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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日本帝国主义展开了全面侵华战争。在日军的猛烈攻势之下,国民党军队节节败退,11月 8日,太原失守,国民政府官员和基层政权维持者地主士绅大都南逃,政权机构基本瓦解,整个晋察冀地区处于混乱无序状态,人民群众惶恐不安。危难时刻,中共中央成立晋察冀军区,任命聂荣臻为晋察冀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让他带领队伍创建晋察冀抗日根据地。1937年11月,聂荣臻在五台山临危受命,率领3000名武装力量创建了中国共产党第一块敌后抗日根据地——晋察冀敌后抗日根据地。
(一)根本原因:战争的对抗性质。卢沟桥事变之后,整个华北迅速沦陷。日本帝国主义要灭亡中国,中国人民奋起反抗。中日之间的矛盾形式直接表现为国际关系当中最激烈的对抗形式——战争。战争是解决中国与日本帝国主义之间矛盾的基本形式。在日本方面,是侵略战争;在中国方面,是保家卫国的反侵略战争。战争的目的就是通过一切可利用的条件和形式,打败对方,取得胜利。日本帝国主义凭借武力上的优势,妄图征服中国人民。中国人民展开积极的保家卫国战争。全国人民同仇敌忾,国共两党也摒弃前嫌,共同抗日。抗战初期,根据敌我双方力量的对比,中共中央政治局在洛川会议就确定了全面的全民族抗战路线。国民党因为没有发动广大民众,实行片面抗战路线,加上战争指挥不力,正规部队大规模溃败,造成华北大规模国土被日军掌控,导致十分不利的抗战局势,所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只能主要进行敌后抗战。中共军队为了取得胜利,必须形成一种适合在战争中取胜的军事组织形式。三结合的武装体制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在抗日战争实践中形成的符合中国实际的高效的战争组织形式。
(二)基本原因:游击战争的战略方针。中共军队的战略方针是基本的游击战和不放松有利条件下的运动战相结合的战略方针。要在敌后实现这种战略,必须建立巩固的根据地,否则抗战就失去了基本依托。毛泽东指出:“游击战争的根据地是什么呢?它是游击战争赖以执行自己的战略任务,达到保存和发展自己、消灭和驱逐敌人之目的的战略基地。没有这种战略基地,一切战略任务的执行和战争目的的实现就失掉了依托。无后方作战,本来是敌后游击战争的特点,因为它是同国家的总后方脱离的。然而,没有根据地,游击战争是不能够长期地生存和发展的,这种根据地也就是游击战争的后方。”*《毛泽东选集》,第2卷,41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我们党根据敌我双方的力量对比和抗日战争三个阶段的预测,提出了抗日战争的战略方针。游击战争的基本形式,要求我们必须充分发动民众,形成成千上万个小的游击队,不断地骚扰敌人,使其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但游击队过于分散,缺乏必要的武器,军事素养不高,不能形成较大的战斗力,对于规模较大的敌军,需要在地方部队的领导下才能进行。地方部队是一个地区抗战的常驻武装力量,对于一个地区的抗战工作的领导和抗战信心的稳定至关重要。主力部队是外线战斗和有利条件下运动战的发起者。主力部队是根据地最强大的军事力量,能够在地方部队和民兵的配合下完成打击敌人较大兵力的作战任务,而且负责地方部队和民兵的抗战指导和训练工作。主力部队、地方部队和民兵自卫队三位一体的武装力量体制相互补充,形成了强有力的军事力量。
(三)直接原因:晋察冀根据地抗战的特点。抗战是中日双方综合力量的比拼和较量,抗战的性质归根结底是战争。实现抗战胜利需要具备各种条件,而武装力量组织形式又是实现抗战胜利的重点。晋察冀根据地是敌后抗日根据地,敌人的力量十分强大,因此正规部队的给养、兵源补充等形式必须与敌后的实际情况相适应。三结合的武装体制保证了地方部队和民兵自卫队不脱离生产,第一避免了主力部队过于庞大产生的给养问题,第二随时可以转化编入正规军,在主力部队需要补充时解决兵源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农民不愿意离家战斗的思想问题。此外,这种武装体制在敌人展开严重的“扫荡”“蚕食”时,主力部队可以地方化和民兵化,以便开展群众性的游击战争,使敌人无法进行有效打击;在敌人收缩时,地方部队和民兵又可以转化为主力部队,对敌人进行有效打击,扩大根据地。由于敌人战线过长,占领面积过于庞大,导致兵力不足和兵力分散等问题,而不得不大量使用政治上不甚可靠的伪军。伪军一般具有政治动摇、贪生怕死,战斗力不强、军纪较差,欺压百姓等缺点,而地方部队和人民武装正是打击伪军的有力力量。三结合武装体制保障了晋察冀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又不断完善了三结合武装体制。
