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波,姚颂平
中国古代出现过一项现代意义上的体育竞赛——射礼,不仅文化价值丰厚,而且盛极一时。当代这项文化创造几近绝迹,我们只能从古籍中,重温其文化魅力。中国古代体育竞赛有着怎样的文化意义,是否具备当代价值,是本研究的出发点。为了尝试回答这一根本问题,本研究提出“以德引争”的概念来概括中国古代体育竞赛的文化特点,并分解出一系列的问题来逐步论证“以德引争”的内涵和价值。
第一组问题是:“争”在中国古代意味着什么?中国古代“争”的概念中是否包含着体育意义上的竞争?第二组问题是:中国古代文明如何处理“争”的负面意义?中华文化为何要将“射”与“礼”相结合,创造出正面意义上的体育之“争”?第三组问题是:作为“礼”的内化,“德”在中国古代文化中意味着什么?为何用“德”将“射”提升到内在精神层面?“射以观德”为何成为中国古代体育竞赛的最高追求?最后一组问题是:“以德引争”具备怎样的当代价值?当今如何实现“以德引争”?
“争”在中国古代是一个重要概念,其在先秦两汉的80多部古籍中至少出现两千多次。笔者通过研读发现,“争”字的意义相对比较单一,内涵比较一致和稳定。本研究将“争”分为四种:争则必乱,以让化争,合礼而争,君子之争。其中“君子之争”与现代体育竞争相吻合,可以表达出中国古代体育的文化特色和思想内涵。
体育意义上的竞争,源于其原始意义,只是所“争”对象不同,且增加了统一的组织和规则约束。原始意义上的“争”多为争夺相杀之意,所“争”对象多为物质层面的实用利益。这种“争”源自人的动物性本能,不“争”是没有生存机会的。但人类进入到集体性的社会生活后,“争”会破坏人们的和谐相处,产生很多不良的社会后果,“乱”便是其中之一。
中国古代文献中的“争”,负面意义居多,往往与“乱”并联出现。荀子对“争”和“乱”较为关注,他讲“争则必乱,乱则穷矣”“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1]老子也说“争者人之所乱也”。[2]《淮南子》也记载“争则暴乱起”。[3]与“乱”相应的“争”,其对象多指饮食、财货等物质利益而言。对于物质利益之争,容易产生“乱”,破坏社会秩序。社会文明的发展,某种程度上就是通过不断制订社会规则,以避免由“争利”所产生的社会矛盾。即使在今天,仍是待解决的课题。中国古代很早便意识到了“争”与“乱”的问题,并开始各种尝试去解决这一社会矛盾。“让”便是其中之一。
“让”与“争”是作为相对概念而出现的。“让”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优良品质,尧舜禹的“禅让”、孔融让梨等都被传为佳话。儒家经典《礼记》有“尚辞让,去争夺”[4]“君子尊让则不争”[4],《荀子》有“争之则失,让之则至”[1]。道家也有相近的观点。“老子曰:心治则交让,心乱则交争,让则有德,争则生贼。”[2]这种“以让化争”的办法,需要在社会资源和道德修养等方面有较高的实施环境,需要提升到精神道德层面,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论语》里面关于“让”和“争”,采用了更高明的手段。孔子在评价射礼时讲:“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5]。礼让对手的“争”才符合君子的品格。这里的“让”,不是放弃,而是充分表达尊敬之意。体育之“争”超然于财利之“争”,加上礼敬对手,实现了“争”的精神升华。“让”提升到道德层面,化解了“争”的负面意义,但需要有更具有操作性的“礼”来辅助实施。
通过组织化、制度化“礼”的介入,“争”被系统地纳入到社会秩序管理中,不再产生“乱”。《大戴礼记》载“长有礼,则民不争”[6],《礼记》亦载“故圣人所以治人七情,修十义,讲信修睦,尚辞让,去争夺,舍礼何以治之?”[4]通过七情、十义等具体要求,由“礼”所约束的“争”,是可行的。以中国礼乐文化而言,其要义在于:保证社会的和谐有序。因此,古代典籍中反复出现“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4]的说法。由于“礼”几乎是渗入到当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礼”在化“争”方面的效果是很好的。
