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现合 杨德民
(上海海洋大学,上海 201306)
提 要:艾约瑟作为来华传教士,他不仅专心宣教,而且精于著译;不仅广泛研究,而且注重实践;不仅西学东渐,而且中学西传;不仅著译等身,而且策略独特。他根据翻译的客体需求,坚持“明顺平易义通”或“忠顺通”的翻译原则,同时又从主体需求出发,采用“自由”翻译策略。两种截然相反的翻译策略同时融汇于翻译实践与翻译思想中,这与其翻译的目的、材料、读者、社会背景等紧密相关。
艾约瑟(J.Edkins 1823-1905)自 1848年来华,在华宣教、著述、翻译、生活近五十七年之久,于1905年长眠在中国这片土地上。他在中国的成就很难简单地陈述,因为他精通多种语言,众多行业都有接触,各色人种都有联系,著有各类书籍,翻译涉及各门学术,去过很多地方,做过很多工作,尝尽各种苦难,获得各种荣誉。可以说,艾约瑟涉猎领域几乎无所不包,也可以说,他是一个多面手。他的贡献与影响不止在一个方面,不限一处地域。国内外对他的研究已经开始,以对其语言文字贡献研究为多,1980 和1996年朴允河以艾约瑟的上海方言研究为主题,先后完成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在美国学者吉瑞德(N.J.Girardot)的《朝觐东方:理雅各评传》(2002)一书中,多处论及艾约瑟,他留意到19世纪东方学研究方法对汉学的影响,但限于主题,未能更清晰地梳理西方学术文化传统并作进一步探讨。2015年,张海英的博士论文《英国来华传教士艾约瑟的汉语研究》讨论汉语语言问题,包括汉语官话与方言、汉语语音、汉语语法、汉字偏旁部首与“六书”解读以及历史比较语言学研究,张海英认为,艾约瑟是“汉学家、语言学家、翻译家和语文学家”(张海英2015:ii)。对艾约瑟的翻译研究学界有所涉及,如“《红楼梦》早期英译补遗之一:艾约瑟对《红楼梦》的译介”(王金波2013)、“艾约瑟西学翻译‘善教’观研究”(李东2016)。但目前对艾约瑟的翻译研究还欠缺深入、系统的理论探讨。
作为来华传教士,艾约瑟的首要任务是传教译经,但他从来都没有忽视著书立说,传播文化,沟通中西。除了教堂传教、街巷牧教外,艾约瑟还以著译传教:从中西文学、文化交流的角度兼顾宣教与文学、文化交流的双重功用。
艾约瑟的学术研究涉及领域广泛,宗教著译是其初衷与根本,故始终坚持不懈、积极参与《圣经》翻译工作的讨论与实践,并与其他传教士合作,共同翻译出和合本《新约圣经》,也曾为“God”的圣名翻译积极辩论并参于多次传教士中国译经大会。艾约瑟的宗教著作有:《中国人的宗教状况》(The Religious Condition of the Chinese Observations)(1859)、《中国的宗教》(Religion in China)(1893)、《中国的佛教》(Chinese Buddhism)(1893)等;为了帮助新来华的传教士学习汉语,他完成语言学著作,如《上海方言口语语法》(A Grammar of Colloquial Chinese,as Exhibited in the Shanghai Dialect)(1853)、《汉语官话口语语法》(A Grammar of the Chinese Colloquial Language Commonly Called the Mandarin Dialect)(1857)等;为能了解中国文化与历史的渊源以及发现中国与西方世界的关系,他研究翻译古希腊、罗马的历史及欧洲的历史,如《希腊志略》(History of Greece)(1898)、《罗马志略》(History of Rome)(1898)和《欧洲史略》(History of Europe)(1898)等,为历史研究提供东西方可互相借鉴学习的丰富资料;他还翻译众多的西方科技作品,如《光论》(Optics)(1853)、《植物学》(Elements of Botany)(1858)、《重 学》(An Elementary Treatise on Mechanics)(1859)等,他是最早承认中国“四大发明”的西方人士。科技发展离不开启蒙教育,所以启蒙教育的教材尤为重要,而在当时中国恰恰缺乏这些教材。艾约瑟在中国海关总署受雇于总税务司赫德(R.Hart 1835-1911),常常在工作之余翻译“西学启蒙十六种”,它包括美国最新的学校教材,适应中国当时广开西学书院对教材的迫切需求,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中国教育的发展与近代化进程。李鸿章对艾约瑟翻译的此套教材给予高度评价,“艾君之妙笔与赫君之盛心,并足不朽矣”①。社会的发展总是要以经济发展为指标,艾约瑟将其对西方经济的研究成果著译成《富国养民策》(1886)、《中国货币》(Chinese Currency)(1890)、《中华帝国的岁入和税制》(The Revenue and Taxation of the Chinese Empire)(1903)等。除上述作品外,艾约瑟还研究中国哲学,如儒家哲学、道家哲学等,并著有多部在中国的游记,这些都是中学西传的有效途径,能促进中国文化的对外传播及促进西方世界对中国的了解。
