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前沿技术军民融合方式研究

2018-11-30 08:03陈军生武建华
科技与创新 2018年2期
关键词:国防科技军民融合

陶 帅,陈军生,武建华

(1.国防大学军事管理学院,北京 100091;2.陆军工兵二所,北京 100093;3.陆军装备部,北京 100072)

国防科技前沿技术军民融合方式研究

陶 帅1,2,陈军生1,武建华3

(1.国防大学军事管理学院,北京 100091;2.陆军工兵二所,北京 100093;3.陆军装备部,北京 100072)

在国家战略的指导下,国防科技军民融合发展面临重大机遇,需要构建协调、顺畅的融合体制,扩大融合主体,创新融合方法,确保融合安全,以资源融合为目标,以技术融合为支撑,以机构融合为保证,以标准融合为规范,通过技术和需求驱动,以信息、文化和法制为保障,推进军民融合的良性、安全发展。同时,以颠覆性技术的军民融合发展为例进行融合方式的探索研究,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国防科技;军民融合;颠覆性技术;融合方式

习主席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富国与强军相统一,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军民融合既是兴国之举,又是强军之策,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需要“同心协力做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这篇大文章”。深刻把握并贯彻落实好这一重大战略任务,是当前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国防科技领域作为军民融合的核心、重要内容之一,需要站在时代发展的前沿,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的全局高度,以改革为契机,以创新为驱动,准确把握国防科技发展规律和融合需求,进而在推进适应军民融合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1 构建融合格局

国防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依托融合发展的“输入”现状,探索、研究军民融合体制、融合主体、融合方法和融合安全问题,确保军民融合具有理想的“输出”。

1.1 建设军民融合体制,构建协调顺畅的组织架构

体制是为组织实施工作而确立的组织体系和相应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从国家层面建立四大融合机制,根本目的是理顺军民融合体制,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条件保证。当前,我国军民融合体制主要面临军民分割“二元体制结构”、军地两大系统内部各自为政、各融合领域间缺乏统筹协调、融合体制缺乏有效的纵向贯通等问题,尚未走出“军队多头提需求,军地分散搞对接”的困境。因此,需要相关部门从国家层面建立权责明确的融合机构,明确工作环节及其相互关系,确定工作流程和相关法规制度,以“法”促建,构建渠道畅通、协调顺畅、高效协同的军民融合新体制。

1.2 扩大军民融合主体,吸纳优质单位的参与

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实施军民结合的装备发展道路探索,在党的十八大将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之前,军民结合经历了国防优先、军转民和互动发展3个时期[2]。军民融合的主体是军工企业和军队科研单位,主要针对军转民和军工企业、军队科研单位民品开发等开展相关工作,重点是军队向地方的单向融合。现阶段,军民融合需要最大可能地扩大参与主体,最大限度地调动国内优势资源力量,形成以军工企业、军队科研单位、地方科研机构、高等教育学校、国内民营企业为中心,以国外优质企业为外延,地方评价机构为辅助的军民融合主体架构,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深度挖掘潜力的综合态势。

1.3 创新军民融合方法,确保参与主体的充分融合

军民融合战略提出的一个重要出发点是改变装备发展的计划模式,释放市场活力到军事装备领域,实现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协调发展。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军民深度融合需要降低军事装备研发、采购的门槛,提高地方企业参与军事装备领域的监管力度,协调好军队计划模式与地方市场经济模式间的有效衔接,将军队装备发展融入各个区域和地方的经济发展之中,融入国家的经济发展之中,融入世界经济发展的大格局之中,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充分融合,达到优势互补的效果。

1.4 确保军民融合安全,落实国防安全的全面覆盖

科学是无国界的,但国防技术的发展是具有排他性的,基于国家安全需要,国防和军队装备建设需要严守安全防线,军民融合发展也不例外。为了充分引进市场竞争对军队装备建设的促进作用,军队各方积极努力降低军事装备研制、生产和采购条件限制,以争取更广泛的参与。但是,军事安全是不可退缩的防线,需要深入研究涉密装备研究、开发过程中的技术分解工作,成立专门的技术分析组织,以确保向市场开放内容的安全性,保证军民融合事业的安全发展,国防安全的全领域覆盖。

2 建立融合框架

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国防科技军民融合发展需要注重资源、技术、机构和标准的融合,以资源为基础,以技术为支撑,以机构为保证,以标准为规范,促进国防科技军民融合快速、健康发展。

