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耀 张轶前
摘 要:翻译作为人类文化交流活动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而翻译标准作为翻译理论核心问题之一成为一个从古至今争论不休的话题。汉斯·费米尔提出了翻译的目的性理论,对后世翻译实践和翻译批评的研究具有巨大意义。本文对费米尔的翻译目的论进行了详细介绍,并以此为基础对严复的“信”“达”“雅”中的“雅”进行分析探讨,得出译者目的的多元性导致了翻译标准的多元性。
关键词:目的论 翻译标准 “雅” 多元性
自人类不同的语言文化之间开始交流,便伴随着翻译的产生,而翻译实践活动的不断发展就使翻译的理论研究应运而生,其中的核心便是翻译标准的研究。著名学者辜正坤先生说的:“在翻译理论领域,翻译标准问题无疑是最具历史意义的论题。可以说翻译者对翻译标准的讨论,几乎从一有翻译现象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因此这个古老的论题吸引了如此众多的理论家的注意,是不足为奇的。”
在中国严复“信”“达”“雅”翻译理论的提出标志的中国的翻译标准理论正式建立,为后来学者学习翻译提供了理论支持,成为翻译批评最常用的衡量准绳。后来众多学者都试图对翻译标准加以描述,并且对这一理论的争论也不曾停息。但是很少有人提及从翻译的目的论角度对严复的“三字经”的理论加以分析,本文在目的论的理论指导下对严复的“雅”这一标准的目的性进行粗略地分析探讨,从而得出翻译标准的动态多元性。
一.目的论:
在如何解释世界的事物和现象以及它们之间关系的问题上,目的论认为某种观念的目的是预先规定事物、现象存在和发展以及它们之间关系的原因和根据。
汉斯·费米尔(Vermeer)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提出了翻译目的论(Skopos Theory),将翻译研究从原文中心论的束缚中摆脱出来。该理论认为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
1984年费米尔与赖斯(Katharina Reiss)合作完成了《普通翻译理论基础》一书,提出了翻译目的论的基本规则:
(1)译语文本取决于译者的目的;
(2)译语文本是在译语和译语文化中的信息提供者,而源语文本是在源语和源语文化中的信息提供者;
(3)译语文本不是全都能还原成源语文本;
(4)译语文本内部必须连贯;
(5)译语文本必须和源语文本相关;
(6)以上五条规则的重要性是递减的,目的原则最重要。
由此可以看出在翻译活动的过程中,目的第一,原文本第二。也就是说,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时所采取的策略、方法也不同。换言之,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方法。
费米尔还提出了翻译委任的概念,即应该由译者来决定是否,何时,怎样完成翻译任务。也就是说,译者应该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采用相应的翻译策略,而且有权根据翻译目的决定原文的哪些内容可以保留,哪些需要调整或修改。
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 Holz-Manttari)对“目的论”做了进一步研究,她用信息传递来指各种各样的跨文化转换,将翻看做一项为实现特定目的的复杂活动。翻译目的论并不强调源语文本的中心地位,而是认为译者的目的最为重要。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往往会根据其对源语文本的理解、对心目中的读者特定的文化背景和阅读期待的掌握以及他所期望的在读者心中产生的影响而采用不同的翻译策略。各种翻译方法又都可以从目的的角度进行解释。在目的论的指导下,如果翻译目的不同,翻译的方法和效果都会产生很大的不同。
二.目的论与严复的“雅”
严复在翻译赫胥黎的《天演论》中提出“信”“达”“雅”翻译标准,“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故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纵观中国的翻译史,翻译的标准问题一直存在较大差异,虽然对此大家各执己见,但总的来说,严复的“信”“达”“雅”还是最具影响力的,“相信只要中国还有翻译,总还会有人念此‘三字经!”。毋庸置疑,“信”“达”“雅”作为一种翻译标准能够存在这么长时间肯定有其独到之处,但理论界对其也一直存有争议,争论的焦点主要在“雅”。
严复对这一理论的解释:雅是尔雅,即用汉以前的字法、句法。但是当时的严复采用雅的这一标准是有他的目的的。严复翻译《天演论》的对象是士大夫阶级,目的是“为了使顽固的士大夫阶级乐于接受西方学理”。严复清醒的认识到要想让其译作在没落的旧中国广泛流传,想引起当时士大夫阶层的阅读兴趣就必须将翻译语言定义为当时士大夫阶层所崇尚的先秦时期的文体句法。为达到此目的,他抛开自己的翻译标准而不顾,把文章译得艰涩难懂,对原文随意取舍,类似改编。试想他当时将翻译的目的定义为中下层平民,那么结果可能也就无法预测,但总体上,他实现了自己预定的目标,获得了中国翻译史上罕见的成功。
严复曾经称其翻译目的为“非以饷学童而望其受益也。
纵观国内翻译历史,任何译者在翻译之前都应该将翻译目的和翻译对象放在首位,而不是先考虑翻译的标准然后根据这一标准进行翻译。一个好的译者并不是,以一种固有的理论为标准,单纯的将源语言转换为目标语言,而最主要的目的是要听过自己的翻译达到更高层次的目的,可以是传播先进的思想文化,或者传授先进的科学知识,又或者是启迪人的心灵。为了达到这些目的,我们可以采用特殊的语言表达方式或者特殊的文体。所以严复的“雅”并没有与“信”“达”相悖,反而因其目的性與“信”“达”相得益彰,相互补充。
从翻译家们对翻译标准的争论可以看出,以一种目的为出发点的翻译应该遵循一定的标准,但翻译的目的是多元的,发展变化的,因此翻译的标准也不是永恒的而是发展变化的,多元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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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刘也玲.多元互补 动态发展—也论翻译标准[J]. 南华大学学报,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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