艾约瑟的突出贡献在于其中西方文学之间的译述成就。虽然文学的交流不是最为直接、最为快捷的方式,但如果就此否定文学翻译的作用无疑是落后的观念,因为正如艾约瑟自己所阐明的,文学与历史可以互为补充,文学不仅可以证明历史,而且比历史更具生动性,更易为人所接受,文学里包含的历史可能比纯粹的历史作品更值得参考,通过文学可以窥探历史,而历史中也包含文学的发展进程,因为文学本身也是历史的一部分。艾约瑟不仅在《六合丛谈》《万国公报》等报刊上向中国读者介绍古希腊、罗马文学、哲学、英国文学,而且在他翻译的《希腊志略》《罗马志略》和《欧洲史略》中不断译介欧洲文学的名家名篇和文学发展历程,使中国读者能第一次完整、具体、系统地了解古希腊、罗马诸多杰出且举世闻名的作家、戏剧家、诗人、文学作品等,而且接受“希腊为西方文学之祖”的论断。此外,艾约瑟还介绍过意大利的但丁、英国的莎士比亚、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骚塞、柯勒律治、拜伦以及贝蒂等。作为传教士,他还翻译过纪念宾为霖牧师(W.C.Burns 1815-1868)的《宾为霖传》、“挽宾先生诗”(In Memoriam)(1873)、纪念穆伦斯(J.Mullens 1820-1879)的诗及其他纪念传教士的文章。
艾约瑟中学西传的作品也毫不逊色,从中国先秦以前的古典文学到清代作品他都有涉及,不仅有诗词歌赋的译述,还有神话传说的研究;不仅有圣贤哲学的探讨,还有戏剧小说的翻译,可谓包罗万象。他在报刊上发表一系列有关中国早期的神话传说,如三皇五帝的传说以及儒、释、道各家的哲学,战国时期的文学包括屈原的《离骚》《天问》以及宋玉的诗赋。他深入研究李白的诗歌,二十多首诗歌的译述让西方人了解到李白诗歌的浪漫主义文学特点;元代戏剧《借靴》《琵琶记》表现出中国元代文人的处境;《三国演义》《红楼梦》和《品花宝鉴》等明清小说的翻译不仅向西方传播中国的小说,而且也成为艾约瑟汉语学习的辅助教材。
艾约瑟在中西文学翻译领域做出的巨大贡献使他无愧于“中西文学的摆渡者”的称号。他在这些中西文学的译述中体现的是坚持翻译原则、精湛的翻译技巧和古今中外融汇贯通的宽阔眼界,这些既是值得当代译者学习借鉴的地方,也是中西文学知识的丰富资源。
从艾约瑟在《西学述略》卷四“文学”篇中的“翻译”一节里,可以看出他的翻译原则与翻译策略:“凡繙译一道,首重明顺平易,而不失原文之义,有言繙译,皆宜谨依原文字句,而不可使少有增减颠倒者。若然,则非止文理不通,亦且读难成句”(艾约瑟 1898:29)。
艾约瑟文学翻译的基本原则是“明顺平易义通”,这是从翻译客体的角度考察翻译,因为“义”针对原文本的客体,“明”“顺”“平”针对译文文本的客体,而“易”“通”则针对译文与译文读者的客体,这可以总结为“忠顺通”翻译策略,与严复的“信达雅”(严复 2009:5)翻译原则相互照应。艾约瑟和严复都重视读者对翻译过程和翻译策略的影响作用,正如巴斯奈特和勒弗菲尔认为,严复的翻译原则在于心中有读者(Bassnett,Lefevere 2001:19)。艾约瑟的翻译原则强调简单明了、顺畅通达、平淡无奇、浅显易懂的翻译理念,它以忠实于原文为基础,平实通顺翻译为手段,读者易于接受为目标,这样就能顺利实现中西文学、文化的相互交流与借鉴。“明顺平易”并不意味着语言的索然无味,艾约瑟在翻译时虽然多处遵循简单明了、直抒胸臆的翻译原则,但也时时注意翻译语言的“古典雅正”,这个“雅”字与严复的“雅”完全相通,严复主张的“雅”要求使用汉代以前的文雅语言,如“故信、达而外,求其尔雅。此不仅期以行远已耳,实则精理微言,用汉以前字法、句法,则为达易;用近世利俗文字,则求达难”(严复2005:36)。而艾约瑟主张的“雅”同样注重使用传统的典雅用语,这种相通之处可谓是两位翻译家的不谋而合,或有谋而合,或相互借鉴,因为二者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其翻译观呈现的时间也不相上下,且二者都翻译过作家耶芳斯(W.S.Jevons 1835-1882)的同一部逻辑学著作Logic,艾约瑟将其译为《辨学启蒙》(1898),严复曾表达对“辨学”一词翻译的不足,于是将其译为《名学浅说》(1898)(郭蕾2007:15),故二者翻译实践与翻译理论相互联系或借鉴的可能性较大。
