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国明
(北京市体育科学研究所,北京 100075)
近年来的国学热,掀起中国传统文化学习和研究的高潮。在体育科研领域,越来越多的学者将中国传统文化的相关内容纳入到运动员心理训练和心理咨询的实证研究和理论探讨中。相信中国传统文化的相关研究,必将在未来的运动心理学应用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
有学者指出,“从某个视角上审视,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就是‘心文化’,其目标在于追求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构建天人合一的理想人格。儒家讲尽心知天,道家讲修心合道,禅宗讲明心见性,宋明心学讲心外无物,其实都不过是要求个体藉由内在的心灵探索而达到真善美圣之精神故乡而已”[1]。其提及的“理想人格”和“真善美圣之精神故乡”事实上就是理想人生境界的问题。然而,冯友兰先生将人生境界进行了层次划分之后,使得原本由于注重心灵艺术而带有神秘色彩,注重直觉感悟而轻逻辑判断,注重经验归纳而轻演绎实证的中国文化[2]变得具有了现实性、逻辑性和可操习性,把“经虚涉旷”化为“人伦日用”[3]。
中国跳水“梦之队”的领队周继红曾多次在各种场合指出:“竞技体育考验综合素质”“竞赛发挥要靠提高综合素质”“竞技水平更多是综合素质”……由此不难看出,竞技体育的竞争已经超越了运动技能或者说竞技体育本身,特别是高水平运动员的竞争往往胜负在毫厘之间,当天赋、技能、经验都发挥到极致仍不能分出胜负时,比的又是什么呢?本文拟从人生境界的视角分析运动员的培养和训练,以冯友兰的人生境界论为基石,探析运动员的人生境界及其培养。
冯友兰先生在《新原人》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其人生境界论,其关于境界问题的观点在中国近代哲学史上影响很大。他认为,人在生活中所遇见的各种事物的意义构成其精神世界或称世界观。这种精神世界,《新原人》中称为“境界”[4]。人生活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文化素养不同,对宇宙、对人生的了解也不同,所以,才有了人生境界的不同层次和类型[5]。冯友兰先生依据“忽其小异,存其大同”的原则,将人的境界分为4种: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
冯友兰先生指出,自然境界中的人,行为是顺才或顺习的。顺才或顺习指顺其自然之性或顺应某种社会习俗、个人习惯。处在此境界中的人,对自己从事之事没有清晰地了解。于此境界中的人“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基本属于混沌的境界状态。
功利境界中的人,行为是以谋求个人私利为主要目的,此境界中的人对于自己从事之事有清楚地觉解。因此,冯友兰先生特别强调,即使是盖世英雄,只要他们的最终目的是为自己,即便其功高盖世,利于千秋,其境界仍然难脱功利境界。
道德境界中的人,行为是“行义”的。冯友兰先生首先区分了“为利”与“行义”。他认为,“求自己的利底行为,是为利底行为;求社会的利底行为,是行义底行为”[6]。此种境界的人,不仅对自己的行为有较高的觉解,而且对人之性有较高的觉解。他能认识到个人是社会的一分子,人性中蕴涵着社会性,个人必须在社会中才能得到充分发展。所以,他做事的动机纯粹是利他、利社会的,他的全部行为都是为实现社会之功利的求义之举。冯友兰先生进一步指出,“在功利境界中,人的行为都是以占有为目的。在道德境界中,人的行为都是以贡献为目的”[4]。
天地境界中的人,行为是“事天”的。天地境界是最高层次的境界,在此种境界的人,不仅了解社会还了解宇宙;不仅完全知人之性还做到了知天。因此,他和宇宙万物之间产生了一种紧密的关联,将自己作为宇宙的一分子,故其行为做事,无论是丰功伟绩还是日用常行,都具有超越现实道德的宇宙意义。进而,他会自觉——人不仅在社会中应该有所贡献,而且也应对宇宙有所贡献,“人不但应在社会中,堂堂地做一个人;亦应于宇宙间,堂堂地做一个人”。此种境界中的人,在空间上可“与天地参”,在时间上可“与天地比寿,与日月齐光”[4]。
冯友兰先生认为,人生的意义取决于人的觉解程度,觉解愈深,意义愈大,所以人生境界也就有了高低之分。境界的高低,“以到某种境界所需要底人的觉解的多少为标准”[5]。自然境界需要觉解最少,境界最低,功利境界高于自然境界,道德境界高于功利境界,天地境界是最高的境界。