(一)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的组织优势。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中指出,日本的优势在于“具有强的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这个有利因素”,但中国也有中国的优势,“中国方面,虽然在力量的强度上是劣势,因此造成了战略上的某种被动姿态,但是在地理、人口和兵员的数量上,并且又在人民和军队的敌忾心和士气上,却处于优势”*《毛泽东选集》,第2卷,489页。。充分利用好地理、人口、抗日热情等有利因素,中国才能最大限度取得抗日战争的相对优势。晋察冀抗日根据地正是在充分利用中国这种抗日优势的基础上发展壮大起来的。
战争是敌对双方最激烈的军事对抗方式,而一切有利于军事上取得胜利的因素,都是战争中最需要的,都是最应该发挥和调动起来的。毛泽东深刻地指出:“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日本敢于欺负我们,主要的原因在于中国民众的无组织状态。”*《毛泽东选集》,第2卷,511页。中国抗日战争取胜的关键,就在于改变几千年来民众的无组织状态,克服一盘散沙的局面,把民众组织和动员起来,形成强有力的抗战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战争正是看到了把民众组织起来的强大力量,并充分利用了把民众组织起来的强大力量,形成由千百万个各种各样的抗战团体参与的全面的全民族抗战,最终取得了对日战争的胜利。
晋察冀抗日根据地不仅在发挥我国地理、人口、抗日热情等抗战有利因素方面成绩卓著,而且在组织民众方面也是抗日战争时期的模范。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的民众组织多样,包括党组织、政权组织、军事组织、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群众组织等等,而其三结合的军事组织体制对取得抗战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主力部队、地方部队和人民武装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军事组织体制。晋察冀边区三结合武装体制是由主力部队、地方部队和人民武装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军事组织体制。主力部队是边区的正规军,是开创和保卫根据地的支柱,肩负着主要的集中对敌作战任务。地方部队是边区从军区到各县党政机关领导下的脱离生产的、地方性的、固定的抗日子弟武装,是主力部队坚持敌后游击战争的手足和重要帮手,是主力部队发展壮大的力量源泉。人民武装是包括边区最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坚持本地斗争、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性武装组织,主要包括民兵自卫队,是补充地方部队和主力部队的重要源泉。通过三结合武装体制,边区实现了武装力量之间流畅地配合和转化,实现了最广大群众的军事组织化,充分契合了军事战争的需要。
1.晋察冀根据地主力部队的特点
