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特发性矮小症指的是患儿在不存在潜在性病理因素的前提下出现身材矮小的一种疾病类型,其诱发因素主要与家族性身材矮小、青春期发育迟缓等有关[1]。矮小症对患者的身心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应采用恰当的治疗方式对患者加以治疗[2-3]。20世纪80年代,研发出了重组人生长激素,在治疗过程中表现出了一定的应用价值[4]。本文旨在对其应用价值进行进一步探讨,具体情况如下:
选取2016年4月—2017年4月本院治疗小儿特发性矮小症的102例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各有51例,观察组中男性26例、女性25例,年龄2~11岁,平均年龄(6.08±1.22)岁;对照组中男性27例、女性24例,年龄2~12岁,平均年龄(6.11±1.25)岁。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此次试验参与研究的所有患者家属均在试验开始前知情并签订了知情同意书,可确保研究对象能够完成实验。
对照组患儿实施常规营养,并服用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生产厂家:中国澳诺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3241),每天服用3次,每次10 ml;维生素B6片(生产厂家: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0613),每天服用0.5~1片;维生素B12片(生产厂家:山西亨瑞达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2815),每天服用1~4片,连续服用1年[5-7]。
观察组患儿在对照组的基础上,同时施加重组人生长激素(生产厂家: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70017)治疗。对患儿进行皮下注射,每次0.2 U·kg-1·d-1,连续治疗1年[8-9]。
治疗结束后,通过对两组患者的身高、生长速度、骨龄指数增长值进行对比。
采用SPSS 21.0软件对数据结果进行统计学处理,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治疗结束后,观察组患儿生长速度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身高和骨龄高于对照组,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与同年龄段并处在同样生活环境中的儿童相比,小儿特发性矮小症患儿身高明显低于正常儿童[10],目前尚不清楚小儿特发性矮小症的发病原因。若小儿特发性矮小症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对患儿的生长发育和心理发育都会造成不良影响[11]。当前,小儿特发性矮小症的治疗方式主要有营养支持,补充钙和维生素,以及注射重组人生长激素治疗。重组人生长激素是利用重组DNA技术合成的一种生长激素,其氨基酸结构与脑垂体分泌的生长激素相同,可直接作用于核酸代谢,并通过活化基因、合成蛋白质等方式影响细胞的新陈代谢,因此对患儿进行注射可以达到较好的治疗效果,同时还不会引发内分泌紊乱[12-13]。
此次试验对102例小儿特发性矮小症患儿进行分组研究,分别进行常规营养支持联合补充钙与维生素,以及注射重组人生长激素治疗,结果显示,采用注射重组人生长激素治疗的观察组患儿的生长速度高于对照组,说明相对于营养支持并补充钙与维生素,注射重组人生长激素治疗的效果显著,能够有效促进患儿的生长速度。
综上所述,重组人生长激素对于特发性矮小症患儿的治疗效果较好,可以促进患儿的生长速度的提高。
表 1 观察组与对照组患儿身体指标改善情况比较(±s)
表 1 观察组与对照组患儿身体指标改善情况比较(±s)
注:与对照组相比,*P<0.05。
身高(cm) 生长速度(cm/年) 骨龄(岁)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观察组 106.55±20.96116.17±22.163.46±1.059.23±2.04* 9.02±3.169.98±3.53对照组 108.24±30.71112.07±23.873.48±0.815.31±1.629.15±4.059.69±3.06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