2.1 以资源融合为目标,夯实军民融合基础

军民融合的本质是资源的融合,目的是在军民融合战略指导下搭建的平台上实现军队资源和地方资源的催化反应,产生军队装备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的溢出效应。在国防科技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包含硬件、软件和文化的综合融合,在硬件方面,融合企业的生产设施、高等教育学校和科研单位的科研设施/实验室等;在软件方面,融合军地双方技术发展体制、产品研发和生产渠道等;在文化方面,融合技术研究/发展思路、国防意识和法制观念等。以硬件融合为依托,以软件融合为途径,以文化融合为保证,才能实现军民融合的健康、有序发展。

2.2 以技术融合为支撑,筑牢军民融合框架

技术融合是国防科技领域军民融合的重要支撑,而技术发展要靠需求和前沿技术本身。在军民融合领域,军队联合作战和装备建设的现实需求是地方企事业单位科学研究的方向和技术成果的落脚点;国内民用市场的应用需求是国防科技拓展的方向。同时,前沿技术的发展是国防科技和地方科研单位共同的追求,军地双方需各取优势,协同发展,以技术为纽带,以创新推进前沿技术的深度融合发展。特别是在VR/AR等新型、交叉学科、颠覆性技术领域,更需要军地各科研单位结合各自特有的优势进行技术的融合发展。

2.3 以机构融合为保证,构建军民融合模式

军民分割“二元体制结构”是摆在我们面前、不可回避的现实情况,军民融合发展必须注重并遵从既有的发展规律。军队技术发展在军委管总、战区提需求、军种主建的体系结构下运行,实行计划发展模式;地方技术发展在国务院—省政府—地方政府指导下,实施市场经济体制。而军民融合发展不仅需要面临不同的技术发展模式,更重要的是面临不同体系的组织架构,协调难度比较大。从组织行为学角度来说,部门间协调的效率低于垂直管理的效率,因此,为了深度发展军民融合,需要成立包含军、地双方人员的新型、独立机构,以技术为标准,建立“军队、融合、地方”三类管理机构,构建相应的协调、保障机制。

2.4 以标准融合为规范,明确军民融合途径

当前,我国军事装备技术标准和民用技术产品的生产标准各成体系,军事装备技术标准主要采用国家军用标准,各兵种分别建立各自的标准体系;民用技术产品主要采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由于军事装备和民用产品的关注重点有所不同,导致2种标准对同一产品的标准要求差异比较大。要想开展国防科技军民融合发展,需要探索、研究军民融合技术的特点,从技术自身出发,充分考虑国防和经济两方面的共同需求,在特定的领域开展军民融合技术标准的制订,比如军民通用高度公路(可作为飞机起降跑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等,为军民融合发展提供有效的融合途径。

3 设计融合模式

3.1 以技术和需求为驱动力,明确融合发展方向

军民融合战略的提出是基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综合需求,而军民融合的深度发展同样需要需求牵引。需求从应用领域上可分为军事需求、民用需求,军事需求和民用需求都包含有未来发展需求和现实使用需求。在现实需求范围内,国防科技发展可以通过技术分析,将共用技术导入市场,参与市场运营,提升民用产品质量,减轻国防经费压力;地方高科技产品和技术通过审查,可以输出到军事装备研发环节,引入竞争机制,提升装备发展速度,降低装备研发成本。针对基础科学、社会科学和颠覆性技术的发展,需要由国家集中统筹,并为其中的重点项目设置专项,站在国家安全的高度,军队和地方融合攻关。

3.2 以信息为纽带,联结军队和地方2个体制

在信息化时代,信息逐渐成为一种新型的“生产力”。军民融合的硬件、软件和文化资源是信息,军队装备发展和地方政府经济调控的依据是信息,军民融合需求的体现形式是信息。军民“二元体制结构”带来军民科技信息流通渠道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军民技术壁垒。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一个前提是融合军民科技信息资源,构建综合性的需求和实力资源库,开发相应的需求对接规则,实现不同信息流动渠道的信息共享,使军民之间相互了解,并使国防科技发展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和市场动态,加快融合地方优势资源,并及时向市场推送国防科技成果。

