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对外经济处 刘润秋 周显峰 赵淑杰
为助力吉林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发展目标,着眼促进农业产业结构性调整,坚持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提质增效,服务乡村振兴这一方向,结合我省农业外经工作实际,现就延边州珲春市农产品贸易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珲春市是吉林省重要边境口岸城市,是“一带一路”倡议中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城市,也是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重要关键点。珲春市依托中俄朝三国边境的独特区位优势和俄朝两国丰富的渔业资源和林业资源,大力发展边境对外贸易,贸易额持续增长,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实现了“从无到有,有中生新”。2014年珲春进出口贸易额实现83.89亿元;2015年珲春实现对外贸易额达89.76亿元,增长7%;2016年,珲春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达105.6亿元,同比增长17%;珲春市农产品贸易进出口总额达5.11亿元,占进出口总额的4.8%。其中,精深加工水产品、粮油、果蔬进出口额分别为0.66亿元、0.072亿元、0.042亿元,分别占农产品进出口总额的85.3%、9.3%、5.4%。从进出口农产品结构上看:珲春市进口主要为:水产品、面粉、豆油、少量大豆、玉米等农产品;出口主要为进料加工的水产品、大米等农产品。从进出品农产品国别上看:主要进口国为俄罗斯、朝鲜,出口国主要为俄罗斯、朝鲜、日本、韩国。从产业结构上看:珲春市主要为进口来料加工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模式,区域内没有配套的生产基地,原料基本来源于进口,属于第三产业范畴。从种植结构上看:珲春市农业种植基本是高效作物与粮食作物两大类,粮食作物与高效作物比例达到34∶66。高效作物种植基本为订单农业,主要生产果蔬等经济作物。
针对珲春市独特的区位优势和现有的外向型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可以思考珲春市走外向型农业经济的路子,借助现有的地理优势、交通优势、口岸优势、劳动力充足的优势,开展农产品出口加工和成品仓储、集散基地建设,促进当地农业的转型升级,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珲春的对外贸易位列延边州首位,延边州对外贸易位居全省第二位。如何促进全省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助推农业现代化目标实现,对于我处工作而言,就是要围绕市场需求,针对目前农业发展过程中劳动力成本、土地成本攀升的问题,运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规则,加强吉林省农产品对外贸易,提高我省优质特色农产品质量,提升我省优质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有效的助力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和助推我省农业现代化的率先实现。
从吉林省2014、2015、2016年三年的农产品进出口海关数据看(表1),全省农产品进出口总额分别占外贸总额的6.34%、9.59%、9.32%,已经逐渐成为我省比较重要的进出口品种。
表1 近三年我省农产品进出口海关数据
目前,从农产品进出口结构来看,打破了以玉米为主的格局,形成以大豆、松子仁、赖氨酸、人参等中药材、杂粮杂豆和辣椒等多种特色农产品的局面。2016年农产品进出口主要品种中,黄大豆30726万美元,松子仁27415万美元,食品工业的残渣、动物饲料14731万美元,海产品13960万美元,绿豆等杂豆7318万美元,核桃仁等坚果5346万美元,赖氨酸4349万美元,大米3582万美元,中药材3164万美元,肉制品2353万美元,玉米1667万美元。
从吉林省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方式看,以一般贸易为主。2016年,一般贸易项下农产品进出口20241万美元,下降27.8%,占农产品进出口总值的73.25%。加工贸易项下农产品进出口7013万美元,下降9.74%,占农产品进出口总值的25.38%。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完成进出口370万美元,增长44.85%,占农产品进出口总值的1.34%。
目前,以日、韩、东南亚国家为主的亚洲市场仍是吉林省农产品最主要的出口目标市场。2016年我省农产品出口总额为10.69亿美元,其中6.8亿美元出口到亚洲市场,韩国、日本是我省农产品最大出口国,同时农产品出口至欧盟、美国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份额也保持了较好势头。进口主要集中在蒙古、俄罗斯、巴西、美国,主要品种为松子和黄大豆(详见表2)。
2016年全省有进出口实绩的农产品进出口企业为427户,比2015年增加32户。其中有出口实绩的企业340户,有进口实绩的企业151户。农产品进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32户,比2015年减少了5户。2016年,全省农产品进出口总值中,国有企业完成1.57亿美元,占农产品进出口的9.53%;外商投资企业完成4.37亿美元,占农产品进出口的26.53%,同比增长7.43%;民营及其他企业完成10.52亿美元,占农产品进出口的63.85%,同比下降9.96%。民营企业是我吉林农产品进出口的主力军。
一是农产品进出口额先增后减,但波动幅度较少,总体呈现上升趋势。2015年世界经济增长缓慢,世界贸易持续回落并屡创新低,外部需求下降,导致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持续降低,进出口规模不断缩小。其中,特别是出口规模下降幅度相对较大,但我省农产品进出口规模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二是农产品进出口市场分布稳定。吉林省农产品对外出口的大洲中,首先是亚洲,其次是美洲(主要为北美洲和拉丁美洲),然后是欧盟。据海关数据统计,我省对亚洲主要出口农产品原料和初级加工农产品,我省向亚洲出口农产品总额占总农产品出口额超过70%;对美洲和欧洲主要出口精加工农产品,占比约30%。从国家角度来看,我省农产品对外出口的国别中,虽然近期在日本、韩国和欧盟的市场份额有所下降,但是它们仍然是吉林省农产品进出口的主要市场。
