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成文 将乐县古镛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福建将乐 353300
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属细菌引起牛、羊、猪、鹿、犬等哺乳动物和人类共患的一种传染病。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曾广泛流行,部分地区人畜感染率高达50%;20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家对布病的防控力度加大,疫情降至历史最低水平。但近几年随着我国家畜饲养量不断增加、动物及其产品流通频繁,部分地区动物及人感染布病呈持续上升势头,不仅严重影响畜牧业生产,也严重危及人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农业部对我国布病重点地区22个县的248个定点场群的监测结果,牛羊的个体阳性率分别达到3.1%和3.3%,群体阳性率分别达到29%和34%[1]。2015年福建省牛、羊布病场群阳性率分别为0%和3.4%,2016年分别为0%和1.19%。为摸清将乐县牛羊布鲁氏菌病流行状况,本县开展了牛羊布鲁氏菌病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道如下。
表1 2017年度将乐县牛羊养殖场(户)养殖存栏汇总表
表2 2017年度将乐县牛羊布鲁氏菌病抽检养殖场及数量表
2.1 养殖现状 按照业务部门的部署,2017年对辖区内所有牛、羊养殖场(户)进行一次梳理和登记造册。将牛存栏20头以上的养牛场和羊存栏在50头以上的养羊场认定为养殖场,以场为单位进行调查登记;将存栏20头以下的养牛户、存栏在50头以下的养羊场户,认定为养殖散户,以村为单位进行调查登记。
调查结果显示,2017年将乐县牛羊养殖场(户)总计38个,年存栏3 318头。按养殖种类分类:山羊养殖户34场(户)、乳山羊养殖户2户、乳牛养殖户2户;按养殖规模分类:养殖场28个,养殖散户10个(见表1)。我县没有种牛(羊)场,养殖场(户)内的种用牛、羊必须全部抽检,有流产症状的母畜全检。随着我县农用机械的推广,散养水牛逐年减少,现存栏量很少,遂不作统计和抽样。
2.2 抽样要求 结合本县牛羊养殖现状,遵循流行病学调查的统计学和随机抽样原则,首先确定采样的养殖场数及行政村数,再确定养殖场内和行政村内的采样个体数。以随机为原则,兼顾覆盖全县各乡镇,同时满足基线调查方案中的其他条件,最终确认抽检21个场村,共计采样556头份(见表2)。
3.1 样品来源及处理 待检血清样本分别来自全县2户乳牛散养户、2户乳山羊散养户、17个山羊养殖场(户),涉及10个乡镇的养殖场和散养户。待检牛羊采用颈静脉采集血样,共采集556头份。采用3 500~4 000 r/min离心10 min分离血清,-20℃保存待检。
3.2 主要试剂及设备 布鲁氏菌病虎红平板凝集试验抗原及试管凝集试验抗原,布鲁氏菌病标准阳性血清、阴性血清(生产厂家: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塑料板、吸管、牙签、0.5%石碳酸生理盐水、试管、试管架、温箱、酒精棉、1 mL注射器、工作服、一次性帽子、一次性口罩、胶靴、记录表等。
3.3 检测方法 采集血清样品采用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GB/T18646-2002)进行虎红平板凝集试验初检,平板凝集试验因其简便易行、方便快捷,常用于现场初步检验。但因其常伴有假阳性,检出率较高,因而根据标准GB/T18646-2002采用试管凝集试验对阳性样品进行复核[2]。
3.4 结果判定
3.4.1 虎红平板凝集试验 经4 min内出现肉眼可见凝集现象者判断为阳性;无凝集现象,呈均匀粉红色者判定为阴性。
3.4.2 试管凝集试验 凝集物无沉淀,液体均匀混浊,判定为阴性;出现“++”以上凝集现象时,受检血清判定为阳性。
布鲁氏菌病初检及复检结果见表3。共计检测牛羊血清556份,初检结果中有10份疑似阳性样品,再使用试管凝集试验复检后均为阴性。结果为阴性556份,阳性0份。
表3 2017年度将乐县牛羊布鲁氏菌病检测结果
5.1 宣传力度不够 从将乐县对牲畜饲养员、屠宰以及与动物密切接触布病的高危人群发放布病防控问卷调查表来看,掌握的防控知识都偏低,养殖户了解布病相关知识比散养户(村)的更多些,但比例都很低,养殖户知晓率在30%,散养户(村)的在10%。
5.2 防护意识不强 养殖户对布病的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相对薄弱,尤其是在日常养殖过程中预防意识薄弱,如在流产物处理、接生时,不戴手套和口罩等防护用品,而是直接接触,且不消毒。牲畜饲养员等重点人群基本没有参加布病血清学抗体检测和预防接种操作。
5.3 检疫申报不足 养殖户调入动物及其产品存在随意性,许多养殖户在调入之前极少与当地兽医部门联系,没有提供牲畜布病《检验报告》,调入后也不配合监测,存在疫病发生的风险。
通过该次检测分析,将乐县牛羊基本上不存在布病。但不能放松对布病的防控工作,要树立牲畜布病防控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思想,还要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6.1 加强宣传教育 加大科普宣传教育,尤其是对与动物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的布病防控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推广,提高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
6.2 坚持自繁自养 强化自繁自养意识,需引种时,首先要了解引种地区牛、羊布病防控情况,并抽样检测布病为阴性,方可引进,同时要隔离饲养观察30 d以上,无疫病才能并群。
6.3 严格检疫监测 切实加强外购牲畜监管,落实报检和抽检工作,官方兽医必须认真查验免疫标识,经过检疫检测合格并取得《检验报告》,方可出具检疫证明上市流通,防止患畜及阳性畜进入养殖区。定期对养殖场(户)开展布鲁氏菌病流行病学调查和血清学检测,对监测出阳性的牲畜坚决扑杀,对其相关产物、排泄物、污染的垫料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 16548-2006)进行无害化处理。
6.4 强化消毒灭源 定期对生产用具和场地进行彻底消毒,可采用1%来苏尔、20%漂白粉等消毒。对牛羊圈舍环境、接羔点,特别是接触流产胎儿、胎盘、羊水、流产物、排泄物等污染场地,必须彻底消毒灭源和无害化处理。
6.5 强化技术支撑 兽医实验室诊断为动物疫病防控提供重要理论依据和数据凭证,加大对基层兽医实验室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兽医实验室装备和落实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卫生津贴等待遇。将虎红平板凝集试验和试管凝集试验有机结合起来,就能有效防止布鲁氏菌病的误诊和漏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