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莉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类已经进入数字时代,面对知识的迭代,网络社区、人工智能的发展,法学教育仅仅以传授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技能为教学目标的理念面临挑战。法律AI具有巨大的学习力和庞大的法律知识库,以知识教育为主的高等教育逐渐沦为低端的知识输入工具,仅仅掌握法律知识而不知如何获取知识的法科生也只能成为低端人才。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在《大数据时代》中预测:“大数据带来的风暴正变革我们的生活、工作和思维,大数据开启了一次重大的时代转型。”[1]数据革命无疑也在引发教育领域的转变,作为教育者不能仅仅满足知识的传输,要教会学生如何借助现代化的工具和方式获取知识、提升智能,而大数据思维的代入恰恰迎合了这一需求。
“得大数据者得天下,应用大数据不仅要完善技术,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大数据思维”,[2]大数据固然有“海量数据”的本意,但是更强调“数据为大”的思维方式,大数据思维在强调对多元化数据全方位、全程化收集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对数据全面而深度的挖掘和分析,[3]发现规律,寻找价值,以此指导决策和提升洞察,因此,大数据思维的核心应当是“预测”。大数据带来的思维变革对人类的认知方式提出了全新的挑战,不同于传统思维的大数据思维应当具有以下特征:
数据化,在大数据思维基础上,任何事物、现象、行为都可以由数据构成,随着现代传感技术的发展,人类数据化的范围和速度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提升,最终这些事物、现象都可以以结构化或者非结构化的形式展示出来,从而构成大数据预测的基础。
重混性,所谓重混就是数据的重新组合或者事物的重新组合。数据曾经以静态的模式沉积在数据库中,当数据的量达到一定的限度即“大数据”时,数据会在不同组合中表现规律、价值等,呈现新的样态。信息流在数据中不停拆解、组合,产生新的事物、新的信息。
关联性,所有的数据既是独立的个体也是一个彼此随时可以关联的整体,有些数据看起来毫不相关,却具有相当高的“粘附性”,通过分析总能找到关联点和关联的原因,这对于分析教育中教育对象的行为模式会有很大的帮助。
互联网技术已经进入移动互联时代,任何一个微终端都可以成为学习的工具,这种学习突破了时空限制,方便快捷,但是信息的过于分散和碎片化使学习者无法形成体系性的知识学习模型,然而大数据的应用恰恰是碎片化信息的克星,以数据存储、共享和检索为主要功能的云计算、云存储等云技术已经迅猛发展起来了,各大云存储平台纷纷推出移动终端应用,强调多屏共享,云技术和移动互联的结合,造就了强大的信息收集、整合、存储和检索能力。与此同时,数据积累的商业和经济价值使各大互联网应用越来越倾向于打造行业内信息和收据共享和交换的平台,而实践性教学最突出的特征是动态性,实践教学的师生要面临大量的实务训练和场景模拟,不确定性和动态性使实践教学耗时耗力,在教学效果上还难以检测,互联网技术带来强大的信息收集、整合、存储和检索能力,恰恰是传统实践教学难以实现的困境。
目前,法学实践性教学已经进入瓶颈期,模拟、实务锻炼等实践教学方式一直在传统语境中运行,但是由于实践教学动态性和不确定性,对实践过程的跟踪和把控很难实现、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也始终无法科学构建,以学生为主导的课堂由于精准教学目标的缺位依然是教师自主设定而缺少学生参与。课题组在法律诊所实践教学课堂上曾经对学生的需求和学习目标做过调查,但是在传统技术条件下耗时多,回收统计周期长,不仅影响了学生积极参与,更阻碍了教师频繁、随机地开展相关调研活动,无法及时调整课堂教学活动以适应学生真正的学习需求。不仅如此,在传统的手段和技术条件下,由于大部分院校没有雄厚的财力打造专属的数据库,纸质的教材、工作指南无法跟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政策的快速变动和更新,大大滞后于现实需求,使实践教学面临大量亟需改革的问题,譬如数据采集、分析、统计、可视化;即时沟通与延时交流相结合的快速沟通问题等等。大数据时代对教学资源系统提出了巨大的挑战,我们在适应时代发展的同时,更应抓住机遇,对教学资源进行整合,[4]借助科学技术使沉淀的数据发挥作用。
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以体验式和模拟式为主导,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均强调现场的参与体验,学生参与和教学管理更多是传统模式的延续,尽管信息技术被引入教学,但是这种改变并不是本质上的知识图景的变化,知识生产者和知识消费者之间的鸿沟并未消弭,“作为一种教学手段,可以被选用,也可以不被选用,从而游离于教学活动,无法有效地推动教学变革。而且在这一段时间里,以多媒体和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实际上主要改变了信息的存储方式与传输方式”。[5]
随着数据信息的生产、数据思维的养成,数据以流动的姿态融入教学的各个环节和教学的每一个角色。随着数据的流动,教学环节之间可以翻转(如翻转课堂的出现),教学主体之间界限模糊(如每一位学生都可以成为教学活动的中心)教育系统的传统结构开始解构(如课堂不再受时空的限制)。
