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萍
摘要:互联网技术给我国的多种产业带去的影响都是有目共睹的,在新型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之下,社会服务的开展方式更加便捷,工业生产效率提升的速度极快,农业生产活动也在互联网技术的催动之下有了很多令农业生产者感到喜悦的变化,从生产方式、生产工具到生产信息均出现了程度不同的发展,“互联网+”这种技术模式对于农业经济体系构建工作的产生出的推动效果也极具积极意义,文章对利用“互联网+”策略发展农业经济的工作简要分析。
关键词:农业经济发展;互联网+战略;途径;技术
农业经济始终是我国的基础性产业,借助技术来发展农业是一种与时代发展要求契合的发展思路,在各种可用的技术之中,互联网技术在各类行业之中的渗透速度是最快的,其被应用到农业生产体系之后,优化了现有的农业生产方式,随着新的农业生产需求形成,农业经济活动应用互联网技术完成了农业信息系统建设的工作任务,农业信息可以凭借更好的方式传播,为了将互联网技术的价值都发挥出来,全新的“互联网+”战略逐渐形成,其与农业经济生产活动有效融合,现对这种新型经济发展策略展开研究。
一、“互联网+”概述
“互联网+”展现给各行业的是一种先进的时代发展特点,其使各种行业朝着技术化的方向转变,“互联网+”模式被引入到农业生产领域之后,我国的农业与移动化网络、信息技术之间的关系变得更为紧密。在优质的网络环境之中,农业生产活动有了更多可靠的依凭。新型农业生产模式被改变、被丰富,逐渐演变成了两种新的形式,一种为智能化的生产活动,应用网络技术,农业生产者可以对繁杂的生产要素加以管控;随着电商的不断繁荣,这种产品销售模式也被农业生产系统吸收,农业生产者在销售农产品时也会选择使用网络销售这种方法,借助农业信息交流平台来完成农产品的交易工作,这种交易方式可以使生产者更加了解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而改进生产方式与营销方式,提升农产品的综合利用率。
我国是农业大国,在“互联网+”的大趋势下,未来互联网将显著改造传统农业产业。“互联网+农业”的逐步发展说明了,农业作为最传统的产业,与互联网相结合的潜力是巨大的。
二、“互联网+”农业经济发展活动的现有问题
虽然 “互联网+”模式在农业产业之中的使用时间已经比较长了,但是一些问题却导致农业经济保持持续提升的装填,甚至网络技术应用率也降低,先对“互联网+”发展问题加以展示:
(一) 基础设施配置不足
从基础设施的角度来探究,发现给农业生产者配备的基础设施并不能满足农业信息传递需求,“互联网+”发展模式对于基础设施配备的要求极高,主要是因为该模式存在较强的技术性需求。
(二)总体规划不完善
目前,“互联网 + 农业”缺乏总体规划,各环节发展不连贯、资源配置不合理、大量资源未充分利用,处于片面、局部的发展状态,使“互联网 + 农业”的经济效果受到严重制约。从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法规、意见等可以看出,互联网与农业的结合,总体发展规划具有重要作用。
(三)产业问题
在农业产业链过程中,产前阶段,大数据技术未及时引入农资服务商,产中阶段,物联网和农业信息服务平台搭建不完善,无法实现量化生产,产后阶段,农产品进入流通后,现代电商使用率不高。此外,产销不均衡、物流效率低、合同不完善等情况屡有发生。农民仍旧采用先生产、后销售的模式,由于农产品具有新鲜、易坏等特点,物流无法达到及时、高保证配送,合同不规范、条例不清楚等问题也严重影响农业产业链的进行。
(四)农民自身的问题
农民作为“互联网+农业”的主体,具备互联网意识与操作能力是“互联网 + 农业”开展的前提与基础。现阶段,大部分农业受教育程度有限,不熟操作流程,加之惧怕网络安全、财产安全等问题而拒绝学习使用互联网,仍旧依赖传统经营模式。在农村,配有电脑的家庭仅占全部农村的三分之一,我国农业与互联网的结合较多存在于农业企业中,而个体户、合作社等农村主要经营主体对电脑和互联网的使用率并不高。
三、战略途径分析
(一)给农业生产者提供完备的基础设施
基于当前存在基础实施配备的问题,可以加大对农村区域的网络系统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增设农业物流网点的数量,通过完善现有的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来提升农业交易活动的成功率,避免因物流信息以及農产品信息等各种相关问题而出现滞销的不良状况,之所以需要将模式构建工作作为首要工作放在基础设备配备方面,主要是因为只有完善了信息基础构建工作,卖方市场与买房市场的需要才能成功对接,后续的盈利需求才能够被满足。
(二)加大对农业生产者的培养力度
针对农业生产者存在的能力问题,可以通过开展信息以及网络知识的传递学习活动来使生产者转变为知识型的生产者,农业生产者以及经营者处于农业生产业的关键位置,其如果无法应用互联网,“互联网+”模式就无法顺利运作,一部分农业生产者对于互联网等新型科技存在抵触心理,可以先完善区域内的网络系统构建工作,让互联网走入到农民的实际生活中,使其在应用互联网时发现该项技术带给生活的便利,进而使农民接受新型科技,适时开设学习活动,先对一部分农民进行技术性培养,再让这部分农民去带动其他农民,进而将农民的整体参与度有效推升。农民在学会应用信息平台销售农产品后,农业电商系统也就变得更为完整,其面对的销售对象也有所增加,甚至可以将我国的农产品推向世界。
(三)完善农业金融系统
在“互联网+”技术条件下,建设新型农业金融系统可以从根本上带动农业经济发展。对原有的农业领域中的金融服务进行发展很重要,应用新的金融活动开展方法,首先可以开设小额信贷服务,这类信贷服务针对的主要对象是经营规模比较小的经营者,包括零售、餐饮以及小规模养殖等,其资金相对分散,信贷额度也不高,安全保障工作也更加完备。应用互联网来确定投资者以及贷款者,在完成初期搜集工作之后,可以借用风险控制系统来选出更加优秀的投资人与贷款人。
还可以提供农业保险活动,当前可用的农业保险险种并不多,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给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带去影响的因素过多,因此这类活动的风险比较大,导致赔付率相对较高,应用互联网技术可以有效处理这种风险,借助互联网可以获取更多的生产与经营信息,并对其进行评估与风险测定工作,降低农业保险的风险,进而增加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增设农业保险的险种。
(四)建设高效率的产业发展系统
面对农业生产活动现存的产业方面的问题,政府需要发挥支持力量帮助农民发展,政府可以通过优惠政策来将既有发展前景同时也拥有较强的发展能力的企业,借这部分企业带动其他的农产品生产主体;面对物流方面的缺陷,可以构建独属于农产品的特定物流运转方式,使物流活动可以在限定时间之内被完成,在推广农产品的包装、设计电商主页等工作开展时可以聘用专业人员完成工作任务,从多个方面来完善农产品网络运营系统,使分工活动保持更高的合理性。
四、结语
农业经济活动对于农村区域的发展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完善现代农业经发展模式的可用方法有很多,农业生产者需要从基础性的农业信息获取工作入手,在这项工作中,互联网战略的应用效果就显得颇具重要性。本文对影响互联网+应用效果的不良因素加以列举,只有先将这几方面的问题解决掉,现代农业生产活动的更多发展潜力才能被挖掘。互联网+农业发展模式构建属于运行周期相对漫长的工作,提升其建设效率还需发动农民的力量,组织更多的农民参与技术学习活动,共同建设处新型先进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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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泰来县和平镇农村经济技术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