法律主体的不同,容易造成贸易摩擦和法律纠纷,也不易于解决法律问题,从而损害了贸易主体的利益。因此,各国必须加强对跨境电子贸易法律的联合约定,实行区域或者整体的法律规范,便于跨境电子贸易的有序运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5.完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跨境电子商务中偷税、漏税的现象较为普遍,所以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十分重要。首先,需要加强税务系统的电子化建设,全面链接互联网、金融机构、支付平台、物流公司和电子商务企业等系统,加强电子监督职能;其次,深化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对于注册、登记的互联网平台,应统一管理和监管。最后,对于电子商务平台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做好档案的备案和存档,以便于后续工作的展。税务部门对于存在的漏税、漏税等问题,要及时查处并给予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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