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艳
铜川市耀州区环境监察大队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陕西 铜川 727100
“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推动了社会经济以及服务业新的发展趋势,“互联网+”的发展给环境监管带来了新的机遇,首先环境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互联网的实时数据收集分析的特点,实现环境监管,防止出现前面管,后面继续污染的现象。其次可以提升环境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强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的区域合作能力。“互联网+”应用最主要特点在于提高环境污染收集设备的智能化水平,对环境污染信息收集能力变强,数据也更加准确。最后“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推动了突发环境问题处置能力,针对突发环境问题,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背后的计算机技术实现对污染物的总体分析,从而更好地选择解决问题的方案。
随着“互联网+”技术融入到环境监管当中,环境监管虽然在信息收集处理以及服务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还是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文中主要总结了“互联网+”技术应用以来所遇到的三种常见问题:第一,政府部门面对信息公开产生不利影响的准备不够充足。第二,执法效率和效果无法令公众满意,执法效果这一点对公众来说十分重要。第三,人才队伍建设不够完善,导致“互联网+”融入环境监管时无法很好利用互联网的特点。
互联网与监管部门的融合在于实现数据的公开和共享,这也是互联网的最鲜明特点,即互联网的共享性。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监管部门不愿意与政府其他部门共享环境信息,导致失去了“互联网+”的意义。政府不愿意公开环境信息主要有两点困难,首先,是由监管部门自身问题导致的,监管部门由于对信息技术使用经验不够,导致在信息数据处理上没有经验可循,对处理后信息的准确程度需要较长时间评定,这就给信息公开带来一定麻烦。信息公开需要信息为实时信息,尤其像环境信息这种易变化的信息,更是需要信息实时公开,处理时间过长,导致环境发生变化后,信息才被监管部门公开出来,这对于信息使用者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其次,政府对于信息公开机构产生的效果比较忌惮,由于当前社会即时通讯的发展比较迅速,导致一些谣言传播较快,一些别有用心者利用监管部门公开信息前的环节加以渲染,传播一些令公众恐慌的环境信息谣言,加上由于近几年环境问题比较严峻,人们对环境变化比较敏感,接收到谣言后就免不了造成社会恐慌。
环境信息公开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有好处也带来压力。带来的好处就是政府部门提高了信息共用的能力,提高了政府间合作和办事效率。其次公众对于一些环境问题会及时通过互联网反馈到环境监管部门,这对环境监管部门工作量来说是一个不小的增加,一些公众会对反馈问题实时跟进,这就对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提出更高要求。
“互联网+”的应用也带来新的设备、新的科学技术应用,这就对环保监督部门的人员素质提出新的要求。在一些基层环保监督部门中,一些人对于环保监督管理技能掌握非常充实,但对互联网却非常陌生。这就给“互联网+”技术的推广制造了一定的障碍。由于缺乏懂信息处理的干部,还可能导致环境信息的误判,给社会经济造成损失。
面对“互联网+”带来的新问题,环境监管部门要加大问题处理力度,在一些问题上,需要联合其他政府部门共同执法,并在自身建设上不断提高,进而才能更好地面对环境监管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
面对政府公开环境信息后产生谣言影响社会治安的现象,需要环境监管部门联合政府多部门共同打击传谣者。首先,需要政府部门提高环境信息[2]公开的信心,由于公众对环境信息有知情权,所以在环境信息公开上政府势在必行,政府要相信公众对环境信息的真伪有一定的辨别能力,对信息公开有信心。其次,在公众思想上要加强引导,要让公众学会不传谣,不信谣。还要让普通大众知道某些环境污染的污染程度和对人体的伤害程度,不要让公众养成对轻微环境污染也非常害怕的心理[3]。最后,环境监管部门要加大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加大对编辑谣言者的打击力度,要宣传反面典型案例,对一些别有用心者起到警示作用。此外,政府部门在处理一些突发环境问题时要加大处理力度,让公众对政府部门的工作有信心,政府部门要有作为才能减少信息公开后产生的问题[4]。
在“互联网+”应用后,监管部门就需要对环境信息进行公开,对于一些公众比较关心的环境问题,环境监管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对于一些有污染的企业加责,令其停业整顿,对于某些个人污染现象要严格执法,起到警示教育目的。对公众通过互联网反应的问题,环境监管部门要重视起来,加派人手去现场调查取证,发现问题属实后要严肃处理涉案的企业或个人,通过该方式重新提高公众对环境监管部门的执法信心。最后,要提高环境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公众监督带来的就是环境案件增多的现象[5],面对比较繁杂的工作,环境监管部门的全体领导干部要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处理群众举报的环境案件,加大新的环境保护法的普及,让普通大众也对环境案件有进一步认识,进而可以有效减少轻微环境案件取证人员去现场的次数,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面对一些基层干部信息化水平[6]不高的问题,环境监管部门要加大信息技术的普及教育,对于一些信息化程度变化加大的地区,跟要组织专门的培训老师去培训基层干部,让基层干部对于“互联网+”信息处理有较高能力,更好地服务于环境监管体系。
综上所述,“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即给环境监管部门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又提出了新的挑战,面对这些挑战,环境监管部门要组织相关的人力去解决,对于一些公众比较关系的环境问题,政府要着重处理,从而提高环境监管部门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