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乱象的经济学思考

2018-12-07 05:42
新商务周刊 2018年18期
关键词:悲剧单车车辆

1 公地悲剧及破窗效应

“公地悲剧”是英国加勒特·哈丁教授(Garrett Hardin)1968年在《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一文中提出的。 他认为,作为理性人,每个牧羊者都希望自己的收益最大化。在一块公共草地上,每增加一只羊会有两种结果:一是获得增加一只羊的收入;二是加重草地的负担,并有可能使草地过度放牧。经过思考,牧羊者发现,投入羊群的收益大于投入羊群的成本,从而决定不顾草地的承受能力而增加羊群数量,于是他便会因羊只数量的增加而收益增多。看到有利可图,许多牧羊者也纷纷加入这一行列。由于羊群的进入不受限制,所以牧场被过度使用,草地状况迅速恶化,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破窗效应”是由詹姆士·威尔逊(James Q.Wilson)及乔治·凯林(George L.Kelling)提出,并刊于《The Atlantic Monthly》1982年3月版的一篇题为《Broken Windows》的文章。该理论认为环境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以两幢建筑为例,一幢完好、一幢有少许破窗,如果有破窗的那幢建筑不进行维修,一段时间后,将会有破坏者破坏更多的窗户,甚至最终他们会闯入建筑内,如果发现无人居住,也许就在那里定居或者纵火;而那幢完好的建筑,很有可能仍然完好如初。

2 共享单车乱象

共享单车是指企业在城市公共空间以较低价格有偿提供自行车使用服务,是一种分时租赁的模式。中国共享单车市场的发展可以划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7-2010年):国外兴起的公共单车模式开始引进国内,主要为政府统一管理,为固定桩。第二阶段(2010-2014年):以永安行为代表的承包单车模式,此时的单车仍为有桩单车。第三阶段(2014年-至今):中国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为共享经济提供了有利条件,随着ofo、摩拜等众多共享单车公司进入市场,共享单车如井喷一般出现在各大城市的大街小巷。此时,有桩单车被无桩单车取而代之。

从2016年下半年,“共享单车”一词逐步出现在大众视野,成为各资本竞逐的宠儿,并且以爆发式的速度,迅速进行着扩张。据统计,2016年共享单车用户量为0.28亿,至2017年已达到2.27亿,预计2018年、2019年将分别达到2.98亿、3.76亿。

共享单车企业的快速发展,为数以亿计的国人出行带来了便利,弥补了城市公共交通在覆盖面和覆盖力度上的不足,解决用户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人们通勤效率。

然而,共享单车行业火爆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共享单车过量投放、被私人占用、恶意破坏、违规占道、位置分布失衡、危险骑行、儿童违规骑行等等。

以上问题并非偶然,从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到二线、三线城市,甚至在国外,该类现象不断见诸报端,成为困扰共享单车企业的一大难题。

3 问题分析

3.1 共享单车企业的“公地悲剧”

共享单车在能够在短时间内爆发,离不开资本的追逐。各共享单车为了快速占据市场、提高市场投放、增加客户app的下载量,经营者不顾上市场的消化能力而不断增加投放量。靠这些数据,经营者在资本市场上获得动辄千万、甚至上亿元的资本投资,从而使单量共享单车投放的收益,远超过了共享单车的单位投放成本。于是经营者便会因投放共享单车数量的增加而收益增多,看到有利可图,许许多多的竞争者也纷纷加入了这一行列。

据不统计,目前共享单车投放量已逾3000万,存在明显的供大于求现象: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表示,武汉现有共享单车103万辆,严重超过非机动车空间承载能力,将分批次调减,首批次减少15万辆;杭州高峰期共享单车总量达88.27万辆,而适宜数量在32万-46万辆之间;厦门高峰期共享单车总量达46万辆,而适宜数量为15万辆;北京共享车辆达235万辆,而适宜数量为43万辆……

如同“公共草地”一样,“城市公共空间”也是零成本、无壁垒,可以自由进入的;而共享单车运营商如“牧羊人”一样,作为社会中的理性人,追求着个人的利益最大化,在个体投放收益大于投放成本的情况下,不断增大共享单车的投放。基于城市公共空间的“公地”属性,所有共享单车企业的过度投入,随即导致了一系列的“悲剧”产生:因投放过量导致车辆占道、无序堆放;竞争者之间恶意破坏,导致到车辆丢失、损坏;而最终,共享单车的超量投放,也违背了整合社会闲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初衷,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

