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义兵
宋玉是战国末期楚国文学家,历史上对其评价毁誉参半,誉之者称其为“赋祖”,毁之者损其为“没有骨气的文人”。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宋玉研究逐渐升温,对其评价也变得异口同声地赞誉起来。按理说这是值得肯定的现象。但是纵观这些研究成果,我认为对宋玉的评价有走向极端化倾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程本兴先生的《宋玉文化——一笔珍贵的历史遗产》(以下称程文)是宋玉研究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他把宋玉文学成就归纳为七个方面。即宋玉开创了赋体文学、宋玉奠定了感伤文学、宋玉成就了艳体文学、宋玉首启了梦幻文学、宋玉独树了女性文学、宋玉新制了山水文学、宋玉还研发了游戏文学,甚至描写舞蹈、音乐、美食佳肴和“三陪小姐等”也是宋玉开的先河。在程先生笔下,似乎中国所有文学式样都自宋玉始。
一方面,我们且不说程文这七个方面混淆了“文学体裁”和“文学题材”这两个概念,比如,“赋体文学”与其他六个方面不是同位概念,不该并列使用,单就这种归纳就十分牵强。翻读宋玉作品不难发现,没有任何一篇作品是专写某一项内容的,比如《高唐赋》既写了楚襄王梦幻,又写了巫山一带的山水风景,那么《高唐赋》是“梦幻文学”还是“山水文学”?涉及了某个内容就一定是某某文学吗?作品中写了女性就称为”女性文学”、写了梦境就是“梦幻文学”,那么庄子的《逍遥游》中写了鲲鹏展翅,是不是就可以说《逍遥游》是鲲鹏文学?《岳阳楼记》写了山水岂不是典型的山水文学?这显然是说不通的。把中国文学的所有门类的开创权都归在宋玉名下,难免有神化宋玉之嫌。
另一方面,对宋玉作品内容的分析良莠不分。比如说宋玉是“艳情文学”的开创者、首创了“云雨”这一文学意象。所谓“艳情文学”,也就是现在所说的“性爱文学”和“床头文学”。这种文学式样虽然目前很时髦,但却难登大雅之堂。这类作品在中国文学史上一直被视为“淫丽”的东西备受唾弃。宋玉作品中所涉及的性爱内容,只能算作他作品的糟粕,宋玉不值得为此自豪,我们后人更不该为能给宋玉套上“性爱文学始祖”这个光环而沾沾自喜;再则,“云雨”一词确实是后世表现男女性爱的意象,但是宋玉并没有在《高唐赋》中创造“云雨”一词,所谓“云雨”是后人根据宋玉的描写而归纳的,这怎么也算成宋玉的一大文学成就?类似文学意象的首创,在中国文学史上比比皆是,又有什么必要拈出这一点来为宋玉的文学成就添一条并不光彩的尾巴呢?
吴广平在《宋玉的文学成就与历史地位》一文中说:“宋玉是赋体文学的开山祖师和代表作家,享有‘赋祖’与‘赋圣’之誉”。不知这所谓的“赋祖”与“赋圣”是谁“誉”的?司马迁似乎没这样说,《汉书》等之后所有文献和文学评论家似乎也没这样说过。司马迁在《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中说:“屈原既死之后,楚有宋玉、唐勒、景差之徒者,皆好辞而以赋见称。”这段话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宋玉前有屈原,同代有唐勒、景差,他们都是赋体文学的高手,宋玉的“赋祖”从何说起?再者,唐朝李杜二人被后世誉为“诗仙”、“诗圣”,如果宋玉是“赋圣”,那谁是“赋仙”呢?宋玉曾经在中国文学史上受到不公正待遇,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其进行系统研究和客观评价,给宋玉以应有的历史地位,这都是应该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要给宋玉设个什么头衔。
刘刚在《关于宋玉的文学史地位与宋玉研究的现实意义》一文中说,宋玉“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有历史记载的纯粹的文人,一些文学史家说他是文学侍臣,或曰弄臣,虽为微词,但证明他是专业的文学创作者。”这段话把宋玉的身份和从事的工作交代清楚了。然而,有个问题值得商榷:这就是什么是“纯粹的文人”?从字面理解,是指专门从事文学创作的人。从现有资料来看,宋玉是楚王身旁的侍臣、倡优,也就是说他像杜甫、欧阳修、苏轼等朝廷命官一样是有职业的,他的大多数作品都是在作为楚王侍臣时写的,虽然后来他因为“不得进”而赌气离开楚王,但终其一生,他并没有专业从事文学创作。所以把宋玉说成“纯粹的文人”和“专业的文学创作者”缺乏依据。
在宋玉研究中对其进行缺乏理智的神化、不切实际的套衔、无中生有的乱安身份,都不是正确方向。宋玉是战国时期一位以赋见长的文学家,其赋在我国文学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对其后的辞赋创作产生了深远影响,为我国文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认为,这样来评价宋玉、为宋玉确立这样的历史地位恰如其分,既符合历史真实,也符合宋玉的历史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