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副省长李悦在《代表之声》(2018年第27期(总第1794期))就徐成代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作出了批复。按照有关要求,省农委已于5月份对徐成代表就该建议及时进行了书面答复,并对徐成代表进行了面复,在面复过程中,对徐成代表提出的问题也进行了一一解答,徐成代表对我委的答复十分满意。
省农委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每年都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培训工作。2017年以来,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开展迎接党的十九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宣传。在吉林日报刊发了《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述》一文。二是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质量月”活动,2017年和2018年,连续两年组织开展对新《农药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活动,组织专家在启动仪式上和生产基地进行现场咨询。三是在《吉林农业》杂志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专栏,每年刊发12期、10万字左右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工作动态等宣传材料和信息。四是组织开展培训。连续多年开展涵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农业标准化、监管、检测、品牌建设、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举办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20多期,年平均培训人员600人。举办10多期、800多人(次)参加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试运行培训班。在集中培训基础上,还结合各产业需求,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园艺学会培训班、公务员培训班、中等职业教育培训班、新型女农民培训班、备春耕科技培训班等各种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标准化方面的授课。通过上述宣传和培训,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不断得到增强,生产者和监管者的整体素质及掌控技能得到有效提升。
多年来,省农委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引导和带动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进一步规范生产行为,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增强竞争能力,创造优质安全品牌,实现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1.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一是构建农业标准体系。围绕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重点在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和产品四个环节加强质量安全控制标准的研制工作。目前,我省主要生产领域的农业地方标准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基本协调配套,初步形成了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为骨干、地方标准为配套、企业标准为补充的较为科学、系统、合理的农业标准体系。二是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近年来,我委在省质监局的大力支持下,持续组织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平均每年制修订标准数量30多项。截至2017年底,组织制定颁布的农业地方标准达到400多项,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包涵种植、养殖、加工多领域,产地环境、投入品和农产品各环节,为农业生产实施标准化提供了技术支撑,也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执法依据。三是加强标准创新。在制修订过程中,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产品提质增效、过程节本降耗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创新,其中有10项标准获得吉林省标准创新贡献奖。
2.开展标准实施示范推广,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在完善标准体系建设的基础上,结合产业发展,围绕优质粮工程、蔬菜提质增效工程、人参产业振兴工程和“吉林大米”品牌创建等重点工作,围绕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造优质安全农产品”为目标,以农产品优质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等级规格、检测方法、农药使用规范、病菌抗药评价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重点,以水稻机械直播、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测土配方施肥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标准为补充,以雷达监测粘虫空中种群、植保无人机施药防治技术规程等现代农业防治标准为提升,通过标准化示范区(县、企业、基地)建设载体,着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工作,通过严格按标组织生产,从严格控制基地环境条件,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和农产品生产过程,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进货和使用记录等标准化生产档案,确保生产规范化,实现对生产过程全程标准化质量安全控制。同时,组织开展标准宣贯,编印蔬菜、食用菌、三品一标等标准汇编,摄制食用菌、人参和蔬菜标准视频片。截至2017年底,我省先后建成国家级蔬菜水果标准园140个,省级棚膜设施产业园区近648个,各类各级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县、场)203个,各类标准化示范基地100余个。标准化示范面积达到4700万亩,占在册耕地面积的56.5%。
3.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一是构建全省农业系统标准化工作体系。在省内农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推广单位和质检机构建立标准化工作归口专人管理机制。二是组织建立粮食、种子、农机、蔬菜、果树、食用菌、资源与环境、人参、中药材、蚕业、等共11个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开展各领域农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初审、推荐与标准制修订及审定和实施推广等指导工作。三是建立了由66名各领域专家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家库,组织专家积极开展标准研究、标准制定和标准审定、有关标准及科普的解读、热点回应和咨询等工作,充分发挥了专家的“智库”作用。
