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爽
摘要:习近平同志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2017年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中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学子和科技工作者恪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尊严的同时,严格规范自身的学术行为,杜绝学术不端行为,通过规范自身营造良好的学术道德,维护学术领域优良学术风气,对于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关键词:科学道德 学术研究 问题
中图分类号:G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17-0239-02
社会转型时期,科学道德的问题表现较为突出。深入研究转型期科学道德存在的问题产生的机理和治理对策,是建设诚信、高效、廉洁政府,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强学术领域的道德素养和学风建设,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对于我国科技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意义深远。更为关键的是,面对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迫切需求,应该大力推动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提升我国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和发展,对于后续相关工作开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一、科学道德的定义
道德是一种优良品质,主要是强调社会上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其中包括以善和恶、公正和自私、正义和非正义等相关内容,在道德理念下评价和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助于降低社会个体矛盾冲突。而科学道德正是在科学中更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科学不能只是单纯地研究新的东西而摒弃了调节社会基本关系的道德。所以,科学必须是建立在良好的道德结构之上的。学术不端行为和科学活动中的不正之风正是违反科学道德的恶劣行为,所以我们通过分析学术不端行为来更加深刻地認识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的重要性。
基于前人研究达成的共识,就科学道德定义来看,科学道德主要是现代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和完善到一定时期衍生而来,指的是以科学技术活动为职业,具有共同价值、行为规范和共同信念的社会群体则是科学道德的主体所在,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均属于科学道德主体范畴,对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二、当前科学道德发展现状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以及科学事业本身的发展,科学研究的现状与之前存在较大差别,违背科学道德的事件屡见不鲜,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科学研究工作有序开展,依靠科学共同体自律的体制无法顺利落到实处,执行力度不足。在此大背景之下,主体的科学道德信念和科学道德行为就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系列矛盾和冲突,从而出现了科学道德问题的现象。近几年来,部分科研人员为了谋求私利,私自篡改、盗取原始实验数据和研究成果,出现学术抄袭、剽窃行为,或是对成果进行夸张评价和宣传、同行评议中某些评议人弄虚作假、成果运用中的失范行为等学术不端事件,阻碍职业学术领域发展的同时,在社会上也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科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在当今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仅仅依靠自律已经不能保证科学的正常发展。
(1)科学立法及法律法规不健全。科技法制建设是科学道德建设的法律保证,科学研究不仅需要科学精神的引领,而且还需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指导。当前科学立法及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如下;首先,我国科研不端行为监管的法制化程度不高,科研不端行为判罚的条款内容滞后,司法解释不合理,实际可操作性不足等问题存在。给我国的科研诚信建设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对于违背科学道德的行为应该予以揭露和严厉惩处,规范化科学道德主体的行为方式和道德观念。其次,在科学研究和科研行为的监督方面缺少科学合理的监管机制,极大地影响了科学体系的持续发展。故此,应该立足实际情况持续推动科研体制改革,对于科研领域诚信问题予以高度重视,明确道德范畴和法律范畴的诚信问题所产生的消极影响。最后,目前我国科学评价体制不健全,缺乏公平、公正性,对于科学不端行为缺少规范的法律制度予以严厉惩处,导致科研不端行为屡见不鲜。
(2)社会舆论监督和宣传力度不够。在科学道德和行为习惯规范化发展中,社会舆论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较为突出,主要是通过科研人员对科学道德的内化和社会舆论来实现的。由于我国传统文化理念的束缚和影响,导致功利主义、利己主义等不良价值观念深深扎根于社会群体,仍然占据主导。部分科研人员为了谋求短期利益,急功近利、追逐名利行为屡见不鲜,导致领域氛围较差。当下中国社会经济文化转型期间,科技工作者社会价值标准和个人的价值取向发生了不同程度上的变化,受到不良价值观念影响,部分科技工作者将经济利益作为唯一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科研工作者原有目标发生偏离,过分急功近利,导致不同程度的急功近利和浮躁心理的形成。在我国,科技活动主体创新文化理念不强,科技活动主体的竞争动力不强、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风险意识薄弱。
(3)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科学道德是科学体系能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当前科学领域在发展中,由于种种客观因素影响缺乏完善的科学道德监督机制,科技信用体系不健全。首先,科学不端行为缺乏合理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没有建立良好的监督机制。其次,对违背科学道德的行为主体没及时进行监督和处理,得不到应有的惩处,使影响不断扩大。最后,学术内部机构监督机制和相关法律法规、学术评审应遵循公开公正原则,评审专家库和随机遴选制也应完善。我国科学信用意识没有具体体现到制度层面,保持科学的公正与纯洁使命。
(4)部分科技工作者道德自律性不足。我们在科学道德建设时,加强科学道德“自律”是必然选择。结合行业发展需要,着重培养科研人员的自律意识,以科学道德为行为方式和思想观念的主要标准,针对性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性素养,为个人行为规范提供支持。故此,科研工作者的自律品德是科学道德中不可或缺的构成内容,科研工作者要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并要认真履行尊重科学道德责任。其次,科研工作者须遵守学术规范的准则,推动科研创新和发展。再次,加强科研工作者自省意识培养,坚持诚信原则,在无形中规范科研工作者的行为习惯。最后,科研工作者需要具备较强的科学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只有这样,才能推动科研创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结语
顾秉林院士曾说过,“科学道德是人类一般道德规范在科研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同时也是规范科研工作者行为方式和思想观念的关键所在。在科学道德环境中,保证科学家相互信任,相互协作,才能确保研究结果真实可靠,对于科研事业健康持续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只有在良好的诚信环境中,科学道德才能真正地落到实处,促使科学研究结果的准确、合理,获得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为科研事业发展提供动力支持。”科学道德研究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科学道德自身重要性;另一方面,从科学领域持续发展角度来看,加强科学道德建设是我国科学领域发展的必然选择。通过大量实践可以了解到,加强科学道德理论和实证研究,有助于深刻认识到中国科学道德中的缺陷和不足,把握社会转型期我国科学共同体在科学道德方面的转变问题,在相关理论知识基础上,构建更具中国特色的科学道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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