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咏梅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是有效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以辖区实际为切入点,对当前如何加强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现状进行调研,重点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当前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能力建设有待提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基层人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尚存不足,主要表现是:一是业务知识学习不深不透,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缺乏主动学习、提升能力素质的紧迫感和认真履职的责任心,对《纪检监察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不深不透,所学知识在工作中不能融会贯通;对《人民银行纪检机构监督执纪工作规程》不熟知掌握不全,在监督执纪工作过程中处理信访举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工作大都需在上级行的指导才能完成;对纪检监察工作身身系统运用不熟悉,检查考核发现基层人行在运用纪检监察业务信息管理系统、风险监督管理系统中都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整改。 二是工作定位不准。基层人行有的纪检组长找不准自身履行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定位,工作更多的是侧重于履行支行副行长的行政管理工作,履行纪检监察的主责主业不够,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进展缓慢。三是实践锻炼不足。基层人行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参加过上级行组织的巡视和中心支行组织的巡察工作,缺乏“实战”的亲身经历,工作中更多的是组织学习文件、强调纪检监察“学功”多,而实际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做功”少,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交流轮岗位不足,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作用发挥不足。四是调查研究不足。基层人行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调研写作能力不强,工作中不注重思考、总结、提炼,不能很好地反映履职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近年来,被上级行作为工作经验交流或被《纪检监察信息》采用的调研信息不多。
(二)责任意识有待增强。目前,基层人行纪检监察干部责任意识尚存不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缺乏提当意识,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过程中不愿扮“黒脸”,在一些原则问题面前,态度不够鲜明不敢提出反对意见。二是缺乏主动作为的进取意识,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完成工作时,习惯于“按部就班”,不能积极主动地结合自身实际去开展,工作缺乏成效;三是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三谈两述”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出国(境)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对单位部份职工卷入高额民间借贷等敏感性、洞察力不够,查找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不强。四是落实“三转”不彻底,有的支行纪检组长仍然分管与履行监督职责有冲突的部门,以及牵扯主责主业精力过多的工作,有的支行监察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人员由专职纪检干部变为兼职纪检干部,兼岗、顶岗较多,很容易造成纪检监察干部“主业不主”,监督执纪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三)担当精神有待增强。目前,有的基层人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中不敢大胆履职,不想得罪人,不敢担当不愿碰硬,工作中存在“既不出事、也不多事”和“好人主義”思想,主要表现在:对有的部门上级精神和制度规定不认真执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和处理;对有的党组织不担当、不作为、不履职等问题不能勇于“亮剑”;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扶贫、落实上级行重大决策部署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够;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足,未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深入部门督促检查少、紧盯纪律落实少、监督执纪问责任少,不敢担当不愿碰硬,该说不说、该管不管,缺乏开拓创新、干事创业的担当精神。
二、加强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考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肩负执纪执法双重职责,新的形势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层人民银行如何更有效地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履职效能,为基层人民银行工作职责有效履行提供有力的保障,笔者认为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多措并举,注重能力培养,加强能力建设。一是把好纪检监察队伍的“入口关”。基层人行在选拔纪检监察干部时,要严把选人关,克服“照顾性安置”的倾向,把哪些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会干事、能干事,公道正派,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同志选拔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同时,注重改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结构,加强培养专业型纪检监察干部。二是着重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培训关。基层人行要把培训工作作为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实现学习培训全履盖,能力提升无死角,及时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适时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应知应会知识和监督执纪规程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实践能力;三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要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注重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激发纪检监察干事创业、履职尽责的动力,打造“忠诚、血性、尖刀、清廉”的纪检监察铁军。四是加强实践锻炼。通过参加巡视(巡察)、以案代训、跟班学习、上派锻炼等方式,将纪检监察工作作为锻炼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让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在“实战”中得到学习锻炼,不断提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政策把握能力,强化能力建设。
(二)加强考评机制建设、深化“三转”,增强责任意识。基层人行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综合考核评价机制,从定性、定量方面,细化、量化具体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年终实行严格考核,对履行职责较好,工作业绩突出的纪检监察干部,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应给予优先考虑,真正把纪检监察工作作为锻炼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对于工作不力、不主动作为、或是乱作为,不能有效履行纪检监察干部,及时调整,营造风清气正的纪检监察干事氛围。同时,要落实和深化“三转”,对落实“三转”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切实为纪检监察有效履职提供坚强的保障,健全县支行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单设监察室,配备专职的纪检监察干部,找准工作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对县支行的日常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各类风险和案件发生。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敢于担当,强化监督。基层人行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牢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使命,始终保持敢于监督的担当精神,要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当好“探照灯”,加强对十九大等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党章、《党组工作条例》、《党务公开条例》等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坚决维护党章党规严肃性;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其牢记党内职务、履行政治责任;当好“红绿灯”,要加强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的监督,特别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经核查有问题的要立即叫停,要秉公执纪,决不能消极懈怠、回避矛盾、做“老好人”。组织开展对落实上级行重大决策部署、防范金融风险、专项监督、金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方面情况的监督,确保人民银行系统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要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追责问责,将敢于担当作为选拔、评价纪检监察干部的重要标准,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失的,以问责倒逼担当尽责,让责任意识深入人心,提当精神蔚然成风,有力推进辖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