第一,主力部队是开创和保卫根据地的支柱。1937年平型关大捷之后,从10月下旬开始,八路军第115师在五台山进行了分兵,主力南下汾河流域和晋南,留下的部队由聂荣臻同志带领开创晋察冀抗日根据地。晋察冀根据地的主力部队最初就是五台分兵时留下的第115师部队。“五台分兵时留下的部队不过三千人,其中主要是一个独立团,一个骑兵营,几个连,还有一些干部。”*《聂荣臻元帅回忆录》,297页 ,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5。主力部队人数虽然少,但却是整个根据地的精锐。晋察冀军区非常重视主力部队建设。聂荣臻指出:“主力部队是开创和保卫根据地的支柱,没有强大的主力兵团,也就没有巩固的根据地。”*聂荣臻:《关于创建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的基本经验》,载《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史料专辑》,152页,石家庄,河北学刊杂志社,1985。后来在抗日战火的淬炼之下,冀中、冀东等地区的民众抗日武装逐步发展壮大,使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的主力部队发展到32万人*张廷贵,袁伟、陈浩良:《中共抗日部队发展史略》,300页,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0。,成为抗战的一面光辉旗帜。此外,主力部队因为军事素养高,战斗力强,武器装备相对先进,是歼灭大股敌军的主要力量。主力部队的存在,对于稳定根据地的民心,增强敌后人民的抗日信心至关重要。敌后人民知道主力部队就在附近,因而在开展抗日活动时就觉得有了靠山,可以大胆地进行斗争。主力部队还担负着训练地方部队,为地方部队和民兵输送和培养军事人才的重任。此外,主力部队还会在武器弹药方面接济地方部队。因此,根据地非常重视主力部队的发展,“无论将来有无大的变动,在山地根据地内主力军与地方军(人民武装部在内)数量上的比较,一般应以二与一之比为原则,在平原根据地内则以一与一之比为原则”*《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载《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第1册,下),569页,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
第二,不断整编整训形成最佳的主力部队建制。中国共产党作为华北敌后抗战的主要武装力量,要取得在战争中的优势,必须建立一套运转流畅的正规军体制机制。1937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晋察冀军区,任命聂荣臻为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唐延杰为参谋长,舒同为政治部主任。晋察冀军区属于八路军建制。根据晋察冀地区各地抗日武装力量的发展情况,以北部、西部、南部、东部的部队和工作团为基础,分别组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4个军分区。随着抗战形势的发展,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的武装力量不断壮大,先后于1938年5月4日成立了主要由冀中地区人民自卫军和河北游击军组成的第三纵队兼冀中军区,于1939年2月7日以八路军第四纵队为基础组成的八路军冀热察挺进军,后来又陆续于1940年7月成立了归冀热察挺进军建制的冀东军分区,于1940年12月成立了平北军分区,于1940年4月1日成立了由邓华任司令员兼政委的第五军分区,于1944年1月成立了直属于晋察冀军区的机动旅等武装力量。根据战争形势的不断发展以及部队实际情况和作战需要,晋察冀军区的武装力量经过了多次整编整训,其中包括1937年12月中旬晋察冀军区整编整训、1939年冀中军区部队整训,1940年1月晋察冀军区整军,1942年2月晋察冀军区精简整编,1943年12月晋察冀军区再次精简整编,部队建制不断调整以适应作战需求,取得作战优势。到1944年7月28日,中共中央指示成立冀晋、冀中、冀察、冀热辽4个二级军区,并将原来的13个军分区扩展到18个军分区。其中冀晋军区下辖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军分区,冀中军区下辖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军分区,冀察军区下辖第一、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军分区,冀热辽军区下辖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七、第十八军分区。至此,晋察冀军区的主力军体制基本稳定,形成了能够覆盖每一个士兵的,统一协调的军事编制体系,自上而下建制序列依次为军区、二级军区、军分区、团(区队)、营、连、班、排、士兵,保证了军事指挥组织管道的通畅和高效。*这个序列为最完整状态,自军分区以下各个地方情况差别很大,具体建制会有差别。
