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郑州市心血管病医院(450016)翟永喜 杨战锋
1.1 临床资料 选取100例在我院就诊的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性骨折进行研究,患者就诊时间均为2016年1月~2017年12月;其中男59例,女41例;年龄55~78岁,平均(62.5±4.9)岁;将患者分为三组,即以症状出现2周内行手术治疗者为急性期组,共34例;以症状出现2周~2个月内接受治疗者为早期修复组,共33例,以症状出现2个月后接受治疗者为慢性期组共33例;组间基本资料比较无较大差异(P>0.05),可比较。
1.2 方法 患者均由同一组医师进行治疗;取患者俯卧位,腹部悬空,取全麻或局麻;于C型臂X线机透视下对患椎定位,利用微创器械及特制球囊经椎弓根行经皮椎体后凸成形术。术中严密观察球囊扩张情况及骨折复位情况,待椎体复位满意后,停止操作,取出球囊;调和骨水泥,使其固化为“牙膏状”,然后缓慢低压注入椎体内;1.6~5.8mL/椎体;观察10min,待患者生命体征稳定后停止手术;术后给予患者抗骨质疏松药物治疗。
1.3 观察指标 ①分析三组治疗前后疼痛程度变化情况,以视觉模拟评分(VAS)进行评定,评分为0~10分,分值越高表示疼痛程度越严重[1];②比较治疗前后三组椎体平均高度、Cobb角变化情况;③比较三组并发症发生情况。
1.4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18.0处理数据,计量与计数资料的表现形式分别为(±s)、n(%),分别进行t与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三组疼痛情况对比 急性期组治疗前后VAS得分(8.2±1.9)分、(2.6±0.2)分;早期修复组治疗前后V A S得分(8.2±2.1)分、(2.5±0.4)分;慢性期组治疗前后VAS得分(8.3±1.8)分、(2.6±0.3)分;三组患者与治疗前对比,VAS评分均明显改善(P<0.05);治疗后各组对比均无较大差异(P>0.05)。
2.2 三组椎体平均高度对比 与治疗前对比,急性期组与早期修复组患者治疗后椎体平均高度均明显改善(P<0.05);见附表1。
2.3 三组Cobb角情况对比 与治疗前对比,急性期组与早期修复组患者治疗后Cobb角均明显改善(P<0.05);见附表2。
2.4 三组并发症情况分析 急性期组中共10例出现并发症,占29.4%;早期修复组中共3例出现并发症,占9.1%;慢性期组中共11例发生并发症,占33.3%;早期修复组并发症发生率明显低于另两组(Χ2=4.42、5.80,P=0.04、0.016)。
附表1 三组椎体平均高度对比(±s,mm)
附表1 三组椎体平均高度对比(±s,mm)
组别 例数 治疗前 治疗后 t P急性期组 34 16.5±1.1 21.2±2.6 9.708 0.000早期修复组 33 16.8±1.2 21.6±2.4 10.431 0.000慢性期组 33 16.6±1.1 18.0±1.3 4.794 0.000
附表2 三组Cobb角情况对比(±s,°)
附表2 三组Cobb角情况对比(±s,°)
组别 例数 治疗前 治疗后 t P急性期组 34 23.4±3.5 18.2±2.0 7.522 0.000早期修复组 33 23.6±3.3 17.7±1.9 8.901 0.000慢性期组 33 23.8±3.4 22.6±2.4 1.656 0.051
经皮椎体后凸成形术在球囊扩张的基础上行椎体骨水泥灌注处理可显著提高椎体的稳定性及强度,对改善患者病情有重要帮助;且骨水泥单体的生物细胞毒性还可杀伤末梢神经,对改善患者的疼痛程度有重要帮助[2]。本次研究结果显示三组患者与治疗前对比,VAS评分均明显改善(P<0.05)。治疗后,急性期组与早期修复组患者椎体平均高度、Cobb角均明显改善(P<0.05);但慢性期组治疗前后对比则无明显差异性(P>0.05);并发症发生率对比,早期修复组明显低于其余两组(P<0.05)。
综上所述,以经皮椎体后凸成形术对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性骨折患者实施治疗,在各个时期均可取得较好的疼痛缓解效果,但在早期修复期实施治疗可显著减少并发症发生,安全性更高,值得在临床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