艾约瑟之“明顺平易义通”原则中原文之“义”强调“忠”实,“明、顺、平”归结为“顺”畅,“易、通”则为了实现效果的“通”达,故相对于翻译领域常见的3 字原则,并借鉴严复的“信达雅”3 字格翻译理论,艾约瑟的“明顺平易义通”6 字翻译原则完全可以归纳为“忠顺通”(faithfulness,coherence and accessibility)3 字翻译原则,他的翻译完全是基于对作者原“义”的忠实,通过“明、顺、平”的翻译技能,最终实现“易、通”效果,使原文的义直达译文读者心胸。
艾约瑟的“忠顺通”翻译标准,“忠”于原文及原作者的创作意图,“明顺平”是译者翻译策略的实施,而“易通”则是对译文读者接受度的关注。即“忠顺通”将原文作者、译者与译文读者联系在一起,从而构成一个“三位一体”的翻译系统。
“明顺平易义通”或简称为“忠顺通”的翻译策略是艾约瑟翻译的基本原则,但翻译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译者在具体的翻译实践中还要根据翻译文本和译文读者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策略,同时翻译活动也会受到译者的翻译水平、知识积淀、文化背景、社会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文本是科技著作、启蒙教材、格物致知、性理哲学或历史地理等科学著作,译者绝不可以随性而为、任意发挥,而应该遵循艾约瑟所提倡的“忠顺通”原则或依据严复所倡导的“信达”原则,因为这种客观性的作品如果添加译者的个人思想,就极有可能改变原文之义,既无法做到忠实于原文,也不能成功通达读者,更难以实现沟通的目的,其影响是负面的,甚至是致命的。
如果原文本是倾向于主观性、娱乐性或文学性的作品,译者的翻译则可以有更多的自主性,即可以借鉴艾约瑟所提倡的“自由翻译”。这种方法是从翻译主体考察翻译策略,因为此处的“自由”翻译往往是指译者的自由,但即使是文学性的作品也并不意味着译者可以有完全的、无所顾忌的自由,而须在遵循“明顺平易义通”,即在“忠顺通”翻译原则基础上的“自由”翻译,如果改译太多,变动太大,那样的翻译往往属于特殊种类的翻译,即改译或改编等。尽管勒弗菲尔曾说过,“翻译是一种改写”(王宁 2009:21),但这是从文学的接受角度讨论的改写文学;埃斯卡皮(R.Escarpit)也提出过,“创造性叛逆”翻译理论(谢天振2011:12),但这属于个性化翻译。这些翻译策略类似于艾约瑟主张和实践的“自由翻译”,但他的“自由翻译”并非完全的自由,因为这种“自由翻译”一方面是根据翻译文本的性质或特点,进行的适当的改译与变译、增译与补译、略译与漏译,当然也会出现有意或无意的误读与误译。如增译中西时间的纪元纪事,以做到中西历史的同步性与对应性;略译以适应“明顺平易义通”的翻译原则,达到简单明了、易于沟通的效果。另一方面,艾约瑟这种“自由翻译”策略有时也根据译文读者的反应与接受情况而定,而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自由”。如当艾约瑟将西方文学、历史译成汉语时,往往会使用文理语言,以达“雅”言目的,这样会促进当时中国读者的接受,因为阅读这些西方历史、文学的中国读者本身多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而当时中国的文化基础依然还是文言与白话同在,文言语言更显得规整典雅、气韵风华。艾约瑟的“自由翻译”策略与其“忠顺通”翻译原则相互照应、互为补充。
艾约瑟的文学译述体现出他的以客体为导向的“明顺平易义通”,即“忠顺通”的翻译观与以翻译主体为基础灵活应对的“自由”翻译策略,两者表面上相互对立、截然相反,一为忠实翻译,为原文及作者负责,一为自由翻译,从译者自身要求出发,同时两者又是分别针对不同的源语材料的翻译策略;二者又是相互关联、相辅相承的翻译策略,忠实翻译是自由翻译的基础,自由翻译则是忠实翻译基础之上的升华,是为读者负责的自由,而非没有任何限制的自由。艾约瑟的翻译实践与翻译策略充分证明,他是一位名符其实的翻译家,其翻译理念与严复的翻译思想有共同之处,对当代翻译实践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翻译作为一种文化交流活动,其根本价值在于让文学文化通过译本在目的语的话语体系中穿越,并受到读者的理解和接收,进而产生一种文化认同感和包容性。”(董晓波 胡波 2018:87)无论是中国文学的外译,还是西方文学的中传;无论是文学作品的传播,还是翻译策略的贡献;无论是译述的实践与操作,还是理论的提出与应用;无论是文学翻译本体的探讨,还是文学交流对中西政治、文化沟通的促进,艾约瑟都踏踏实实地做出自己的贡献,也获得国内国际的广泛认可。
注释
①出自1898年出版的艾约瑟的《西学略述》中李鸿章写的“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