第三,主力部队地方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主要是敌后抗日游击战争,这个抗战环境决定了我们必须放手发动群众,建立各级地方武装和人民武装,而不能拥有太庞大的正规主力。在中央的指示之下,晋察冀根据地主力部队不仅帮助和指导成立地方部队,而且经常直接将主力部队转化为地方部队。在抗战的不同时期,主力部队和地方部队的数量关系也不一样,根据抗战的需要灵活调整。根据地建立初期,因为抗战初期只是配合国民党打运动战,我军只有主力部队,没有地方部队。为了便于开展工作,“集中主要注意力与主力军之扩大与巩固是正确的”*《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载《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第1册,下),568页。。根据地建立起来之后,为了坚持抗战和巩固根据地,我军从正规军中派出许多部队,组织游击集团,编组挺进支队、武工队,深入敌后,组织群众打游击,并赋予这些部队以长期在该地区创造与巩固抗日根据地的任务。这些分散出去的正规部队,实际上已由正规军转化为地方军了。在抗战最困难的时期,中央军委指示要有更多的正规军变为地方军。*李士顺:《我党三结合武装力量体制的形成与演变》,载《军事历史研究》,1987(10)。1941年11月7口,中央军委发出《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对在不同地区主力军与地方军的比例作了明确规定:在山地根据地,战争频繁程度较小些,根据地较为巩固,主力军与地方军(人民武装不在内)一般为2∶1,在平原根据地,战争比较频繁,根据地比较地不巩固,要求正规军减少,地方军增多,两者为1∶1,在那些最困难的区域,问题的关键在于使游击战争能苦撑下去,在这样的地区,应当打消主力军与地方军的区别,全部武装地方化。*《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载《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第1册,下),569页。通过主力部队地方化,不仅促进了各地方武装力量的壮大,而且能够通过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的地方部队不间断地进行打击,积小胜为大胜,不断削弱敌人,壮大自己。此外,能够使主力部队在面对敌人封锁和扫荡时化大为小,甚至化整为零,让敌人无法找到主力作战,以渡过难关,保存实力,等待敌人力量削减时再重新建立起来,消灭敌人。
2.晋察冀根据地地方部队的特点
晋察冀根据地的地方部队有独立的建制和指挥机关,自上而下可分为军区、军分区、县、区等游击队。一般情况下,军分区应有约2000人枪的独立营团,县应有约200人枪的县游击营,区应有约50人枪的区游击队。地方部队一般都由本地人员组成,熟悉地理情况,风土人情,而且具有较强的军事素养和武装,是领导人民武装坚持敌后持久抗战的关键力量。
第一,地方武装与主力部队可以相互转化。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的主力部队和地方部队之间能够实现自由灵活的转化,常常让敌人无法了解我军的真正力量,造成敌人在战斗甚至战略上的误判。在作战中,地方部队一般是配合主力部队,保护机关人员和群众,打击汉奸和敌伪部队,配合和掩护主力进行转移等工作。地方部队活动方式灵活,军事人员素质较高,能够在主力部队兵员损耗时迅速进行补充,保证主力部队的作战需要。
第二,地方武装有自己独立的组织系统。在根据地创建初期,为了集中全力扩大根据地,主力军兼任地方部队的指挥工作。随着根据地的不断巩固和发展,地方军逐步建立起独立的建制和指挥机关。区游击队归区党政机关指挥,县游击营归县党政机关指挥,分区成立指挥部,不由主力兼,地委书记应兼分区政委;军区由主力兼,或单独成立指挥,但无论主力是否兼任军区一级,主力军与地方军之建制仍是各自独立的。此外,由于主力部队多须集结,地方武装多分散活动,地方武装的隶属与指挥,一般由军分区统一指挥。虽然主力军与地方军各有独立的建制,但是在作战时又是高度灵活,积极配合的。肖克指出:“游击战的开展,是地方军与主力军的共同任务。地方军是经常以全力来担负这任务的;主力军必须拨出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经常分散到各县及敌之侧后进行游击活动,不应认为主力军只是准备打大仗的,或准备反‘扫荡’的。”*《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载《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第1册,下),569页。
