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秀霞
(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马楼镇人民政府,河南濮阳457600)
贫困问题一直是制约农村地区文明进步的障碍,有效实现农村扶贫工作,是化解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贫困问题是贫困个体、贫困地区两者综合作用的产物,突出表现为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失衡。十九大报告中对贫困人群做出了明确的部署“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我们必须要以精准扶贫为工作导向,实现物质和精神的双向扶贫,进而增强农村地区的经济水平。
由于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和广袤的地域,农村扶贫工作一直面临严峻的形势。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使得扶贫环境发生转变,必须深入了解当前我们所面临的贫困特征,以更好帮助更多的群众脱贫,早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我国农村的贫困问题主要有四方面的特征:一是农村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呈逐年降低的趋势,但是贫困人口总量的规模仍然比较庞大。二是扶贫成绩显著,但是重新返贫问题突出,主要是源于缺少有效的遏制返贫问题的工作机制。三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差距日益扩大,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尚未实现,直接影响贫困地区扶贫资金价值的发挥。四是农村贫困地区面源性贫困规模缩小,但贫困人口的聚集程度却呈显著提高趋势。综上所述,我国农村的贫困问题具有复杂、多元、分散的基本特点,将会对我们新时期的扶贫工作造成一定的困难。
我国的反贫困战略大致可以分为四个实现阶段:第一阶段,邓小平同志提出共同富裕的思想,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第二阶段,2010年我国GDP总量为41.3万亿元,人均GDP突破3万元大关,达到基本小康水平。第三阶段,到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第四阶段,到2035年,基本上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前,我国已进入脱贫工作的攻坚期和深水期,扶贫日的设立和相关政策的出台,都为我国的农村地区精准扶贫工作指明了方向。
十九大的胜利召开,使得农村扶贫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同时也出现了多方面转变,传统的解决温饱问题向改善生态、加快脱贫致富方向转变,进而实现全面富裕。同时,农村扶贫开发的主体发生了变化,传统的扶贫模式是由政府主导,逐渐转变为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有机扶贫机制,并且融入长效的扶贫机制,使其呈现出渐进、开发、创新的新特点。我们在农村扶贫过程中,可以尝试引导社会资本的注入,以构建起多元化的贫困治理主体,进而刺激扶贫对象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在以后的农村扶贫过程中,力争消除绝对贫困,助力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对农村扶贫开发进行重新定位。
当前,我国存在城乡“二元结构”,这会对我们的社会发展具有负面作用。在这种经济结构的主导下,农村人口的收入水平普遍低于城市人口收入水平,并且贫困总人口中农村贫困人口的比例不断增加,这主要是源于城镇化的发展潮流中,农村劳动人口的流失。由于农村经济整体落后,经济发展的速度比较缓慢,造成我国的部分农村基础设施、生活条件较差,更不用说公共服务水平。由于各种资源不均衡,这就使得农村人口收入水平比较低,进一步的加大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这已经成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制约因素。
我国的多数农村主要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缺少企业的带动作用,即使存在一定数量的乡镇企业,也是科技含量极低、资源或劳动力密集型的低端企业。根据我国农村产业发展状况,农民的农作物收获后均是对其进行初级加工,导致农产品的附加价值不高。另一方面,很多的农村贫困人口主要是从事传统的农作物种植业和畜牧养殖业,仍然使用传统的生产技术和工具,但是,由于缺少技术条件,他们对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防治能力不足,形成了“靠天吃饭”的现象。这样就导致了农作物的质量和产量都受到影响,所以就缺乏集约化,发挥不了规模化的生产效益。同时,广大农民对农产品缺少深度加工的意识,农民与当地食品企业之间合作程度不够,农产品不能形成品牌效应,进而缺乏竞争优势。
