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绩新 王 瑾 金超奇
(1.绍兴文理学院 商学院,浙江 绍兴312000;2.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绍兴312000)
改革开放40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水资源消耗也急剧增加。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缺乏的国家,淡水资源总量虽然居世界第五,但由于人口众多,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并不丰富,仅2100 m3左右,为世界人均水平的28%;而用水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位,2016年全国总用水量6 040.2亿 m3,其中,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分别占用水总量的 13.6%、21.6%和62.4%,水资源严重匮乏。与此同时,我国又面临着另一个严峻的问题,水污染日趋严重,2016年我国污水排放总量166 419万吨,远远超过环境容量;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87 094吨,超过环境容量4倍多,水污染进一步加剧了我国水资源短缺的矛盾。从用水结构看,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生活用水三者中,工业用水虽然比重不高,且在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约束下,工业废水排放量占比逐年下降,但排放物最为复杂,危害性大,依然是造成水污染的主要来源。
根据中国环境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分析,2016年全国41个工业行业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纺织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废水排放量位于全国前五位,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53%,排放量均在1亿吨以上,其中水污染密集的化学化工、纺织印染等行业都是浙江重要的工业部门,工业污水排放严重影响了水环境,境内河流湖泊不同程度地受到污染。浙江是我国工业强省,也是用水和废水排放大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的行业分类和2016年国家统计局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废水排放量与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排名,以及浙江省排名的位次,发现对水环境压力最大的是造纸和纸制品、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纺织(含印染)、皮革与毛皮等水污染密集产业,因为纺织行业是浙江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其污水治理的环境规制绩效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及其他产业有很好的借鉴作用,本文选择纺织行业作为研究对象,对纺织行业水污染治理环境规制进行评价,具有比较好的现实意义。
早在20世纪70年代我国就颁布了《工业企业三废排放标准》等法规性文件,1979年首次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改革开放初期,由于经济发展占绝对主导地位,社会整体环境保护的意识比较薄弱,相应的环境规制也未提上议事日程。直到20世纪90年代,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污染特别是水污染的社会影响日趋严重,催生了从国家到地方环境法规密集颁布。自“十二五”开始,环境规制从量的增加向质的提高转变,污水治理的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率和设备负荷率等要求逐步提高;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实施条例、环境政策法规也进一步趋严。进入“十三五”,我国经济发展进入结构性改革的转型期,对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规与政策进一步趋严,以强化源头管控、完善环境标准和技术政策体系为目标,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工艺、设备和产品,对重点地区、流域、行业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和专项治理。