第三,地方武装以保卫本地区为主要作战目标。各地方武装的首要任务是保卫本地区的安全,要坚持以本地区作战为主,切实保护本地区群众利益,取得群众支持和拥护。区武装应坚持本区,县武装坚持本县,分区武装坚持本分区,反对逃跑主义(因真正情况不利,暂时移动者不在此例)及随便调跑。*《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载《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第1册,下),570页。在作战对象上,地方部队主要的打击对象是伪军宪兵队、特务队等经常危害群众的敌伪人员。聂荣臻指出:“必须摧毁敌人所建立的一切秩序,特别是汉奸、特务。因为敌人在占领点或面后,就要建立一套伪组织——维持会、新民会、合作社、训练班、特务队等,来维持它的统治。我们只有首先摧毁这些‘新秩序’,才能战胜敌人,夺回土地,解放敌人压迫下的群众。”“我们必须组织若干只游击部队,向敌后反复袭扰,不断的疲劳敌人。”*聂荣臻:《在晋察冀边区党政军高干会议上的结论》,载《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第1册,下),710页。由于地方武装坚持本地区作战,不像主力军一样经常调动,在稳定民心、取得兵源、获取群众物资等各方面支持上优势明显。
第四,地方武装以本地干部和人员为主。在地方部队的人员构成上,强调以土生土长的本地干部为主。“地方军必须真正地方化,其主要成份尤其主要干部应是本地的,故培养本地干部,由地方党输送优秀的本地干部到地方军去,乃是头一等的重要任务。”*《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载《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第1册,下),570页。本地成长起来的干部,一是熟悉当地的群众,甚至知道群众的个人优缺点,知道哪些人可靠哪些人不可靠,在对敌斗争中更加容易实现制定政策的精准;二是了解地理环境,在作战部署上更加容易利用有利地形,克服我军在单兵训练和武器装备上的劣势;三是熟悉本地风土人情,会讲本地方言,更容易伪装自己,蒙混敌人,在搜集情报或遇到盘查时更不容易暴露,从而更加有利于指挥抗战;四是很多老百姓对本地干部知根知底,也更加愿意信任本地干部,愿意配合其工作。
3.晋察冀根据地人民武装的特点
第一,根据地人民武装的基本特点。晋察冀根据地的人民武装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敌后长期残酷的武装斗争中逐渐成长起来的群众性的军事组织。根据地人民武装是全面全民族抗战的代表形式,是抗日战争得以胜利的重要力量源泉。晋察冀边区的人民武装基本上包括了边区一切赞成抗日的力量,实现了全民皆兵,其基本组织形式是人民武装抗日自卫队。人民武装抗日自卫队是由16~55岁的边区抗日人民组成的不脱离生产的统一战线性的义务的群众性抗日武装。《晋察冀边区人民武装抗日自卫队组织章程》规定:“边区抗日人民凡年在十六岁以上、五十五岁以下者,不分阶级,不分性别,不分种族,不分宗教信仰等,均得登记参加组织为本队队员。”*《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载《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第1册,下),575页。
第二,根据地人民武装的编制。晋察冀抗日根据地成立了由边区到村级的各级人民抗日武装委员会,各级人民抗日武装委员会是边区各级人民抗日武装力量的领导机关。人民武装委员会是由各级人民武装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不采取委派。从边区到村依次设立边区、专区、县、区、村5级人民抗日武装委员会,边区设7名委员,专区之下设5名委员。从边区到村5级人民抗日武装委员会,均分设正副主任1人,设总务部、组织部、教育训练部、妇女部、模范部、青年武装部等部门,各设部长1人,根据工作需要,酌情设干事若干人。以村级人民抗日武装委员会为基干组织,下设民兵(包括青年抗日先锋队、模范自卫队)、一般自卫队、妇女队等组织。
