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总量的持续快速增长,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轻微交通事故易发常见,发生交通事故后,群众最希望的就是能够得到快速、高效、便捷处理。为此,公安部、保监会经过多年实践,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逐步建立完善了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为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扩大受益范围,两部门在总结完善城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这一成熟机制向公路和农村地区延伸,对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交通事故,机动车能够移动且双方均有交强险的即可以快处快赔。
2015年10月,公安部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在13个省市区开展了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改革试点。
2015年10月,公安部与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在天津、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广西、贵州、云南、甘肃10省(区、市)和包头、珠海、西安3个市开展了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改革试点,将在城市日渐成熟的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经验向公路和农村地区延伸。
2016年7月下旬,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保监会财险部联合在云南保山召开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改革试点推进会,对进一步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向公路和农村地区延生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推动改革措施全面落地。
2017年1月,公安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通知,自2017年开始在全国全面实施公路和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着力解决公路和农村地区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和理赔时间长、效率低的问题,防范因交通事故处理不及时造成二次交通事故或者加剧交通拥堵。
对公路和农村地区轻微交通事故开展快处快赔,有两个适用条件,一是仅造成车辆损失且机动车能够移动;二是双方均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就可进行快处快赔。在具体方式上有三种,第一是通过手机APP软件或者微信等形式在线快处快赔;第二是到县乡一级设立的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快处快赔;第三是由农村地区的交通事故协理员指导当事人通过“线上”或者“线下”协商处理。
开展公路和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和提升理赔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改革现行的交通事故处理模式,建立网上与网下相结合、自行协商与在线认定相结合的快处快赔服务体系,将更加方便广大驾驶人便捷、高效处理事故和办理理赔。
试点开展以来,试点省市认真贯彻落实部署要求,加强部门协作,认真谋划组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试点省、市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机动车能够移动且双方均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交通事故可以快速处理,可通过移动网络平台(手机APP)实现交通事故在线处理,也可通过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或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处理。通过改革试点,事故处理用时大幅减少,因事故致堵几率显著降低,事故现场5分钟即可撤除,现场外自行协商定责仅需10分钟,当事人现场滞留时间平均减少35分钟,事故处理时间缩短近80%,当事人办理理赔时间缩短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