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写空,把自己写满

2018-11-29 11:36郑春霞
作文新天地 2018年11期
关键词:铅笔盒余华故乡

◎郑春霞

我从小热爱写作。八岁的时候,我读二年级,老师让我们写写铅笔盒。我的铅笔盒是个铁皮铅笔盒,上面画的是当时孩子们最喜欢的卡通片主角——铁臂阿童木。阿童木正在振臂高飞,旁边是蓝天白云,地上有小花小草。我很羡慕阿童木,所以我把我的作文题目改为“我也想要到天上去”。而其他同学的题目千篇一律都是“我的铅笔盒”。老师认为我大胆,具有想象力,句子也优美,就投给了县里的文学刊物。没多久,就刊出来了。我那时的兴奋和骄傲到今天依然记得。

上了中学,我爱上了鲁迅、徐志摩、郁达夫、萧红,鲁迅的语言太迷人了,总是那么入木三分又宛在眼前。他的课文值得一读再读,细细琢磨,回味无穷。萧红是一个太有才情又太有赤子之心的女子。她的《呼兰河传》满是故乡的碎碎念,祖父的小花园、天边的火烧云,东二条街、西二条街,家乡的每一条路,每一个小作坊,每一朵花开,每一次寒冷,她都铭记在心,娓娓道来。我爱她笔下的故乡,带着深情也带着无奈的故乡,直到我把她的故乡当成了我的故乡。那时候,我坚信写作是幸福的,当然前提是痛苦的。写作的幸福是她把自己的故乡奉献为全人类共同的故乡。写作的意义就在于奉献小我的书写为世界共同的财富。也因此,作家是幸福的。作家是人群中被选中去采花酿蜜奉献于人,让人得着甜蜜和愉悦的那一个。

当然,那时候,我也是个校园写手。如果那时候有网络,我没准会成为一个网络作家。那时地区级县级的作文比赛,我是一次都不会落下的,每次都能得到很好的名次。那时候,我喜欢写,但是远远没有到疯狂的程度。写作给我带来的多是荣誉,而不是奉献。

后来通过艰难的努力,我花了很大心思去学习,特别是补上数学这门课。高考的时候,数学分数拉了回来。我考上了浙江师范大学,专业是我所热爱的汉语言文学,所在的系是中文系。从这里开始,得到专业的熏陶。在老师的教导之下,系统化地循序渐进地读了古今中外的小说、散文、诗歌等。尤其大面积地接触到许多优秀的当代作品。教我们文学理论的老师偏爱余华的作品,在他的影响下,我们也通读了余华的《活着》《现实一种》《鲜血梅花》《古典爱情》等,很喜欢余华处事不惊的叙事以及看似残酷无情实则怀有深深的民族情感的描写。那时候也是余华创作的黄金期,他的先锋小说让我们看到了一位作家的犀利与温情。还有莫言的《红高粱》《丰乳肥臀》等,又是另一种生命肆意张扬的讴歌。还有贾平凹的系列乡土小说。

在老师的指导下,为了考试,也看了不少外国文学。相比较长篇小说,我更喜欢泰戈尔的系列小诗。可能是因为他的抒情更加接近我们,更隽永,也更深情。

在大学里也写了些散文和诗歌,发表在校刊和系刊上。那时候大学校园里的文学氛围已经由盛转衰。但是喜欢文学的人依然聚集在一起,朗诵诗歌,激扬文字。毕业班的师兄还会刊印自己的作品集送给我们。我还是中文系系刊《金牧场》的主编,每一学期出一期。还有一个需要指出的是,浙江师范大学的影评学会非常有名。作为影评学会的会长,我组织同学们看电影、写影评,自己也参与其中,多次影评大赛获得了一等奖。我算了算,大学里看了将近一千部电影,这些电影拷贝一直在我心里存着,有事没事会自己溜出来放给我看看。这些都已经成为记忆影像的一部分。在写文章的时候,我的头脑会有清晰的画面感,这或许跟电影看多了有密切的联系。

大学毕业之后,去学校当了老师。于是,一边教书,一边写作。接着是结婚、生小孩,这时候有了博客,我就想着把我生孩子、养孩子有趣又有意义的琐事写到博客上去,孩子会说话了,又把孩子的童言童语记下来。闲暇时也会敲些散文、诗歌、评论。叮叮咚咚的,虽然不澎湃不汹涌,但水流一直在。再后来,就写成了作家。

不管写哪种文体,我想我都在书写着文字。这让我从琐碎的生活中抽离而出,走向心灵的桃花源。如果生活太满,不妨用写作把自己清空。如果生活太空虚,不妨通过写作来让自己充实,让自己满起来。我所理解的写作就是这样。写作就是把自己清空,把自己注满。继而,把空灵而饱满的自己奉献给大众,奉献给民族,奉献给人类,奉献给永恒。那是最美好也是最幸福的事。

我会一直在,一直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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