第三,根据地人民武装的构成类型。晋察冀根据地人民武装主要分为一般自卫队、民兵、妇女自卫队、游击小组和警卫队五种类型。
①一般自卫队。一般自卫队是指16岁到55岁除青年抗日先锋队和抗日模范自卫队队员之外的男性队员。一般自卫队的主要工作是抗战勤务,至于平沟破路等带作战性的行动,一般自卫队之年纪过老身体过弱者,可以不必参加。*《中共中央北方分局关于人民武装工作的指示》,载《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编》(下册),192页,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3。②民兵。民兵是人民武装抗日自卫队的一部分,由模范自卫队和青年抗日先锋队组成,是进行游击战争的不脱离生产的人民武装。模范自卫队是指边区24~35岁的自卫队成员,是自卫队的模范。边区在区级人民抗日武装委员会之下,设立模范队部,由队长和指导员负责领导。青年抗日先锋队是指16~23岁的自卫队队员。青抗先受自卫队部指挥,但同时又有独立的领导系统,具有自己的独立性。从边区到村分别设有青抗先边区队部、专区队部、县队部、区队部、区分队等,有自己内部的生活规则,组织纪律,军事政治学习制度和具体工作方案。青抗先在各级青抗先队部的领导下执行任务和活动,不受自卫队干涉。民兵不脱离生产的特点,第一可以节省抗战给养,第二可以锻炼群众的军事能力和素养,第三可以随时补充正规部队,因而非常适合抗战需要,解决了战争当中最大的问题——兵源。李公朴先生对晋察冀根据地的民兵制度做出了高度赞扬,并直指民兵制度的独特之处:“这种青抗先和模范队的人民武装组织,可以说是由募兵制度过渡到征兵制度的一种适当的形式”。*李公朴:《华北敌后——晋察冀》,130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晋察冀边区的民兵制度是浴血抗战中的一大创举。正如刘澜涛所言:“民兵制度,青抗先的组织,不但在华北,即在全中国亦是创举,他是晋察冀边区两年余流血奋战丰富经验的成果之一。”*刘澜涛:《论晋察冀边区人民武装》,载《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221页。③妇女自卫队。妇女自卫队是指16岁到55岁的女性自卫队队员。它们受各级武装委员会的统一指挥,以村为单位,编为队、小队及班。队由2~4个小队组成,小队由2~4个班组成。每队设正副队长各1人,可酌情设干事若干人;每小队设正副小队长各1人,每班设正副班长各1人,每班5~14人。④游击小组。游击小组是散布于边区乡村中的小型群众武装组织。游击小组以村为单位,直接从事游击作战,是民兵中的精锐和骨干。但是和民兵还是有区别的。“游击小组是民兵中的战斗骨干,但不能把游击小组代替全部民兵,使民兵失去其群众性,把游击小组变成脱离生产的村游击队。”*《中共中央北方分局关于人民武装工作的指示》,载《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192页。游击小组虽然编制上属于不脱产的人民武装,但“游击小组经常打仗、武装除奸和代替自卫队站岗放哨,事实上不能参加生产。”*吕正操:《冀中平原游击战》,载《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236页。游击小组因为在成分上以贫农、雇农为主,在纪律和战斗力上反而比区游击队和县游击队更好。游击小组是敌后抗战的重要作战力量。⑤警卫队。警卫队是边区公安局领导下的地方武装力量,是行政系统中的锄奸武装。警卫队的任务,是动员与帮助群众,进行锄奸运动,镇压汉奸和投降派的活动,维持社会治安,实行“革命统治”,达到保卫巩固边区的目的。警卫的数量不太多,但是质量较高,廉洁艰苦,秉公好义。刘澜涛指出,警卫队要和旧的警察制度相区别,“应该而且必须成为新民主主义的新警察制度。”*刘澜涛:《论晋察冀边区人民武装》,载《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222页。
