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明
两年前游览了一回广州长隆野生动物世界,印象甚佳,可惜最后一个“鹦鹉叼钞票”的节目叫我倒了胃口。一位驯鸟师对观众宣布:“现在表演鹦鹉叼钞票,请有兴趣的先生小姐把票子举起来。”于是观众举起了一些毛票,鹦鹉飞来,转头又飞回,驯鸟师说:“对不起,毛票它们不要。”观众又把一元二元的票子举起来,鹦鹉也没有叼。于是又有人举起五元和十元的钞票,这一回鹦鹉明星就卖力地叼起来,持续了约十分钟,直到没人举钞票为止。这时,驯鸟师就宣布:表演结束,谢谢。
巧得很,前不久在洛杉矶“寰球影城”也看到一次“鹦鹉叼钞票”的杂耍。那位女驯鸟师对鹦鹉发出信号以后,好几只鹦鹉就飞过来把一元、二元、五元、十元的钞票(美国不发行毛票,一元以下的用硬币)都叼了回去。她再发一次信号,鹦鹉们又叼回不少钞票。可是当她发出第三次信号以后,出现一个我没想到的场面:鹦鹉们飞来飞去,把刚才叼来的钞票一张张地又送回原主,直到送完为止。它们不但认得钞票,而且认得人。
我请教邻座的一位中年观众:“它们为什么把钞票送回去?”他笑着回答:“如果不送回去,那就不合法了。”一语道破天机。是啊,我怎么就没从合法不合法的角度考虑一下呢?无偿攫取别人的钞票(哪怕是通过鹦鹉),当然是非法的。看来,他们的鹦鹉好像也学过一点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