2010年9 月,经省编办批准,省农委正式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基层农产品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2013年12月,省编办制定出台《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就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执法三类机构的设置、职能、人员编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各地编制和农业部门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省、市、县、乡四级监管体系建设。各市(州)和县(市、区)也分别在“三定”方案基础上,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行政机构和技术队伍,依托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立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目前,全省90%以上的市、县级农业部门经编办正式批复,单独或者挂牌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科),绝大多数县(市、区)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部分村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全部建成,世行项目投资建设的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启动运行。全省初步形成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农业部门负监管责任、农产品生产者负主体责任,行政监管处(科)为组织机构、农业综合执法、质检机构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为监管工作具体承办机构,检打联动、联防联控的监管体系。与此同时,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初步建立,由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立项,对全省3个省级、9个市(州)级45个县(市、区)进行投资建设,共投入经费3.1亿元。利用世行贷款投资3.5亿元,开展了省、市两级12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建设。截至目前,投资项目中已有2个部级、1个省级、3个市(州)级、17个县(市、区)级检测机构通过了省级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二合一”认证。除此而外,农药、肥料、种子、特种经济动植物、转基因、蚕业6个省级质检机构等也分别通过农业部“二合一”或省级资质认定。一些乡(镇)监管站建立了快速检测室,不定期开展快速检测工作。
按照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相关部署,我省各级农业部门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抓好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核心任务,积极推进,创新举措,全省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7年,我省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编制、人员进一步得到扩充和完善,执法队伍的职能进一步综合和明确,监管、检查和执法的力度显著提升。
1.健全执法机构。截至2017年末,全省地(市)、县(市、区)两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53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9家。由编制部门正式批准设立的农业执法机构为52家。省内县级行政区划实现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全覆盖。
2.强化执法力量。全省综合执法队伍在岗工作人员已达876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达80%,执法力量得到了极大的加强。在加强人力的同时,在国家和省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硬件手段也在逐年提升,2017年国家和省级投入综合执法建设资金80余万元,建设了综合执法信息化电子平台,帮助部分基层执法机构配置了执法取证、检验速测等亟需的设备,推广了农业执法规范化标识的应用,解决了部分执法检查和办案经费,改善了执法办公环境,极大的调动了基层执法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3.明确机构职能。全省大部分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进行了统一划定,县级农业综合执法队职责明确为:受行政部门委托,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查办涉农违法案件。承担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基本农田保护、耕地质量保护、农业环境保护、野生植物保护等行政处罚权和执法检查权。承担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打假和监管工作,依法整顿和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部分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还将畜牧业管理的执法职能整合划入,基本实现了农业部提出的农业综合执法范围以本级农业部门管理职能为限,相对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权的要求。
4.全面完成了各项打假监管执法工作任务。各地农业部门在农资销售使用高峰时节,依法重点检查农资批发市场和近年来抽查检测中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的产品,全面检查城乡结合部重点农资市场。在全省范围内对农资生产经营档案、农资产品质量、包装标签等开展了专项检查,2017年共组织全省各级农业执法机构出动执法人员44493人次,检查农资企业25534个次,整顿市场6024个次,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244起,涉案金额262.38万元,查获违法农资产品12933公斤,挽回经济损失95余万元。
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的落实,健全完善监管机制。
1.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我委每年都制定印发《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依此组织对全省9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珲春市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开展4次例行监测,共监测蔬菜8大类55个品种,13种水果和6种食用菌中68种农药残留参数,监测合格率均在97%以上。每年开展专项监测、应急监测和监督抽查等10余次,同时对蔬菜、食用菌、粮食、农产品包装物等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针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建立与省食药、卫生的信息共享机制,对市、县农业部门的通报、约谈机制以及开展监督抽查,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2.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组织各级农业部门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组织引导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把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每年组织印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查记录本》《禁限用农药名录》《农产品生产记录本》等4万多册,发放到基层监管人员和生产者手中,开展日常巡查,加强生产指导,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杜绝禁用、限用农药使用,增强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意识,确保生产安全。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启动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试运行,举办6期监管和企业人员实操培训班,编印监管版和企业版2版平台操作手册,制作平台宣传动画片,成立监管、技术人员组成的督导组,逐个落实,当面指导。目前,共有50个市(县)开通平台,208家生产经营主体在平台登录注册,所生产的水稻、果菜、玉米、食用菌、杂粮杂豆和人参等316个农产品填报生产信息,分别占“三品一标”生产经营主体和产品的41%和18%。