第四,根据地人民武装的基本任务。根据地人民武装的基本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进行群众游击战争,第二配合抗日部队作战,第三维持后方治安,担任抗战勤务。民兵的主要任务是侦察敌情,独立自主地作战及配合主力作战,袭扰敌人,封锁与围困敌人的据点,破坏敌人交通,打击少数敌人与武装汉奸的活动,在敌人进攻时领导自卫队掩护群众转移等。一般自卫队的主要工作是抗战勤务。妇女自卫队的任务主要是参加生产运动,维持后方秩序等。游击小组的任务在于不断地进行游击、镇压汉奸、摧毁敌伪政权,经常不断地袭击敌人、扰乱敌人、消耗敌人。警卫队的任务,是动员与帮助群众,进行锄奸运动,镇压汉奸和投降派的活动,以维持社会治安。
第五,根据地人民武装的组织原则和优良作风。根据地人民武装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因为根据地人民武装是半军事性的群众组织,所以集中是确保人民武装组织能够绝对服从上级领导的指挥,坚决执行命令、完成任务的必要条件。同时根据地人民武装又是半群众性的武装力量,因而必须靠民主原则来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人民武装的纪律主要靠广大群众自觉自愿地去执行,当然对于危害边区抗日活动的坏分子,也会采取强制手段的。各级人民武装组织普遍实行选举制度。“边区各级人民武装抗日委员会,均由本队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之;村级人民武装抗日委员会则由村队员大会直接选举之;但同级青救、妇救可推出代表,青救、妇救的候选人各一人。”*《晋察冀边区人民武装抗日自卫队组织章程》,见《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第一册,下),576页。各级人民武装委员会实行任期制,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另外艰苦奋斗的作风也是边区人民武装的重要特点。各级干部和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各级部队的经费,是省而又省,各级干部的生活,是力求群众化,和广大群众融合在一起,他们和边区各群众团体的艰苦生活一样,除了勉强可以吃饭以外,衣服鞋袜都得自己解决。”*刘澜涛:《论晋察冀边区人民武装》,见《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217页。正是靠着艰苦奋斗的作风,使群众能够感受到党领导的人民武装是真正为了群众的利益而斗争的,群众也发自内心地支持抗战,为了抗战不怕苦、不怕累,甚至不怕牺牲。“这种艰苦奋斗的作风与传统,便是边区人民武装成为不可摧毁的战斗力量,和能够取得最后胜利的重要保障。”*刘澜涛:《论晋察冀边区人民武装》,见《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217页。
第六,根据地人民武装的指挥体制。根据地人民武装均有独立的组织系统和内部运行规则,军政机关不得干涉和代替。在执行任务时,政府应经由同级队部指挥相应的人民武装组织。民兵平时总的方面受政府的指挥,进行独立自主的活动;在配合主力作战时,为方便作战,应由正规军或游击队指挥。各级武装委员会也不能干涉各人民武装组织的组织独立性,其权力只在于统一指挥,武器分配、统一经费与统一教育。
第七,根据地人民武装的作战原则和武器装备。民兵主要以游击战为原则,但是又应不同于主力军和地方军的游击战术。民兵的特点和优势在于数量众多,但劣势在于武器低劣,组织性不强。因此,在战术上只能采取小组的小集团的分散的作战形式。广泛开展“麻雀战”“蛮子战”“地道战”“地雷战”等游击战形式。武器方面,自卫队的武器主要是大刀与梭镖。民兵的武器主要是各种新旧枪械,手榴弹每个民兵分配2~4个,另外还有地雷、土炮等。同时民兵进行专门地破坏敌人铁道、矿山、火车、公路、工厂等设施的技术训练,给敌人制造尽可能多的困难。
晋察冀抗日根据地三结合武装体制符合了抗战发展的规律,其内部的体制机制完全是根据根据地的实际情况和抗战的需要制定出来的。正如刘澜涛指出的那样,“正规部队是边区人民武装的先锋和基干,人民武装是正规部队的兄弟手足与后备源泉。边区八路军它所以成为无坚不摧的坚强力量,正不仅因为它自己的英勇善战,还因为在它们周围,有着广大坚实的人民武装”*刘澜涛:《论晋察冀边区人民武装》,载《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217页。。晋察冀抗日根据地三结合武装体制是实现华北抗战胜利的重要原因,也为我国军事体制的发展打下了重要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