3.2 “破窗效应”行为分析

对于公共物品,人们总有一种占有的私欲。共享单车虽非公共物品,但因监管成本较高,惩罚代价低,基本满足公共物品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的特点。所以,共享单车被加私锁、占为己有的现象普遍存在;将共享单车车座卸下、轮胎拆走,各零部件被带走的问题也屡见不鲜;还有被恶意破坏、焚烧、投入水中等现象也时有发生……

有人将共享单车说是公民素质的“照妖镜”,这是不客观的。一个社会无论文明到什么程度,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不文明行为。行为学中提到,人的行为很大程度上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我们知道,打破的窗户会诱导这种不良行为的产生,甚至会造成这种行为的扩散。对于共享单车来说,一辆车遭到竞争对手的恶意破坏,如果企业未及时处理已损坏的车辆,很有可能,这辆车会被更大程度的破环,因为这辆车的部分破损,诱导了更多的、其他的不道德行为。从一辆车蔓延至整个共享单车群体,一开始的不道德只是个别行为,但由于不道德的行为未受到惩罚、或惩罚力度较低,不良行为没有得到遏制,从而使得“破窗效应”行为得到不断发生。

4 解决思路及建议

4.1 加强政府引导和行业管理,解决“公地悲剧”

共享单车属于新兴行业,行业监管及政府政策不及时、不健全,成为“公地悲剧”的主要原因。考虑到公共物品的“外部性”特征,解决共享单车“公地悲剧”的问题,确实需要政府在政策法规上给以引导和规范。首先,政府应该根据充分考虑当地共享单车的需求量,科学制定“公地”进入壁垒,管理城市整体单车投入量,同时根据不同交通路段实际情况,对各区域投放也制定指导意见,保障城市交通的有效运行;其次,政府应加强对各单车企业的运营监管,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单车拜访、及时维护、消费者使用体验差等的单车企业进行定期考核、打分,并进行相应的惩罚或要求退出;再次,政府应从市政规划的角度为共享单车提供停放车区域、自行车专用车道,从而缓解自行车随意停放、 在机动车道行驶等的问题。

4.2 企业应该回归运营本质,避免恶性竞争

企业持续运营的本质是要保证有持续的利润流入,目前市场上的共享单车企业还未有真正实现盈利的,主要靠“外部”投资人的投资进行运营的维持和扩张。但对于这些企业来说,靠外部资金的“输血”是不能持续,而能够理性投入、深入耕耘、回归商业运营本身上来、实现盈利的企业才能笑到最后。这就要求企业在合理抢占市场份额的同时,要提供服务的运营质量:及时对损坏车辆进行维修、对车辆的区域、数量进行合理分布、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提高车辆使用体验感等等,这样才能使消费者用脚投票,使企业最终受益。同时,企业也应该加强监管力度,对于恶意破坏单车、随意停放车辆等的行为,建立相应的信用绑定、押金扣除、加入黑名单等惩罚措施,在不断建立行业秩序的同时,降低单车的损耗及维修成本。

4.3 加强道德建设,舆论引导文明行文

对于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共享单车,除了强制性的法律、行政措施、制度安排、经济惩罚,非强制的教育、伦理道德、宣传舆论教等手段,对于限制人们不受约束地追求个人利益,保护公共资源也有重要作用。新闻舆论是推动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力量。现代传媒具有覆盖面广、渗透力强、影响力大的优势。正确的舆论导向,有利于培养人们崇高的道德情操,增强人们的公德、职业道德意识和自尊自爱自强之心,对于扶正祛邪、扬善惩恶、匡扶正义、净化世风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在正面宣传社会主义新道德、新风尚的同时,新闻媒介还加强了舆论监督的力度。通过新闻媒介对具有不良思想道德行为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可以给人以警示,推动人们进行自我约束,自觉地端正思想道德和行为,使舆论监督起到“道德法庭”的作用。

[1]马广奇,魏梦珂.“互联网+”时代下我国共享单车市场的实践困境与应对策略[D].企业经济,2017.

[2]王政贻,何得桂.共享单车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治理路径研究——基于公共产品理论的视角分析[J].价格与理论实践,2018.2.

[3]李菁菁.公地悲剧模型的讨论[J].经济论坛,2015.

[4]张旖昕.“公地悲剧”视域下共享单车的分析与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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