教育理念是教育研究者、设计者、实践者、乃至整个民族经过长期理论和实践方面的不断蕴蓄而形成的关于教育价值取向的理性信念。[6]大数据时代的技术进步使得数据信息的收集、存储、交换、挖掘和使用等都成为可能,在这种情况下,知识被解放出来,人本身就可以成为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为个性化教育指引了实践方向。法学实践教育长期以来渴望通过技能的培养,现实的锻炼塑造和培养法律人才,但是随着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法律AI助手会逐渐普及,法律人才的培养方向仅仅以能力本位已经不足以应对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现实需求,法学实践教育理念不仅仅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更应该快速提升学生学习力(learningtobe)。
在大数据时代,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观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取而代之的是以学生为中心的自主学习观和资源价值发展观。教师的教学理念由学生能力培养转变为挖掘学生潜力,指引学生最佳学习路径的寻求,教师要擅长数据梳理,评估结果,搭建教学模型等。
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的背景下,以大数据为支撑的新型现代教育治理与科学决策逐渐成为一种未来的趋势,数据分析软件如Spss、Amos、Citespace、Nvivo等提供了便捷的数据挖掘方法和技术。这为教学规律分析、教学问题梳理提供了帮助。
法学实践教学强调经验式学习,但是经验式学习具有很强的个体差异性,每个人的体验需求、兴趣都不同,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无法满足经验型学习的个体差异需求,如果能构建大数据思维并运用大数据技术抓取实践教学数据就可以得到学生学习行为数据,预测学习者即将发生的行为和结果,以此来满足各具特色的学生学习需求,真正做到以学生为核心。
法学实践教学一直由于高成本高投入而被列入精英教育,甚至只能是小众的受益者,诊所法律教育自2000年后已经成为法学实践教学的主要模式。但是根据我们的调查,江苏省内法学院校中诊所法律教育的选修比例,一般只有4%-8%的学生能够参加法律诊所实践学习,其他同学只能通过毕业实习、暑期见习等方式参加法律实践,无疑,这些效果是大打折扣的。相反,如果引入大数据思维,延展法学实践教学的时空场域,降低学生对传统课堂的依赖,则不仅仅大大降低实践教学成本,更可以让每一位法科生接受法律实训,进入法律场景模拟课程,进行体验式学习。学生只需要一个账号就可以登陆系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不限次数地反复学习,教师则根据学生登陆状态、点击频率掌握学生学习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大数据思维切底颠覆了传统课堂教学方式,打破时空,为每一个学习个体“私人定制”,最终实现精英教育大众化。
在教育变革的数据时代,“谁掌握教育大数据,谁就把握教育的未来”。[7]法学教育承载着国家法治的使命,在高等教育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法学实践教学借助大数据分析可以了解学生在实践性课堂的需求,从而真正开展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设计,也真正实现个性化教育。
鉴于篇幅所限,每种类型列举两种工具
表1法学实践教学中的大数据分析工具
传统的法学实践学习强调团队合作,但是,这种合作对时间、地点、个体差异度要求很高,甚至经济成本也非常大。大数据对于上述问题可以轻而易举地化解,基于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利用多媒体和网络信息技术搭建开放的教育管理平台,一方面实现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信息资源协作整合,另一方面可以促进学习者之间的合作,真正体现教育的理念。上表中的worktile表单就是一种团队协作流程在线管理工具,通过worktile可以将受案的文书、案例等直接放在项目中,每一位团队成员都可以看到,并开展实时讨论,不仅如此,它还可以对案件进行类型化细分,比如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等,分类后非常方便案件的存档、团队成员的管理,同时,办理该案的流程也会一步步推进,既保证了团队合作的规范化,还提高了团队协作的效率。
“大数据时代的教育数据是分层的,每个层次都蕴含富有价值的数据”。法学院校的学生进入实践实训系统后,由于自身的差异性以及训练目标的不同,必然呈现不同的训练效果,有的在初级层就出现问题,有的在中级层,有的在高级层等,虽然在不同的层级出现的问题,但是如果对数据进行关联分析,就能找到背后的联系,基于此,很快就可以建立每个学生个体的学习预警系统,在学生实践的过程中就可以及时针对性制定训练方案,而不是到课程结束后再发现问题。以麦客表单为例,设计面试内容就是初级层信息的收集过程,法律实践课通常会有一个招募新学员的程序,我们通常会制定一份具有针对性的表单,学生只需要关注公众号就可以填写,一旦提交,学生信息已经作为数据储存在系统中,表单也会自动生成可视化分析,方便实训教师提取学生相关信息。在实训中(中级层),我们还会利用麦客表单设计法律案例的教学模拟活动,麦客表单中的指令表单可以被教师设计为定时打开,教师需要看到学生提交的预期分析、策略准备、法律准备等内容后启动模拟程序,教师通过观察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了解学生知识掌握情况,通过模拟中的表现发现学生法律技能问题,借助大数据分析工具,教师和管理者可以对学生学习问题作出预判,并输入预警系统,制定更加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措施。
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法学实践教学亟需改革,秉承教育理念,掌握教育规律,借助大数据充分挖掘教育数据背后的价值才能不断提升教学质量,达到育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