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山东省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 贾兴无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周文辉
拖拉机能牵引、悬挂并驱动拖斗和各种农机具,完成运输、耕、耙、播、收等多种作业,属于各种类型农机具产品主要的动力输出源,是所有农机品类里需求量最大的产品。在使用中,拖拉机具有机动灵活的特点,可在多种道路和地形下使用,能够适应各类转场作业和农村散、少、不定时的货物运输需求,因而不时出现在农村地区的道路上,这势必会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一定影响。山东省作为农业和农机大省,尤其是拖拉机大省,在拖拉机交通安全方面面临的挑战更大。本文主要以山东省情况为例,针对拖拉机这一特殊上道路行驶机动车的安全管理开展专门研究,系统梳理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发展现状,监管情况和事故情况,剖析拖拉机使用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提升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的具体建议,以期进一步提升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减轻农村交通安全严峻形势作出应有的贡献。
由于农业用地面积长期较为平稳,对应的拖拉机保有量也保持平稳态势,目前山东省拖拉机(包括变形拖拉机)保有量约为200万辆,每年的增加量较少。未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陆续实施,农机化进程将加速,拖拉机的数量可能进一步增长。在使用方面,拖拉机运输性价比虽低于货车等车型,但由于随机灵活,可在多种道路和地形下使用,能够适应农村散、少、不定时的货物运输需求,如农业原材料和农副产品,以及少量土石方运输、宅基地建设运输等,再加上转场作业等,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需求仍将长期存在。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历史原因,农村有大量所谓的变型拖拉机长期上道路行驶,此类车辆与货车无异,却按照拖拉机方式管理和使用,具有较大安全隐患。
受经济发展水平、制造成本及销售价格等因素的制约,我国拖拉机质量和安全水平还不高,尤其是产品可靠性、动力与传动系统、操纵性能、电子控制系统应用、辅助驾驶技术等关键安全性能和系统应用水平不高。再加上拖拉机没有强制报废规定,工作条件恶劣,日常使用中又疏于维护保养,老旧车辆、非法拼组装和改装车辆上道路行驶情况多发,多数实际使用的拖拉机质量和安全水平较差。近几年,随着需求的升级和技术的进步,拖拉机有向高功率、大型化方向发展趋势,功能越来越丰富,科技含量也越来越高。
由于拖拉机保有量总体保持平稳,拖拉机驾驶人数量也相对较为平稳。近年来,受变型拖拉机治理、土地集约化经营、大功率拖拉机发展等因素的影响,新增拖拉机驾驶人数量呈下降趋势。山东省2017年新训拖拉机驾驶人3.8万人,环比减少35%。
由于青年人从事农业的意愿较低,因此目前拖拉机驾驶人主要以40岁以上中老年人为主。新申领拖拉机驾驶证的也以40-50岁中年人为主。上述群体多数文化水平不高、安全法治文明意识较差,不按规定让行、非法改装、超载、超速、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多发,部分驾驶人甚至不懂基本的道路通行规则,也不能识读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但另一方面,目前也有越来越多的新增拖拉机驾驶人来自农机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新型农村组织,还有不少返乡创业大学生,队伍有向职业化、专业化发展趋势。
多数地方没有建立起严格的培训质量监督制度,日常监督仅是按照准入条件进行检查,如检查场地、教练车、教练员资格证等,培训学时不落实问题比较普遍。多数实际道路培训及考试路段设置在基本没有社会车辆通行的乡村道路,没有任何标志标线,也没有人行道、掉头、十字路口等环境条件,难以达到培训和考试的有关要求。再加上农民法治意识淡薄,以及受考证费用、时间等影响,农民培训和考领拖拉机驾驶证积极性不高,常常出现未经培训或者培训考试不到位的驾驶人驾驶拖拉机上道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不容忽视。
部分地方开展了对拖拉机驾驶人的日常集中培训,但尚未形成固定机制,持续性较差。教育和执法处罚方面,由于全国拖拉机驾驶证信息尚未联网,也未将相关信息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享,加之农机部门无法单独上路执法,农村地区警力部署有限等制约,导致拖拉机驾驶证暂停、吊销、记分等处罚教育手段难以发挥作用,仅通过接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告信息、田间执法等手段对驾驶人日常监管,实际执法和处罚量较少。
目前多数通过实际道路执法和车辆年检手段对拖拉机安全性能进行的监管。由于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尚未实现全国联网,也未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信息共享,以及联合执法机制的不健全,导致针对拖拉机的路面执法力度非常弱。年检方面,多数车主往往不按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即使进行年检,多数也是通过“眼看手摸”等传统方式进行,不能起到对制动、操纵等关键安全性能的把关作用。
农业部办公厅通报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接报拖拉机肇事导致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1854起,造成787人死亡、173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688.6万元。其中,导致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3起。全国拖拉机导致的交通事故中,54.4%的肇事拖拉机没有号牌,31.2%的拖拉机驾驶人没有驾驶证。13起较大以上农机道路交通事故中,有5起涉及农机无牌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和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反映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拖拉机安全监管力度较弱等问题。
2016年8月11日,山东省淄博市省道S236线发生一起变型拖拉机先后冲撞、电动自行车、公共汽车、电动汽车、采血车的重大事故,造成11人死亡,2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50余万元。经查,该变型拖拉机存在非法改装、严重超载、制动性能不良等问题,暴露出监管部门对拖拉机登记、行驶证发放、年检、上道路行驶等工作监管不力的问题。
由于拖拉机量大、安全水平低,拖拉机驾驶人同样存在数量大、安全法治文明素养较低的情况,再加上农村道路条件较差、监管水平不足,短期内难以使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得到明显的提升。经仔细剖析当前拖拉机使用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交通安全规律,提出以下两条最需要实施开展的针对性措施,以期能够尽快扭转拖拉机安全形势不利的局面。
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中,90%以上均与人有关,规范科学的培训能够使人的交通安全素养得到全方位、整体的提升,也为宣传、执法等驾驶人素质提升手段效用的发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进而能够极大消除事故中的人为因素,大大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从未来看,随着拖拉机向高功率、大型化和科技化方向发展,以及拖拉机驾驶人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加强拖拉机驾驶人培训,也是迎接和应对上述趋势的必要有效手段。
首先是推进拖拉机登记和拖拉机驾驶人信息的全省、全国联网,为执法教育工作提供基本载体,也为查处异地违法行为提供有效手段;其次是推进拖拉机登记和驾驶人信息与公安交管部门信息的联网,为跨部门协同执法、教育和管理提供载体和手段;再次是推进农机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的建设,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