根据冯友兰人生境界的4个层次,运动员所处境界也可以一一对照。处于自然境界的运动员,从事竞技训练多是因为家长、教练员、同伴等重要他人的意愿和影响。运动员对自己从事竞技训练的目的和意义没有清晰的了解,基本处于“让我练,我就练”“大家练,我也练”的麻木、混沌的境界状态。处于此境界的运动员多为参加竞技训练不久的青少年运动员。功利境界的运动员,无论处于运动生涯的哪个阶段,其主要目的都是通过竞技体育训练来追求个人名利,或为了维持生计,或为了改善生活,或为了改变命运。此种境界的运动员清楚自己从事竞技体育训练的目的和意义。此境界的运动员由于过于看重竞赛背后的名利,往往会在比赛关键时刻背上心理包袱,出现“想赢怕输”的现象。道德境界中的运动员,对自身从事或参与的运动有较高层次的觉解,此外对自身对此项运动的贡献和价值有深刻的认识。他们参与运动的目的可能是推广该运动,或者是通过这项运动为国家、社会和人民带来荣誉和福祉,或者是用自身的行动宣扬运动精神,等等。总之,道德境界中的运动员做事的目的都是利他、利社会的,以奉献为目的。这一境界中的运动员大多为在某运动领域功成名就或坚持多年的运动员。天地境界中的运动员,知人、知社会、知天。他们所做之事可以是运动也可以完全脱离运动本身,运动场内外他们的行为不仅贡献社会,也是将自身作为宇宙的一分子在贡献宇宙。
一名教练员或者体育工作者,在了解人生境界层次的精神、行为准则与释义的同时,还要清楚培养运动员人生境界的现实意义。
人生境界不仅对运动员的自我完善与自我价值实现具有重要价值,而且对运动员从精神层面到行为层面都有不可估量的指导价值。
运动员从事专业训练的起始年龄较小,而大多数项目运动员的运动寿命相对较短。换言之,运动员人生成长的最重要阶段都在运动队度过。运动生涯早期是运动员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人生观是人在追寻“生命的目的和意义”的过程中,在人生实践和体验的基础上形成的个体自我意识和价值判断的结果。而人生境界的修养蕴含着自我体验、自我教育和自我修炼,强调了人应该从自身的存在中寻找个人存在的意义与价值。两者在目标上有很大的相似性,人生境界改变必然会对人生观、价值观产生影响。同时,冯友兰境界说4个境界层次梯次上升,为运动员在个人修养方面提供了可操作、分阶段、现实性的目标。人们经常谈个人修养提高的问题,但往往无抓手,最终落入空谈。人生境界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使得修养教育更具现实意义,也更便于接受[5]。
学者赵继伦认为,“主体意识就是主体的自觉、自主、自强意识;从更深层次上说,主体意识是指对生命本体的感悟,对生存意义和价值的体认与关注”[7]。人生境界是个体对自身存在意义与价值的一种自觉状态,因此蕴含着人自觉的主体意识。在对运动员进行人生境界培养时,应让运动员认识到从事事业的光荣和使命,强化其主体意识,增强其责任感。从心理学角度来看,还能促进其成就动机。在追求理想人生境界的过程中,个人会不断地自我反省、自我觉察、自我修炼,从而提升境界。因此,人生境界培养的过程是一个自我超越的过程,也必然包含着个体的自制过程。自制意识对运动员这一特殊群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对于青少年运动员更是如此。人生境界中个体对自我存在意义的觉察和参照理想境界自省的过程,对运动员自我意识和自我管理方面都会产生积极影响。
冯友兰先生认为,“一个人所处境界不同,其心理状态亦不同,此不同的心理状态,即所谓的胸襟或胸怀”[8]。运动员的境界层次不同,导致其人生理想与奋斗目标的差异,这会直接影响运动员的运动成就。当运动员处于某一境界层次时,会以此层次人生境界的态度面对一切,不同的态度会导致不同的参赛角色定位、参赛情绪状态和赛后归因等诸多不一样的心态。这些因素都会对运动员的参赛状态和比赛结果产生巨大影响,甚至对运动员的运动生涯产生影响。这里谈到的精神境界,绝不是单凭记几个教条、背几句格言所能得到的[4]。
冯友兰先生在划分人生4种境界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人生境界在程度上有高低之分,在时间上有久暂之别,处于辨证地发展之中。这就使得人生境界的培养成为可能。
冯友兰先生指出,“就4种境界的层次看,可以说是表示一种发展,一种黑格尔所谓辩证的发展”[8]。他认为,由于人的觉解程度不同,人的境界也不同。“其需要觉解多者,其境界高;其需要觉解少者,其境界低。”[9]也就有了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逐级升高的境界层次。需要指出的是,个人境界的高低既不以政治或社会上的地位来决定,也不以其对宇宙的知识掌握程度为依据。
冯友兰先生认为,“境界有久暂,此即是说,一个人的境界,可有变化”。一个人的觉解到达某种程度之后,相应可以达到某种境界。但人的社会属性使人会受到外界因素影响,产生各种欲望,因此,其所达到的某种境界不可能一成不变。如何保持和维持自己的人生境界,冯友兰先生引用伊川的说法,即“涵养需用敬,进学在致知”。致知是增进其觉解,用敬则是用一种工夫以维持此增进的觉解所使人得到的境界[10]。
4.1.1 以人为本,重视运动员综合素质发展
