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开周 图/关节熊
阅读分享:文章通过叙述“我”看《儒林外史》的经历,谈到了使“我”食欲大增的几个情节,后来又创新性地把评判好书的标准定为让人想喝酒或者想吃饭。这个标准看似无厘头,实际上有作者自身的审美取向和价值判断。文章多处运用对比手法,突出了“我”对《儒林外史》的喜爱。在写作过程中,我们要善于运用对比手法,通过不同方面的对比,突出自己想要表达的内容。(特约教师:福建省长泰县第二中学 张文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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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接触《儒林外史》,是在初中三年级寒假,我借到一本《儒林外史选粹》。既然是“选粹”,当然不是全本,不过今天看起来,那本书也收录了《儒林外史》当中六成以上的内容。我记得我读到了王冕放牛,读到了范进中举,读到了马二先生逛西湖,读到了野羊塘将军大战……这些篇章都不连贯,故事也算不上扣人心弦,再加上很少有打斗场面,本来对青少年的吸引力是很小的。只是那时候没有别的书看,只能拿它打发时间。
寒假过完一半,快要过年的时候,我祖父去世了。出殡前的一个晚上,我父亲和叔伯们忙着准备葬礼上欠缺的家什,堂兄弟们都回家吃饭了,只剩我一个人守灵。我坐在棺材旁边,就着长明灯的微光,翻开那本《儒林外史选粹》,继续往下读。就是这个晚上,我读到庄征君辞官归来,投宿民家,撞见诈尸那一段情节:到三更半后,只见那死尸渐渐动起来。庄征君吓了一跳,定睛细看,只见那手也动起来了,竟有一个坐起来的意思……回头看那老妇人,已站起来了,直着腿,白瞪着眼。原来不是活,是走了尸。
我小时候号称胆大,但是读到这里,浑身汗毛仍然不由得直竖起来,赶紧合上书本。
后来读高中,从语文老师那里借到全本的《儒林外史》,直接翻到诈尸那段,仔仔细细重读了一遍,不知为什么,已经完全没有恐惧感了。
全本的《儒林外史》比“选粹”多出三分之一内容,更重要的是,前后情节是连贯的,每个篇章都有勾连,适合从头到尾再读一遍。
事实上,我不是重读了一遍,而是重读了很多遍。我在高中阶段开始读《红楼梦》,一口气读了十七遍,直到读出了妊娠反应。可是读《儒林外史》,无论读多少遍都不会吐,甚至每次都能读得食欲大振,非常非常想吃东西。我认为,这本书最能激起食欲的情节有三处。
第一处,王冕给人家放牛,人家煮些腌鱼腊肉给他,他不舍得吃,用荷叶打包带回家,送给母亲。第二处,马二先生仗义帮朋友,花光了积蓄,逛西湖时没钱买吃的,在湖畔酒店里瞧见透肥的羊肉、滚热的蹄子、极大的馒头,喉咙里咽唾沫。第三处,匡超人做小生意侍奉双亲,白天杀猪卖豆腐,晚上等病床上的父亲睡安稳了,掏出马二先生送给他的书,轻声念文章。生意做得好时,在集上买些鸡鸭鱼肉,为父亲改善生活。
无论按照古代的道德,还是根据现代的标准,孝顺和仗义都是极好的品质,而王冕、马二和匡超人在当时都是穷人,穷人的孝义尤其不易。我年轻时看武侠小说,会忍不住将自己代入进去,把自己当成主人公,历经磨难,终成高手;看《儒林外史》也是这样,也会忍不住代入进去,将自己当成王冕、马二、匡超人。我能感觉到他们的饥饿,所以我也跟着饿,中午去食堂打饭,因为看《儒林外史》,结果吃了四个馒头。
我读书不算多,评判好书的标准也比较俗气。在我心目中,好书分为两种,一种让人想喝酒,一种让人想吃饭。《水浒传》属于让人想喝酒的好书,《儒林外史》属于让人想吃饭的好书。好的诗歌也是如此,李白的诗让人想喝酒,杜甫的诗让人想吃饭。有些书,读者极多,销量极大,但我不喜欢,因为它们既勾不起酒瘾,也勾不起食欲,看了只想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