3.3 以文化为灵魂,协调安全和发展两个大局

思维(智慧)区分了人和其他动物,文化区别了不同的种族(国家)。文化是一个国家体制发展的灵魂,军民融合战略的深度发展、安全发展必须为其注入国家文化的灵魂,牢固树立军民融合的思想观念和社会心理,以现代国防意识和法制文化元素提升军民融合的接受和认同度,使军民融合成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战略自觉[1]。在此过程中,需要注重国防教育在军民融合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使参与军事装备产品研发的民营企业、科技骨干能够具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避免军民融合发展脱离国家安全建设的轨道,为国防科技的发展埋下安全隐患。

3.4 以法制为准绳,畅通军队和地方融合渠道

我军现阶段军民融合发展面临利益集团的阻碍问题,地区、行业、企业等各类利益集团在长期和平发展的我国逐渐滋生,生成了航空、军事等各种壁垒。而美国等西方国家广泛采用法制的形式,规范军民融合发展路径,避免人为的主观臆断引发的问题[3-4]。因此,在推进军民融合发展过程中,需要将法制建设作为重点,以法制之锤打破既有的各种壁垒和狭隘的部门利益,树立与军民融合相适应的法治理念。同时,需要用法的形式规范军、民和军民融合机构的权力、职责和义务,以法制确保军民融合渠道的畅通和军民融合文化的贯彻落实,并以法制推动军民融合建设、评价、监督权力的相对独立,促进军民融合的健康发展。

4 形成四位一体的融合体系

国防科技军民融合发展在不同的需求领域应具有不同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模式。以虚拟现实等颠覆性技术为例,简要探讨以前沿技术为牵引的国防科技军民融合体系。

成立军民一体的联合管理机构,提供技术攻关的法规、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例如,在国家层面,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整合高等教育学校、优势企业和地方研究机构,军委科学技术发展委员会会同装备发展部赋予各军种装备部和研制单位研制任务。在联合研究机构所在地,地方科技技术委员会和军委装备发展部直属单位(论证)应分别作为前沿国防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的一级机构分别参与联合研究机构的军地协调工作。建立由高等教育学校、民营/国营企业、地方研究机构(研究中心、标准化研究院等)、军队科研单位共同组成的联合科研机构或学科联盟。在自身建设方面,机构中包含涉及颠覆性技术发展需要的各个主要学科,每个学科建立相应的专业组,在纵向上各自发展;根据颠覆性技术需求,成立颠覆性技术中心,整合各学科优势资源,在横向上研发颠覆性产品。在市场开发方面,充分利用机构的企业自身渠道优势,引进先进技术,辅助产品开发;宣传、销售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以经营收入支持颠覆性技术在国防领域的研发,满足军事领域的现实和未来需求。

另外,要做好联合研究机构的配套建设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①注重信息资源建设。通过信息资源掌握技术发展规模和现状,把握颠覆性技术的发展动态,以及军队和地方市场需求,增强军队和地方的双向了解,辅助确定技术发展方向。②加强军民融合的标准规范建设。在统一、高标准的起点开展技术研究,避免产品的重复开发造成资源的浪费。③强化市场评价机制建设。深度挖掘需求资源,全面引进、吸收先进技术,加速产品升级,形成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以解决军事装备技术相对稳定和高技术需求的矛盾。④全面提升联合研究机构参研人员的国防意识、安全意识,建设符合国家安全需求和军民融合战略需求的科研文化,以文化促进形成行动自觉,促进国防技术的良性、安全发展。

[1]姜鲁鸣.对我国军民融合体制问题的一点思考[J].军民融合,2015(1):53-55.

[2]吴明曦.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回顾与展望[J].军民融合,2015(1):69-75.

[3]李晓辉.汲取西方军民融合法制建设经验推动我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J].军事经济研究,2015(7):74-76.

[4]盖龙云.借鉴世界经验推动后勤军民融合深度发展[J].后勤学术,2016(2):48-51.

E252

A

10.15913/j.cnki.kjycx.2018.02.042

2095-6835(2018)02-0042-03

陶帅,男,工程师,博士,国防大学管理学院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军事装备保障、作战模拟训练。

白洁〕

猜你喜欢
国防科技军民融合
美国国防科技集成创新初探
国防科技工业自然环境试验研究中心
新形势下军民融合防救体系建设探索
三张捐款收据见证军民鱼水情
村企党建联建融合共赢
浅谈推进网信军民一体化发展
融合菜
美军在武器装备采办领域推行军民协同发展的主要做法及启示(上)
从创新出发,与高考数列相遇、融合
区域国防科技创新生态系统的构成与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