三是农产品进出口具有鲜明的比较优势和潜力。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受惠于肥沃的土壤和良好的地理位置,产品地域特色鲜明,玉米、大米、杂粮杂豆、松子仁、中药材等基础雄厚,质量在全国享有盛誉。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我省农产品外贸企业竞争意识增强,内贸企业也逐渐将眼光拓宽到世界,探索单纯内贸到内外贸相结合的经营之道。另外,地方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我省每年都有外贸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我省农产品企业做大做强。
1.进出口农产品大多为初级产品或二级产品,缺少精品。我省农产品出口仍以原料性产品为主,多为初级产品或二级产品,精深加工产品少;同时品牌意识差,名牌商品少。目前出口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对注册商标和打造品牌不够积极和主动。
表2 2016年农产品外贸前十位国家
2.加工出口企业群较少,主体企业竞争力不强。吉林省目前大多数出口加工企业规模偏小,深加工、精加工能力较弱,基本处于松散零星型收购加工出口阶段。缺乏集约化的生产、加工、运输一条龙经营体系,企业群体的竞争优势不明显。因此,收购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等及不稳定,对外缺乏竞争力。因出口产品质量问题,国外客户要求退货索赔的纠纷问题时有发生。
3.农产品出口结构不完善,出口基地未达到规模效益。近年,吉林省农产品出口总额中,水产品、松子仁、玉米等农产品及其初级加工品的比重约为70%,其他种类农产品出口额极少。虽然吉林省肉畜产品资源丰富,但是出口额的比重不足20%,农产品出口种类单一的局面有待优化改善。同时,我省农产品出口基地规模相对较小,自2007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出口基地的建设,首批公布的17家吉林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中就有10家为农产品转型升级基地,但目前尚未最大化发挥相应的作用。
4.对国外绿色技术壁垒限制的预警机制不健全。近几年,以日本、欧盟等国的贸易技术壁垒愈演愈烈,严重制约了吉林省农产品出口,而我省大多数农产品出口企业对技术贸易壁垒的了解和重视不够,缺乏专业性人员和系统把握。
一是应根据高端市场需求变化,在继续保持玉米、大米、杂粮杂豆、松子仁等传统农产品出口优势的基础上,重点扶持农产品深加工出口产品提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推动农产品加工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发展蔬菜、花卉和食用菌等新兴产业。形成传统产业、重点产业与新兴产业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出口格局。二是鼓励引进国际先进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设备、农业新品种、新技术以及有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生物肥、生物农药等产品。
加强品牌意识的宣传,使企业认识到树立自身品牌的重要性。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发展自有品牌,努力培育名牌出口产品,切实转变农产品外贸增长方式。对于出口优势企业、产品质量过硬的企业加大支持力度,逐步培养一批知名的品牌企业。
目前,吉林省的信息反馈体系远不能适应实际需要,应有针对性地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在省内建立一个包含政府、行业组织、专业服务部门及企业在内的各方共同参与、涉及诸多层面的完善的预警机制。建立数据库、信息网,及时收集、整理、跟踪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并发布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最新动态,公布种养殖数量、出口数量及价格预测、各国外贸政策的调整、技术标准的变化等在内的农产品信息,既要做到预先将部分贸易摩擦消除在萌芽状态,又要做到一旦贸易摩擦发生,各方面紧密协作、合理分工,共同做好摩擦的协调和处理工作,将摩擦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
吉林省应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国际竞争力强、出口规模大、信誉佳、效益好的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鼓励企业通过收购、参股等方式进行扩张,延长产业链;鼓励龙头企业以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基地和农户;重点支持出口龙头企业开拓新市场、开发新产品、海外注册、认证、技术改造。
结合吉林省特色农产品发展区建设,抓住我省重点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种,加快发展如坚果类的种植和加工、菌类的生产和加工以及杂粮杂豆和人参中药材、土特产的精深加工等有国际市场需求潜力的产品。通过培育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逐步完善我省特色农产品的国际化品质,逐步建立完善优质特色农产品质量控制和追溯体系,以基地带动质量,以质量促进我省农业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紧抓目前吉林省农业对外开发开放的良好机遇,借助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有利时机,积极搭建参展平台,组织企业参加各种展会,鼓励内贸企业通过国内国际展会寻找商机,扩大进出口规模。同时,“互联网+”的空前发展,为农产品对外贸易模式的变革打开了新思路。借助“互联网+”模式打造农产品跨境电商活动,充分利用线上和线下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进出口电子商务。
借鉴国内外支持农产品进出口发展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多层次的农产品出口政策体系,加强在基地建设、技术改造、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宣传推介、海外注册或认证、品牌建设、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出口信用保险、贸易摩擦应对等方面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和出口基地的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