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12-01 02:19赵宝田
现代审计与经济 2018年4期
关键词:规范情况单位

赵宝田

受省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陕西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一年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反映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在促进宏观政策落实、维护经济安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积极发挥了作用。去年7月至今年6月底,全省审计机关对7493个单位、项目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增收节支37.77亿前,挽回损失8.39亿元,核减工程建设资金46.74亿元;提交审计工作报告和重要信息1165篇被批示、采用1090篇,促进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382项。向社会发布审计结果公告603篇。2017年下半年以来,全省审计机关共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815件,移送处理人员2238人涉及金额59.9亿元。

一、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主要对省财政厅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省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和11个省级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组织对省级2阶预算单位开展了内审自查和抽查。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省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财税等部门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财政运行保持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省人大的批复预算。各预算执行单位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控制行政费用,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仍存在一些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

——预决算编报存在个别缺项。

——政府采购预算追加多、有些审批事项不够规范。

——个别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

——少编报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效管理评价不到位。

——税收征管执法不够严格。

——税务稽查管理不够规范。

——税务稽查处理处罚不到位。

对1个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4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596万元;3个单位违规向非零余额账户转款184万元;7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经费5049万元;3个单位收支核算不实6374万元;5个单位未经政府采购5417万元;3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441萬元;8个单位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1.38亿元。

对2阶省级部门单位进行了内审自查和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2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268万元;2个单位超预算支出282万元;2个单位改变专项资金用途507万元;3个单位未执行政府采购711万元;4个单位财务报销不规范127万元;5个单位往来账款长期挂账2159万元。

二、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审计厅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持续关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工作,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和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情况

今年3至5月,省审计厅会同省财政厅组成140个审计组,投入1500多人次,对截至2017年底全省各级政府性债务情况开展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以来,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增长较快,部分市县债务风险较大,需引起高度重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违规承诺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回购举债;要求企业单位变相为政府举债;违规挪用债务资金。审计指出后,有关地区正在按要求进行整改。

为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对部分金融机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经营管理不到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重大事项审批程序不完备;部分从业人员持有证券账户或操作他人账户。二是业务开展不规范。变相以股权投资、资金管理等形式向房地产项目投资;违规提供贷款担保。三是风险管控不严。部分项目刚性兑付或垫付、部分项目存在或有损失。四是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多计提工资年金。

(二)精准扶贫审计情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10月3日重要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纪委工作要求,省审计厅组织对99个县(区、开发区)开展了扶贫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贫困人口管理还不够规范;二是扶贫政策执行还不到位;三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四是扶贫项目管理有待加强。另外,部分县(区)还存在扶贫措施不精准等问题。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对全省38户特色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产业扶贫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对龙头企业监管不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出借、挪用扶贫资金情况;三是投资收益管理不到位,扶贫建设基金滞留闲置,未发挥效益。

(三)污染防治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的要求,省审计厅结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宏观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对部分市县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试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执行不到位。5个县未按期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二是环保目标未完成。2户粘土砖厂未完成关停淘汰任务;个别市未完成矿山关闭注销。三是监督治理不到位。3个市106个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或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四是环保资金征管使用不规范。少征收9个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120万元。

对全省2016年至2017年7月黄标车淘汰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相关部门对黄标车的认定标准不一致,导致全省黄标车淘汰任务未完成。二是参与淘汰治理的相关部门缺乏协调沟通,导致黄标车淘汰数据差异较大。三是淘汰黄标车总量中灭失车辆占比较大,灭失车辆存在再次倒卖进入二手市场,造成继续污染的隐患。四是黄标车淘汰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虚报冒领等情况。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省审计厅组织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放管服”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4个市部分审批事项公布、下放、取消工作进展缓慢;3个市承接上级下放事项不到位;2个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未完全落实到位。二是“三去一降一补”政策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挤占挪用“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奖补资金”;2个项目长期延期未开工。三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6个市滞留各类专项资金;3个市闲置资金待盘活。

(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省、市、县三级3962阶行政事业单位2017年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总的来看,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各部门“三公”经费整体呈下降趋势,但个别单位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二是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不到位;三是办公费、差旅费管理不严格。

三、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下级政府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延安、榆林和3个省管县人民政府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预征税款及附加;少征税费基金;乱收费、乱罚款;未及时下达专项资金;配套资金未落实到位;违规出借财政资金;未执行政府采购。个别区县还存在虚增财政收支的问题。

(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对部分市县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行政审批程序不严谨。3个市61个采矿权出让程序不合规。二是监管治理不到位。8座尾矿库有安全和环境隐患;78家矿山企业未编制环境恢复治理方案;部分地市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进度缓慢。三是资金征管不规范。存在应征未征采矿权价款、截留两权价款分成收入等问题。

(三)民生专项审计情况

对全省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了跟踪审计,延伸调查了1081个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2个市县违规筹集项目资金;18个市县安居工程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51个市县闲置项目资金;9个市县挪用出借项目资金;16个市县52个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6个安居工程项目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26个项目违反招投标程序;5个市县18个项目开工三年以上未完成。

对省、市、县(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征收管理不到位。92户参保企业申报不实少缴养老保险费;20个基金开户行未执行优惠利率,造成基金损失。二是发放管理有漏洞。6个市329人重复领取养老保险;140名在职职工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同时领取失业金。三是信息数据管理不规范。抽查发现,参保人员身份信息登记错误较多。

(四)重点投资项目及利用外资审计情况

对部分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批先占、未批先建;二是超概算、概算外投資;三是资本金未到位增加建设成本;四是损失浪费;五是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五)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对省管企业境外投资绩效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总的来看,近年来,我省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抢抓“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省管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也发现一些问题:5户企业境外投资程序不合规;2户企业子公司违规境外投资;4户企业境外投资效益未达预期;4户企业境外投资存在潜在损失;4户企业境外投资经营管理不规范。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全省审计机关对1399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1队。

对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基本整改到位,今年3月已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整改情况的报告。对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已经或正在处理。对体制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审计建议,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落实整改。对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对部分行业、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向省政府提交了专题报告。

四、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预算法》,继续加大预算统筹整合力度,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不断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要着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科学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要深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做实专项资金项目库,推动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要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覆盖范围,不断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勇于作为,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全力以赴把三大攻坚战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级政府要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存量,严控增量;金融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金融政策和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继续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顿,精准施策,强化监管,提高扶贫资金和项目绩效;继续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三大攻坚战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狠抓落实,全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各级各部门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及时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措施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落实到位、落地生根。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统筹盘活资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积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服务化营商环境,持续增强实体经济活力,为陕西追赶超越提供坚实支撑。

(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增强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效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不断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用制度约束权利,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是国家审计的法定职责和永恒主题。审计机关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有效发挥审计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规范权力运行和反腐倡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陕西追赶超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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