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志强
(黑龙江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150001)
为有效破解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于2015年启动了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该体系具有政策性支持、市场化运作、专注农业、独立运营的特点,是财政撬动金融支农的一项重大机制创新。黑龙江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江农担”)于2015年12月成立,成为全国最早成立的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
根据国家《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21号)等文件关于全国各地以省级为主,积极稳妥地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总体部署,按照《黑龙江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黑政办发[2016]105号)规定和要求。龙江农担在三年左右时间内,发挥农担体系建设的主力军作用,以建立市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和县级分支机构为重点,通过业务合作、机构共建、基金共管、业务补贴等方式,与市县政府、农垦、森工等部门合作,在省内将建成覆盖主要农业大县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组织体系。
在业务运营上,实行全省业务模式、风险控制标准和管理制度“三统一模式”。一是龙江农担横向加强沟通协作。二是龙江农担纵向加强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三是积极争取行业支持。四是加强与市县政府的战略合作。通过与市县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聚集金融资源,以市县为单位整体推进区域农业发展,重点支持当地政策导向、农业发展规划、新型经营主体、特色农业等产业项目。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努力,构建起龙江农担“三统一模式”,形成龙江农担总分治理结构的基础。
龙江农担体系总分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典型的总分结构。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市级、县级分公司是非法人单位。龙江农担体系内分支机构具有高度统一、数量较多的特点。分支机构理论上可以看做是总公司的派出机构和业务单元,是企业的一个成本中心和未来的利润中心。实现上述“三统一模式”需要构建一个运转高效、协调统一的财务核算管理体制来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基于龙江农担总分机构建设要求和运营需求分析,为满足黑龙江农业担保体系建设的需要,构建与黑龙江农担体系建设和运营相匹配的财务管理体制就显得尤为必要。财务管理体制的构建上应体现以下原则。
应在《会计法》《公司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度框架内设计总分机构财务管理核算体系。
总分公司应在高度统一的条件下,开展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总公司发挥财务管理核心作用,分支机构体现为总公司的一个业务单元。各分支机构都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
最大限度地利用目前发达的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减少人力资本的投入,发挥集中管控的效应。重点加强总公司和市级分公司财务管理力量。
分支机构分为两级,一是市级分公司及其所辖的县级分公司。二是没有上级市级公司的县级公司。各级分公司负责本级财务管理并负责所辖下级公司的管理。
由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再保险合同》以及相关的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法规制定统一的会计科目、财务规则、核算方法和报表格式。总分公司在统一的制度下进行财务管理和核算。现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差旅费管理、财务审批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基本的会计制度也由总公司统一制定。
黑龙江农担建立基于web的用友NC财务核算管理平台,初期配置了账务处理、报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基本财务核算和管理模块。服务器架设在总公司,包括总公司在内的全部财务人员通过web远程方式登录到财务核算平台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从源头上实现了会计科目、会计报表的统一。总公司集中对分支机构的账套和财务人员进行配置、授权管理。分支机构财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登录操作软件。
市级分公司建立完整的财务部门,配齐财务核算和管理人员。县级分支机构不设专门的财务部门,只设置一名专职或兼职的出纳人员。县级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由所属市级公司指派一名财务人员兼任,负责县级公司的财务核算组织和管理。没有所属市级分公司的县级分支机构的主管财务人员,由总公司财务部指派一名财务人员兼任。以一名市级或总部财务人员兼任四家左右的县级机构的核算管理任务计算,在全部设置五十家左右县级分支机构的时候,这样的安排可以减少设置三十个左右的财务管理岗位,大量节约人力资源成本,充分体现高效原则。
根据总分公司授权管理安排,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为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对分支机构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依据总公司授权在预算额度内签批财务支出事项。县级分公司财务报销、资金划转需要上级公司财务主管人员审核,市级公司正式记账前需要总公司指定财务人员对其会计分录进行复核。县级分支机构原始凭证需要定期到市级公司审核,市级公司凭证需要定期到总公司复核,这样的安排建立了内部交叉的控制制度,解决了异地管理上原始凭证不能及时有效审核的问题。县级和市级分支机构之间类似于“报账制”的模式。
一是建立完整的预算管理制度,在总公司统一预算安排下,建立各级分支机构的预算,分支机构预算从属于总公司预算。二是集中管控资金。各分支机构按“收支两条线”原则管理收入和支出,一般开设收入和支出账户各一个。
各分支机构按照“统一财务规则、统一核算方法、统一报表格式”三统一的原则组织会计核算,对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公司根据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外部监管要求,实行统一管理、月度核算、年底汇总的会计核算制度。公司各机构之间因内部交易事项形成的资产、负债及收支损益金额在汇总财务报表中进行合并反映。除企业所得税实行总公司集中汇缴制度外,分支机构其他税金、社保费、公积金等属地管理、属地缴纳。
分支机构发生的一般会计业务,比照一般会计程序处理,按总公司下发的会计科目的名称与编号、会计报表的内容和格式,录制会计凭证,编报会计报表,并按时上报总公司。总分公司之间的往来,总分公司通过设置内部往来科目核算资金往来和费用报销、收入上缴等会计事项。每月总分公司合并相关费用收入账项,年底进行并账处理。
一是总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分支机构预算执行情况,收支合法性、票据真实性,核算准确性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委托事务所等外部审计机构对分支机构财务核算管理进行审计。二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分支机构在预算管理、纳税申报、报表编制、现金收付、监督检查、客户往来等财务核算管理工作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相应责任追究。
通过一年多的实践,龙江农担初步建立了以预算管理为统领,统一管理、分级核算、集权高效的分支机构财务管理体制。通过建立交叉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监察制度和现代化软件平台的使用,最大程度减少和避免总分机构财务管理上存在的一些分支机构财务管理与总部脱节、财务监管不到位、执行力不强、制度规则不健全等弊端,减少了管理层次,加大了管理力度,强化了事中控制和监督。会计核算组织有序,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会计信息质量不仅满足内部决策管理需要,还为外部监管方提供评价、监管等基础信息,为龙江农业担保体系健康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