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标志着我国师范生“免费教育”正式升级为新时代“公费教育”。
2007年9月,12000多名免费师范生走入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的校门,标志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正式启动。截至2017年,国家累计招收免费师范生10.1万人,在校就读3.1万人,毕业履约7万人,其中90%到中西部省份中小学任教,许多中西部地区中小学实现了接收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毕业生“零的突破”,为地方源源不断补充了具有较高素质的优秀教师,受到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基层学校、学生家长的热烈欢迎。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达成了制度探索、积累经验、示范引领的预期目标,在优化教师培养补充机制、完善优秀生源吸引激励政策等方面发挥了补短板、促公平的导向作用。带动了28个省(区、市)实施地方师范生免费教育,每年培养补充4万余名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在改善和均衡薄弱地区师资配置、帮助寒门学子圆大学梦等方面社会效果显著。
毋庸置疑,在“免费制度”10年间取得巨大成绩的基础上,更多彰显出新时代特色的“公费制度”会在全社会更大范围内、更深层次上掀起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在我看来,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的实施,可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师范院校,优秀教师的产出率也会提高。同时,实行公费师范生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可吸引优秀学生报考,打开“优秀学生读师范、优秀人才当教师”的局面,增强学生从事教育事业的光荣感。
近年来,不少师范院校在追求向综合大学发展,工作重心转向拓展非师范专业,我国教师教育在一些地方和高校出现了体系受到削弱、生源质量下滑、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相对陈旧、学科专业建设较为薄弱等一系列的问题,这直接动摇了作为教师教育主体力量的师范院校的办学定位,导致教师教育出现边缘化倾向。我们看到,实际上仅靠6所部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村师资短缺、整体水平不高和师资发展严重失衡的难题。因此,要找准教师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支持力度,分级分类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办好一批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构建现代教师教育体系。
要想让师范生国家公费制度更具生命力,吸引优秀人才报考师范院校,需要把这个制度尽快地推广到省属院校。只有推广到省属院校,才能使师范生真正学成以后能够留在当地服务。换言之,就是全面推行师范生国家公费制度。
第一,师范生国家公费制度是政府履行其职能的需要。师范教育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理应由政府承担教育投入的责任,而且不应局限于几所院校。
第二,从根本上讲,6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公费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向全社会发出的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的一个信号,但对整个国家庞大的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特别是中西部广大农村的师资队伍而言,实际影响有限。因此,全面推广师范生公费教育有利于使教师成为最受尊重的职业,使教育成为最受尊重的事业。
第三,师范生国家公费制度是从根本上满足中西部农村师资数量短缺,质量不高的需要。服务农村基层教育是公费师范生的一项重要内容。但6所部属师范大学的免费师范生很难真正地服务于师资最为短缺中西部基层农村。一方面,6所部属师范大学的免费师范生数量太少,难以弥补中西部农村的教师缺口;另一方面,从以往6所部属师范大学的师范毕业生的流向来看,由于部属师范大学的师范毕业生整体素质水平较高,因此这些学校的毕业生一般大多流向了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他们很难到最需要教师的中西部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于乡村级中小学教育。由此可见,解决中西部农村师资数量短缺,质量不高的根本出路应是将免费师范生政策推广到省属地方师范院校,从而让更多的免费师范生投身于农村基层的中小学教育。
第四,通过中央与地方进行财政分担,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才能有效推动省属师范大学实施“公费生”制度。不容忽视的是,省属师范大学培养的“公费生”也会存在人才流失问题,学生毕业之后也往往会被经济发达地区的工资待遇与生活环境所吸引,流失到这些地方去。当前,地方政府之所以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公费生”制度缺乏积极性,主要也是考虑到克服各种困难实施地方“公费生”制度后,所培养的人才仍然留不住,流向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北上广深大城市。为解其后顾之忧,当务之急就是中央出台支持地方政府实施“公费生”制度的配套政策,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地方政府所属的师范大学实施“公费生”制度。没有这样的政策,仅仅靠6所部属师范大学每年培养不到1万名“公费生”,对于急需数十万名各类师资的边远贫困地区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远水难解近渴,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为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推动省属师范大学实施“公费生”制度,减轻其财政压力,我倡议中央财政应对实施此制度的省份按照5∶5的比例提供财政专项补贴,推动地方政府所属的师范大学实施“公费生”制度,做到标本兼治,培养更多的合格师资,供给到最需要的偏远贫困地区学校,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实行师范生国家公费制度的重要目的之一是解决基础教育发展的严重失衡问题。而要从根本上解决基础教育发展的严重失衡问题,除了师范生公费制度外,还需要其他的政策或手段共同作用。教师定期轮换流动制度和政府购买公共教育服务岗位制度则是两种行之有效的手段。
当前,优质师资队伍建设很难在短期内达到理想境界。究其原因,教师有自己的成长规律和周期,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实行教师定期轮换流动制,是促进区域内各校师资的均衡发展并整体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有助于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优秀骨干教师的辐射、示范作用,从而指导、带动更多教师(特别是普通、薄弱学校的教师)更快成长。
此外,实施这一制度还有以下好处:从学校层面看,既有助于保持学校间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性别结构的相对合理,又有助于各校管理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管理水平的相对平衡。从教师层面看,有助于保持教师对工作环境的新鲜感,最大限度挖掘自身的潜能;帮助加深和更新教师的知识结构,增强自身的业务能力。从学生层面看,有助于学生接触更多风格迥异的老师,从而有利于学生个性更全面、更和谐的发展;有助于学生接受公平、均衡的优质教育。实际上,部分地区的教师轮换流动制已经有相对丰富的经验和成功的案例,例如北京和湖北武汉等地区,可以将这些经验推广至全国。
此外,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教育服务岗位制度,鼓励师范毕业生去中西部农村地区任教。要想彻底地解决农村教师奇缺的问题,还必须转变现有观念,积极探索新的教师教育改革措施。用句形象的话说,实行国家公费师范生制度,在某种意义上,还只相当于“种菜”,还不是“买菜”,缺少一个国家购买公共教育服务岗位制度来配合。只有“种菜”与“买菜”两者相结合,农村教师奇缺的问题,才有望真正解决。我认为,眼下建立并完善更加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人才流动原则的政府购买公共教育服务岗位制度,实行“谁需要,谁购买,需要多少,购买多少”,不失为师范公费政策的有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