4.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在吉林省农网上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16,通过在线的专家接听电话,解答公众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消费领域遇到的热点问题。同时还在《吉林农业》杂志和“吉林农业”微信公众号分别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专栏,正面引导公众舆论,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引领放心消费。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摆到突出位置,做大做强“吉字号”农产品品牌,初步形成了“‘吉字号’公用背书品牌+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品牌发展架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营销体系。2018年,按照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品牌强农要求,重点实施品牌提升行动,进一步扩大吉林优质绿色农产品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1.做大做强“吉字号”品牌。在巩固大米、人参品牌建设成果的同时,加大对杂粮杂豆、玉米品牌的形象宣传推介,编制完成山珍、优质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和吉林省农业品牌名录,塑造吉林省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整体形象。2018年,全面启动实施“吉字号”品牌培育工程,省、市、县初步建立完善品牌领导机制。到2022年,六大“吉字号”品牌影响力明显增强,把“长白山人参”打造成为国家级农业品牌。
2.大力发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各地主动对接“吉字号”品牌,组建产业协会、联合会或联盟,集中培育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形成“吉字号”品牌引领,区域公用品牌支撑,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同步跟进的发展架构。2018年,新支持启动2个区域公用品牌,审核认定企业品牌、产品品牌100个。到2022年,培育做大30个区域公用品牌、200个有影响力的企业品牌和500个知名农产品品牌。
3.加快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研究编制吉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规划,省、市、县“分创联动”开展本级特优区创建工作,择优申报“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抓好抚松人参、汪清黑木耳首批国家级特色区建设。2018年,申报“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2个,首批认定省级特优区10个。到2022年,创建国家级特优区5个,省级20个,地市级50个。
4.升级建设农产品产地市场。部省共建国家级长白山人参(万良)市场,打造全球人参产销平台;省、市联建区域性产地市场,培育一批全国性单品类农产品集散地;在集中连片的设施农业区域,加快建设田头(村头)市场。2018年,申报“国家级产地市场”1个,升级建设10个区域性产地市场。到2022年,全省产地市场体系初步建立完善,建设国家级产地市场1~2个,区域性示范市场20个,田头示范市场50个。
5.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以打造品牌为主题,办好长春农博会,组织参加全国农交会、绿博会以及其他省区重要农业展会;聘请国家一级演员闫学晶为“吉林省农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在央视媒体高峰时段投放品牌宣传广告;支持域外建设“吉林省优质特色农产品专营店”;加强农业对外经贸交流合作,面向国际市场打造人参、杂粮杂豆品牌。2018年,在国内重点城市开展2场品牌推介活动,支持建设品牌专营店10家。到2022年,“吉字号”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幅提升,建设品牌专营店100家。
6.突出农产品品牌质量安全建设。健全完善“吉字号”品牌质量安全标准,建立品牌目录管理制度,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为优质安全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夯实基础。2017年,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420个。截至2017年底,共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1758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815个、绿色食品797个、有机食品认证13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16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9个。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32个,监测面积达到1214万亩。
省农委将按照副省长李悦的批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着力在“建体系、打基础、上手段、强能力、增素质、提水平”上下功夫,做到一手抓农业标准化生产,一手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品牌强农。
一是加强责任落实。制定《农业系统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落实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使农业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到有责有岗有人。
二是加强体系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三大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对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建立健全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积极与公安、食药、质监、卫生等部门协调,在监管检查、农业执法、标准制定、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等方面加强部门之间配合协作,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四是加强措施落实。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资金,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督抽查、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技术指导等各项生产和监管措施的落实,守住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