纺织印染行业是典型的水污染密集型行业,也是国家水污染治理的重点行业,其用水量、污水排放量在各工业部门中处于前列,无论从国家层面还是地方政府层面专门针对纺织行业颁布的环境规制也最为密集和严格。早在1992年,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就颁布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12年、2015年两次修订,此标准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检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促使纺织印染企业必须对其水污染物排放进行管理。该标准也适用于纺织印染企业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使新建项目的环评一开始就在较高的水平,从起点控制污染的源头,推动纺织印染企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技术的改进。此外,2016年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颁布的“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环保部颁发的“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2015年国务院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行政法规都涉及纺织印染行业。在对纺织印染行业污水排放强制性约束的同时,为弥补命令型规制的不足,激励性的规制措施逐渐增多,即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通过市场信号引导企业的排污行为,激励排污者降低排污水平,从而降低社会整体污染水平。2016年的《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中就提出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设立专项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绿色信贷等资金渠道,支持和激励企业实施《方案》中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给予资金支持;其他如“排污许可证交易(试点)”“污染治理补贴”“扶持清洁生产技术进步专项资金”“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国家层面的涉及纺织印染行业的各种激励型规制措施,引导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控制其污染行为。除此之外,地方政府的水污染治理激励性规制也陆续出台。譬如,2011年“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2010年“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17年“浙江省排污权回购管理暂行办法”等,都是旨在提高排污权市场效益,通过市场手段调节、激励企业参与治污,实现环境资源优化配置。另外,建立在企业自愿基础上的环境认证、生态纺织品环境标志等环境规制的出现,也使纺织印染行业环境规制趋于多样化。譬如,由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制定的OEKOTEX Standard100、1000认证,如果纺织和服装企业要获得纺织品国际环保标签认证,则必须满足在生产过程保护环境和保护生产者,从清洁生产到污水处理、到产品,整个过程污水排放中有害物质含量都必须满足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制定的环保要求;我国纺织印染行业也制订了生态纺织品技术标准GB/T18885—2009。目前,从纤维纱线制造、坯布、染整到服装,包括内衣,再到家纺,以及面料、辅料,我国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Oeko-Tex Standard 100标签认证,自愿性环境规制逐渐被企业认同。
环境规制绩效评价即用环境规制的投入成本与规制带来的效率,进行计算对比,以了解环境规制是否有效,便于做出改进,优化选择规制工具。评价环境规制绩效必须确定环境规制的强度如何度量。环境规制绩效评价国外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研究,因此环境规制强度的度量国外学者研究得较多,起步较早。江珂、卢现祥把国外环境规制强度的度量方法归纳为四类:单一指标法、替代指标法、赋值法、复合指标法[1]。单一指标法指采用某一种环境规制政策工具对污染排放的控制程度或控制效果或治污成本来度量环境规制程度的高低。如,污水排放达标率、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单位产值的治污成本等指标。替代指标法是选用与环境规制程度高度正相关且又独立于实际的污染排放的变量来表示环境规制程度。例如,以人均GDP、人均收入等来度量环境规制程度,此方法是基于环境规制的严厉程度与一个国家或经济体的经济发展水平或者收入水平有着内在联系,并且呈正相关。赋值法是在一定的依据下由专家打分,用数字对环境规制严格程度进行赋值。各种方法各有其优缺点,本文选择国内外学者采用比较多的单一指标法来度量环境规制强度。由于激励型与自愿型环境规制政策难以量化,所以,目前选择的环境规制强度指标都是基于命令—控制型规制。
关于环境规制效率的评价方法,目前学者大多采用数据包络法(DEA)。DEA模型以决策单元(DMU)输入和输出的权重为变量,借助线性规划技术确定最优生产前沿面,继而利用统计数据将各决策单元投影到生产前沿面上,通过比较决策单元偏离最优生产前沿面的程度对各决策单元的效率进行评价[2]。该方法对环境规制绩效的评价不是仅仅单一考虑规制收益,而是兼顾成本与收益两个方面对环境规制的绩效进行评价,所以目前被学者广泛使用,本文也是基于这种方法对环境规制下浙江水污染密集型行业进行绩效评价。
包络数据分析根据规模报酬是否可变,可将其分为CCR模型和BCC模型。
Si