我国的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得到长足发展,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贫困农村地区的各种资源都出现流失的状况,突出表现在劳动力、原材料、资金等生产要素。生产资源的流失已经是贫困农村地区不可阻挡的趋势,这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和脱贫工作无疑是致命的打击。虽然,国家也会对贫困农村地区进行政策倾斜,加大扶持力度,但是面对大规模的生产资源流失仍是入不敷出。很多农村地区出身的青年人都具备高素质、高技能,但是他们会趋向于向发达地区寻求发展机会。另外,安排到贫困农村地区的人才,很多不去报到。政府的行政干预能力不断的弱化,调控手段也越来越少,致使扶贫政策和措施得不到贯彻和落实。以上种种原因,造成了贫困农村地区的智力资源匮乏,对全面脱贫是一种挑战。
扶贫政策是推进农村扶贫工作的重要保障。但是,扶贫政策从开发到实施需要长期的过程,在审批上更要自上而下进行,针对相关的扶贫项目采取独立的方式去进行,缺乏强有力的扶贫政策保障机制,极大地阻碍了扶贫项目的顺利推进。
同时,扶贫政策灵活性比较低,我们往往是按照既定的扶贫模式进行工作,严重忽略了农村地区的扶贫实际。我们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存在很多政策问题,如:针对性不强、落实力度轻等,相关的配套设施不齐全,制约着农村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
新的历史阶段已经发生多方面的转变,我们需要针对贫困农户进行细致化的扶贫,将贫困农户的被动参与转变为主动参与,提高农村扶贫开发的效用。最主要的是充分尊重贫困农户的主体地位,我们可以通过多种措施保障贫困农户的主体地位,激发其主观能动性,比如增强贫困农户的权利意识、提高贫困农户的综合素质等。同时,我们还要建立起健全的贫困农户自主扶贫的运行体系,充分发挥贫困农户在农村扶贫过程中的主体性。将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等多种权利真正赋予贫困农户,力求农村扶贫资源的优化配置,逐步提高贫困农户的自主发展能力。
实现农村地区的全面脱贫,解决贫困人口问题,就必须发挥智力扶贫的关键作用。智力扶贫主要是指通过提高贫困农户的知识涵养或文化素质,进而提高其从事经济开发的水平,为全面脱贫提供基础。我们的智力扶贫工作开展可以从三方面入手,第一方面是提高贫困人口的整体文化素质,注重培养农村技能人才,加强对广大农户的科技培训,引导其在农业生产中使用科技成果。第二方面是全方位引进人才,加强对管理、经济、社会领域熟知人才的引进,通过典型人物的引领作用,逐步培养农村贫困地区的技能人才群体。第三方面是对农村乡镇企业及生产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通过智力扶贫的创新形式,提高贫困农户的劳动技能,从根源上实现全面脱贫。
农村扶贫工作不仅要着眼于对贫困问题的消除,更要注重长期开发机制。基于此,我们的农村扶贫要在优势产业的培育和扩张方面给予关注,形成以贫困地区各种特色资源的依托格局,乡镇为中心,向广大乡村进行辐射的发展模式,不断培育支柱产业,以更好地应对市场经济发展特点。同时,我们要积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积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将农民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扶贫进行整合,最大化地提高农村产业竞争力。
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是保障贫困农户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贫困农户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关键。我国的城乡之间存在“二元结构”,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也会具有差异性,加上农村地区的收入水平比较低,那么,农村贫困人口参与或者是缴纳社会保险的能力也就比较低,致使他们不能获得良好的养老、医疗保障。基于此,我们需要构建贫困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比如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等。同时,还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为农村贫困人口的水、电、公路等资源进行保障,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的社会保障。
综上所述,新时期的农村扶贫工作需要着眼于细微处,积极地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解决策略的制定需要结合扶贫地区的发展实际,依托当地的各种优势资源,注重智力扶贫、加快对优势产业的培育、构建起完善的贫困农村社保保障体系,“全方位、多体系”的保障贫困农村地区的基本民生,为其下一步的全民脱贫和共同富裕打下坚实的基础,助力全面小康社会的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