在教育领域,人的全面发展既指人通过接受教育习得社会或群体的各种习惯从而实现人的社会化,又指人通过学校教育逐步形成作为独立人格和品质的思想、感情和自我观念。对于运动员的培养,运动队管理部门、相关教育部门和教练员也应参照“全面发展”的理念。包括保证运动员体力与智力、才能与志趣、思想与品德、性情与特长及综合素质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让运动员享有与同龄人平等的学习机会,同时还要最大程度地为运动员的自由发展提供时间和空间[10]。这无疑增加了运动员自我体验、自我教育、自我醒悟和自我修炼的机会,使其境界培养成为可能。这些潜在的经历和体验还可以丰富运动员长期枯燥的训练生活和相对匮乏的学习生活,是运动员成长过程中必要、有益的补充,也为运动员综合素质的发展提供了机会。
4.1.2 竞技为先,重视运动员竞技能力全方位发展
竞技体育领域,培养运动员的人生境界还应兼顾提升运动员的竞技能力。培养运动员虽然要遵循以人为本、育人为主的原则,但最终目标仍是培养具有竞争力的优秀运动员。因此,人生境界的培养需要紧扣与训练和竞赛相关的自我体验和自省,重视深入挖掘训练和竞赛相关的个体感受和省悟,从高于运动员所处境界层次的角度给予其启发和引导,总结训练和竞赛得失,增进其觉解,培养运动员向更高层次境界发展。寓教于训练和竞赛,境界的提升会反作用于竞技能力,使运动员的竞技水平产生巨大的质变。
4.1.3 循序渐进,常抓不懈
举国体制下的“金牌战略”和竞技体育竞争的残酷性,决定了竞技体育领域各方面工作更注重实效,一切以解决训练、比赛的实际问题为第一要务,凡事求立竿见影。在运动员人生境界培养的问题上,教练员一定要避免急功近利。认为只要将人生境界纳入到训练中,就能使运动员竞技水平突飞猛进的观念,与境界培养是格格不入的。人生境界重视体验、经验和自省,需要在不断的经历中增进觉解,从而使境界得到提升,必须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可能实现。因此,境界培养一定要杜绝急功近利思想,遵循循序渐进、常抓不懈的原则,最终达到理想的境界。
4.1.4 因材施教
“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这是孔子因材施教的经验总结。运动员人生境界的培养也应根据其性格、志趣爱好和竞技水平等因素综合考量,做到个性化、针对性的施教。这与当前高水平运动员心理干预的普遍特征是一致的,即顶尖运动员的科技攻关与保障服务基本都是个性化干预,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因势利导,因材施教,这样才能使运动员达到提高人生境界的目的。
4.2.1 提高教练员的个人修养
对于运动员而言,教练员的意义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超越其父母,是运动员关系最为密切的重要他人,教练员的言行对运动员的影响非常大。很多教练员都谈到,自己带过的运动员在退役多年后其言行习惯还有教练员的影子。可见,教练员对运动员影响的深远。因此,教练员作为运动员人生境界培养的实施者,除了言传更要注重身教。“给学生一杯水,老师要有一桶水。”教练员要持有学习意识和思考习惯,力争不断提升个人的修养和境界,在储备知识与智慧的同时,做好运动员的榜样。
4.2.2 营造运动队文化氛围
运动队文化建设越来越受到运动队管理部门的重视。中国队在奥运会上的“金牌大户”——跳水、体操、乒乓球和羽毛球等都有各自的运动队文化,甚至已经形成相对稳定的“文化传统”。这是运动队领导、教练员及运动员的思想、行为、精神等的体现。运动队文化对运动员的价值取向、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都有深刻的影响。因此,运动员人生境界的培养,需要整个运动队协力营造特定的氛围,为运动员增进觉解创造环境。实践中,可通过丰富多彩的学习和讨论活动,为运动员创造自我体验、自省自察和自我教育的机会。例如,定期安排教练员与运动员互动的专题讲座、平等交流的团体辅导、分组讨论的自我教育等活动[11-12]。
4.2.3 利用“时时事事处处”的资源
“极高明而道中庸”。中国哲学所追求的理想境界是超越人伦日用,是出世的,因而是“极高明”的;并且强调不超出人伦日用的,是世间的,因此还必须“道中庸”。“在天地境界中的人,不需要做与众不同的事。不过因为他对于宇宙人生有深刻的觉解,所以这些事对于他都有一种意义,为对于在别的境界中的人所无者。此所谓即其所居之位,乐其日用之常”[13]。冯友兰先生认为,各种境界并不是于日常行事之外而独立存在的,觉解是在时时事事处处的,并未脱离我们的现实生活。“九万里悟道,终归诗酒田园”“担水劈柴,无非妙道”。在运动员的人生境界培养过程中,时时刻刻都有可以作为引导、教育的资源,需要教练员有意识地发现、挖掘并智慧地利用,使运动员的境界培养融入日常生活之中。
培养运动员的人生境界既为育人,也为育才。从冯友兰先生的人生境界理论视角,探讨运动员人生境界及其培养,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逐步引入运动员培养中,使竞技体育训练更多地汲取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智慧,促进自身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