CCR模型由A.Charnes及W.W.Cooper和E.Rhodes提出。有n个决策单元DMUj(j=1,2,…n),DMUj的输入为 xj=(x1j,x2j,…,xmj)T,Xij为第j个决策单元对第i种类型投入的投入量。输出为 yj=(y1j,y2j…yij)T,为第 j个决策单元对第 r种类型产出的产出量。 Xi,Yj≧0(j= 1,2…n)。和分别为松弛变量和剩余变量。ε为一非阿基米德无穷小量,可取 ε = 10-6,λj,Si,θ 为待估计参量。模型如下:
CCR模型计算出的效率是综合效率,是规模效率与技术效率的乘积,通过CCR模型可以评价各决策单元的总体效率。决策单元的相对有效性则称为DEA有效。从生产函数角度来看,包括技术有效和规模有效。θ表示总体效率。当θ=1,并且==0,则 DMU为 DEA有效;当θ=1,和 S+存在非零值,则 DMU为 DEA无效,非零值越接近1,则表示该决策单元越趋于有效。
BCC模型计算出来的效率值为纯技术效率。若将CCR模型所得到的效率除以BCC模型的效率值,即可求得每一个考察期的规模效率值,进而可知各行业的规模报酬是处于递增、递减或者不变。本研究旨在对浙江水污染密集型行业环境规制效率提出量化建议,因此选择BCC模型进行实证分析。
纺织印染行业一直以来是浙江省的支柱产业,同时也是水污染密集型行业的代表。由于长期专注于GDP的增长,忽略污水排放等非合意指标的生产率一直被高估。近些年来,国家针对污水排放出台了《水十条》《环境保护法》等环境规制,污水治理监管的法律法规、措施不断趋严。2016年,浙江出台“五水共治”等相应水环境治理政策与措施,污水治理、排放监控力度逐年加强。科学评价这些政策制度在浙江的实践效果,对于改进、优化纺织行业污水治理的环境治理政策与制度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以科学性、客观性、代表性、可获得性为原则,本文选择计量模型的投入与产出指标,并就定量分析的要求做出相适应的处理。污水治理的环境规制效率评价指标由投入指标和产出指标两部分构成,环境规制的投入指标即成本类指标,产出指标即收益类指标。投入指标选择劳动投入、资本投入、技术投入。劳动投入为行业职工人数;资本投入为行业固定资产,其数据来源于2009至2017年《浙江统计年鉴》;技术投入为行业污水治理设施套数,污染治理资本投入为纺织行业污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其数据来源于2009至2017年《浙江自然资源与环境统计年鉴》。
产出指标包括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排放量、COD、氮氧排放量。其中工业增加值是衡量环境规制的经济指标,一般情况下用经济指标反映环境规制的总体效率,很多学者在研究中也是选择经济效率作为产出指标,认为经济指标越高污水治理效率越高。考虑到污水治理的同时水污染问题依旧存在,进一步将上述反映经济效益的工业增加值和反映污染排放的工业废水排放量、COD、氨氮排放量的几项指标进行因子分析,构建污水治理综合指数作为环境规制的产出指标。反映污水排放的指标与污水治理效率呈反向关系,即水污染指标越高,污水治理效率越低,通常称之为非合意指标。工业增加值原始数据来源于2009至2017年《浙江统计年鉴》,纺织行业工业废水排放量、COD、氮氧排放量则来源于2009至2017年《浙江自然资源与环境统计年鉴》。
利用DEAP2.1软件,采用BCC模型,对环境规制的投入效率进行分析,得到2008—2016年间纺织行业总体的综合效率(TE)、纯技术效率(PTE)、规模效率(SE)。实证结果如表 1所示。
综合效率衡量各年份的相对效率情况,即投入相对于产出的有效利用程度。其中,综合效率=纯技术效率×规模效率。纯技术效率是指在生产规模既定时,要得最大产出需要投入的最小要素成本,也是受企业或者政府相关部门管理和技术等因素影响的生产效率,本文指行业企业污水治理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规模效率是在产出最大时,当前的生产边界的投入量与最佳规模时的投入量的比值,规模效率(SE)的分析可以衡量规制部门对水污染密集型行业的环境规制规模是否为最优。规模报酬指出了污水治理规模的改进方向,递增或者递减为企业污水治理投入规模的扩大或者减小提供依据。
表1 2008—2016年纺织行业环境规制的效率值
由表1可以看出,纺织行业2008—2016年环境规制的综合效率最高值为1(2016),最小值为0.319(2008),说明9年间综合效率的浮动较大,且有个别年份效率值极低,造成了污水治理投入资源的大量浪费。尤其是2008年和2009年,导致污水治理投入与行业发展态势不符,有60%以上的投入没有得到有效利用。9年内有5年综合效率值低于0.6,并且均值仅为0.578,说明综合效率整体较低,有42.2%的污水治理投入无效,存在极大提升空间。而纯技术效率纺织行业污水治理各年均达到完全有效。因此,综合效率是由规模效率决定的。实证结果反映,2008—2016年期间规模效率呈波动上升的趋势,除2016年规模效率完全有效外,其余年份效率值较低,行业相关部门和企业需要根据污水治理标准和行业发展态势,考虑扩大或者缩小规模,合理控制污水治理的投入。
通过对规模效率的分析,得出规模效率是综合效率的决定性因素。规模报酬可以明确指出污水治理规模的改进方向。表1实证结果显示,2008—2015年规模报酬均处于递增状态,表明污水治理投入无法满足行业发展和污水治理标准提升的要求。
2016年,随着浙江省五水共治战略的实施,相关部门和企业积极增加污水治理的投入,促使该年整体效率为1,环境规制投入完全传导至行业污水治理综合指数的提升,说明规制部门实现了最佳管理规模,这也标志着浙江纺织行业环境规制效果不断向好。今后应不断创新环境规制手段,尤其是基于市场和公众参与的激励型环境规制以及水污染信息披露机制,命令性规制与市场化规制相结合,形成以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公众参与的多元化、综合性规制体系,扩大污水治理规模,提升纺织行业环境规制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