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乌日古木乐,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蒙语卫视频道翻译部
古特认为,迄今为止的翻译研究就一些重要问题—翻译的界定、翻译结果的评价、等值问题等,依然争论不休,其主要原因在于两点:一是使用描述——分类研究法,二是以翻译结果和翻译过程为理论范畴。描述——分类研究法就是要在特定的范畴内系统地描述翻译。它的立论基础是翻译现象之间存在相似点。研究者根据这些相似点对各种翻译现象进行分类,然后按类别对翻译现象进行描述。有时甚至为了描述而寻找翻译现象之间的相似点,因为只有
按类别描述,而不是就单个的翻译现象进行描述,理论才显得有概括性和普遍作用。以往翻译理论研究的范畴包括翻译结果和翻译过程。而一种语言可生成的翻译结果是无穷无尽的,从翻译结果出发进行的分类不可能囊括所有的翻译现象。也有人试图从翻译过程着手,如金斯幻主张从具体的翻译事件中审查翻译过程中的心理语言结构,但最后,这种研究依然归结到分类法,因为这些结构的变化与译者的特点、文本的特点、译语的特点等等有关。描述——分类法按类别研究翻译,而译者面对的却是个别翻译。类别分得越细,与个别翻译越接近,而这却又与理论的概括性相矛盾。古特认为,描述——分类法仅仅执行分类功能,不能为翻译理论提供根本原则。古特认为,尽管曼塔利的行为理论模式最终摆脱了分类法,但该理论没有真正解决评价体系的问题,且作者强调“功能对等”,却把如何达到的问题留给了“直觉”。古特认为翻译理论的跨学科研究同样没有摆脱“描述性”,它们只是为了囊括非语言因素,涉及到了心理学、社会学、文化学等其他领域,扩大了描述——分类研究的分类框架。因此古特提出,为使翻译研究进一步发展,必须在方法上作两项根本的改变理论范畴从“翻译行为”转移——不管是翻译“产品”还是翻译过程研究方法从“描述——分类”法转移。关联理论“从能力而不是从行为出发,它试图具体说明人们大脑中的信息处理机制在人际交流中所起的作用。其范畴是大脑机制而不是语段本身或语段产生的过程。
根据斯拍伯和威尔逊关于话语的描述性使用和阐释性使用的论述,古特认为话语的语际交际同样存在这两种形式。当源语对交际行为起偶然作用,而非必然作用时,如广告翻译、说明书翻译等,这样的话语就属于语际间的描述性使用。古特认为,话语语际间的描述性使用中,所谓的译文陈述的是事件的事实,源文的存在与否不影响译文在译语语境中的交际。古特举例说
在往返于芬兰和德国之间的轮渡上,向游客散发正反面分别为芬、德两语的旅游小册子,介绍旅游线路和渡船的性能。两种文字信息总体上相对,但不少细节上有差别,尤其在最后,与德国游客有关的德语版介绍了芬兰目的港的情况,而与芬兰游客相关的芬兰语版介绍的却是德国目的港的风光。古特指出,旅游册上两种文字的版本无需相互对应,因为游客不会关心自己读到的文字是否与反面的文字对等,他们关心的只是与己相关、与旅游计划相关的信息。事实上,即便两种文字的版本完全不对应,同样能完成相应的交际任务。至于两种语言的版本存在很多对应,如关于渡船的技术参数等,古特指出,这些信息对芬、德游客来说存在一样的关联,而对于制作者来说,从已有文本翻译,比重新组织文本制作要“省力”得多。而两个版本之间存在差异则是必然的,因为它们各自与其针对的对象关联。
关联原则是人类的交际本能,在翻译中也是如此。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依靠直觉和信念确定什么与目标读者相关,并采用相应的翻译策略。但是,因为译者不知道读者的认知环境,因此,他确定的相关方面有可能是错误的。关联原则是客观存在的自然准则。古特认为,关联原则是一切翻译准则的本源,所有其他准则都是关联理论的应用。比如“译者须判断原文的哪些特征比较重要,哪些可以忽略”—这里的“重要性”即运用了关联原则。由于认知环境不同,接受语听众缺少原文某个概念所承载的信息,因此需使某些隐含意义明晰化,因为不可能也无必要解释所有的隐含意义,这种联系语境选择隐含意义就是关联原则的应用。古特指出,有些理论家拓为无对应词的词汇翻译提供策略用一个普通词汇代替、用外来词表示、用文化替换法等。
古特借用语内交际中“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的概念,把作为语际交际的翻译分为直接翻译和间接翻译。直接引语再现原话语的所有语言特征,相类似的,直接翻译保留原文本的语言形式、表达风格等特征。古特指出,在翻译中保存原文的语言风格特征不是因为这些风格特征本身,而是因为这些特征提供了引导读者获得作者交际意图的线索。他把这些线索称为“交际线索”。交际线索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古特例举了一系列具有典型意义的交际线索句法特征、语音特征、关联语义、习惯表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