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智
摘 要:反腐倡廉是关系到党生死存亡的大事,也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最热门的词汇之一。从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宿迁市在反腐倡廉取得的新成就,对此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需要加强改进的方面。
关键词:法治 反腐倡廉 核心竞争力
自从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
一、进行反腐倡廉的重要意义
腐败是党和国家高度关注的政治问题,也是民众一直所痛恨的社会问题。腐败不仅腐蚀了党员干部,摧毁理想信仰,而且腐蚀了社会风气,疏远了党群关系,削弱了党的执政之基。建立健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已经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广大的发展中地区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期,各种社会矛盾较为突出。如何理顺各种矛盾,化解各种难题,考验着当地政府的执政能力。保持一支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能够有效的应付各种社会问题,推动社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同时,建立有效的反腐败制度体系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政府的清正廉明,强化政府责任感、服务意识,减少权力寻租的现象。另一方面,发展中地区通过建立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能够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培育健康的市场主体,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秩序。广大的发展中地区特别重视招商引资工作,而高效廉洁的政府能够成为招商引资的重要砝码。外地企业的投资特别看重投资的软环境,特别是当地政府执政环境,而良好的政府服务环境往往能够成为招商引资的关键因素。
二、具有宿迁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
围绕“法治宿迁”建设,宿迁市明确要求,全市上下以背水一战、决战决胜的姿态,攻坚克难、攻城拔寨,确保2018年建成“全省法治先进城市”,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社会治理创新与法治建设水平,为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坚定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
宿迁市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在统筹整合各方工作力量上形成新格局。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要认真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实行严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双责”联动机制。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级党委(党组)、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要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充分发挥责任制考核的刚性约束作用。要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反腐败斗争强大合力。
二坚持惩防并举方针,在反腐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上取得新进展。要围绕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完善专门配套制度,健全执行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反腐败法制化水平。认真落实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方面规定,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并实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进源头防治腐败工作,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资质资格脱政化、政社分开、政府购买服务、招标投标、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专项改革,强化行政审批综合监管体系建设。
(二)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把坚决有力惩治腐败作为重要任务,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办案力度,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
一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重点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严肃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
二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行“一案五报告”制度,加强典型案例剖析,舉一反三,推动惩戒成果向预防机制转化。
三、对发展中地区反腐倡廉路径的思考
1、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反腐倡廉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总要求:一是保证反腐倡廉建设评价体系的客观性。由于评价指标具有很强的导向性,如果出现指标设置不合理,容易出现追求单一指标提高、决策行为短期化等。因此,建立评价指标要客观、真实、准确。二是保证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在具体的测评过程中,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如正常合理劳务报酬与受贿的区别、工作接待与公款吃喝等区别,在具体的考评过程中准确区分,用正确的评估尺度与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精确性。三是保证评价指标内容及时性、合理设置权重。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下,根据社会发展、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和突出问题、热点问题,及时更新评估内容,合理设置如查处贪污渎职的案件数量、自身制度建设、纠风成效、信访工作等方面设置合理的权重,合理在评估中所占的评判份额和比例,得出科学评估结果。①
2、要健全人民监督权力的通道和平台
民主是有效的防腐剂,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通过民主政治实现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不仅要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也要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利用政协会议、建议报告等形式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舆论也是管用的防腐剂,特别是新媒体在反腐防腐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要规范和引导舆论监督,使新闻媒体在党和人民的“喉舌”与权力监督角色之间保持适度的张力。
健全公民及其组织通过检举、控告、参与反腐等制度。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是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健全舆论监督制度。保护新闻媒体的采访权和舆论监督权,支持新闻媒体披露各种不正之风和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完善举报网站法规制度建设,健全举报网站受理机制及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依法公开政府及权力主体的相关信息。
3、要构建统一的权力监控信息平台
以科技手段为支撑,以制度建设为保证,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把电子监察、风险预警等科技手段融入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之中。构建发挥惩防工程综合效能的保障机制。以科技创新平台为技术支撑,构建立体模式惩防体系,带动惩防工程建设整体推进,开辟群众诉求通道,突出促廉惠民,拓宽了社会监督面。构建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完整监控链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固化权力运行程序,同时通过建立教育引导,完善制度制约,健全监督检查,案件查处,效能考核等机制,充分发挥惩治工程的综合效能,不断提高有效防腐败的能力。
参考文献:
[1] 黄国琴.建立科学合理的反腐倡廉建设评价指标体系[J].鄂州大学学报,201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