“礼”不仅约束“争”的行为,而且正面引导所“争”对象。孔子强调,“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5]。意思是,君子没什么好争的,如果要争,只有射箭。在射礼中,人们先行礼,再起射;武术中也是先有抱拳礼,然后才比试。这种导向,不是物质层面的利益,而是看谁更能够合乎礼仪,按照社会秩序的要求来做事。体育竞赛中的“争”,不仅不会破坏社会有序,反而会引导人们“合礼而争”。现代意义上的体育之争,呼之欲出。
现代竞争意义上的“争”,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有多重意思。首先是游戏中的“争”,“博戏驰逐,鬬鸡走狗,作色相矜,必争胜者。”[7]六博百戏是中国古代的民间游戏,蹴鞠、捶丸都是其中之一。这些民间游戏是有争胜负的。其次是“争力”的概念。“君子力如牛,不与牛争力”[1]“当今争于气力”[8]“在力则人与之争”[3]。这些“争力”都是负面意义,不为中国文化所接受。中国传统文化将身体力量视为需要控制的对象,不倡导身体力量之争。游戏之争和力量之争,都未进入到中国文化大传统之中。
最后是射礼中的“争”。周代的射礼赛会,不仅具备现代体育竞赛的核心构成要素——参赛者、裁判员、竞赛场地、竞赛规则、竞赛结果等,[9]而且在规模上,上至天子,下至社会贤达均参与其中。其“君子之争”“射以观德”“反求诸己”的竞争理念,更是影响至深。重礼崇德的体育竞争在中国古代确已出现,作为一种积极性的“争”,其在建立有序之争,避免无序之争方面,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那么,体育竞争何以能够解决“争”的问题。
就中国传统文化而言,“争”是需要化解、控制的对象。因为,不加约束的“争”,具有很强的社会破坏力,孔子讲:“放于利而行,多怨。”这种负面力量与构建礼乐相合的理想社会不兼容。如果放任人们去追逐私利,必然引起人际矛盾冲突,导致相互间的仇视与怨恨,甚至会波及国家的存亡。[10]但是,中国古人也清醒地意识到,这种根植于人类本性的强大力量,是不可能被消除的。“争者人之所本也”[3],“凡有血气,皆有争心”[11]在物质世界面前,优质资源永远是稀缺的。“争”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12]争心无法消除,只能加以引导,与之共存。就好像大禹治水,堵不住,就得疏导。
在疏导“争”的办法上,从社会习俗层面看,关键词为“分”。如管子所讲“贵贱无分则争”。“分”主要作用于所争的对象层面,也就是通过“礼”来分贵贱、长幼等,建立有序之争。孟子讲:“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13],人们自然无争。荀子的论证更有逻辑性,他讲:一方面“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另一方面人们又离不开彼此,“离居不相待则穷”。人们必须要生活在一起,但是“群而无分则争”,要想避免由“争”而起的祸患,“则莫若明分使群矣”。“明分使群”的关键在于“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1]可见,“分”是理论原则,“礼”是实践操作。
笔者认为,不管是“分”的原则,还是“礼”的操作,其根本在于建立秩序。礼仪不仅是一种形式,其所表达的对于社会和谐的构建,具有深刻的哲学意义。惟有建立秩序,才能解决“争”和“乱”。“礼”由此而生。与“礼”相合的所有社会活动,都成为培养有秩序公民(君子)的教育实践举措。在疏导“争”的过程中,中华文化创造出了一种正面意义上的“争”。通过将外在社会秩序规范“礼”纳入到体育竞争的“射”之中,创造出了一种体育现象“射礼”。射礼成为如孔子所说的正面积极意义上的“君子之争”。“礼”介入“射”,将一种原始的、野蛮的实用性猎杀活动,转化为了文明的、培育君子的社会性教育活动。这是中华文化对体育竞争进行的第一次创造性转化。
但是这一转化只取得了短暂的成功,随着礼崩乐坏,即“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等,贫富有度”[14]的外在环境消泯。中国的思想家们,不得不思考如何重构社会的和谐有序。将外在社会秩序“礼”内化于心的“德”进入思想家们的视野。同时“德”也开始了对于“射礼”的第二次升华。
如果说“礼”是一种外在行为规范,来约束人们遵守既定的社会秩序;那么,“德”便是将这种外在社会秩序内化为一种品行修养,来确保人们遵守现有秩序,不仅是因为外在的束缚,更是出于一种内在的认同。中国古人很早便认识到了外在秩序内化的重要性和积极价值。因此,中国文化创造性的选择了“德”来实现文明的进步,保证社会和谐有序。这一点在当今社会,仍有极高的文化价值和教育意义。
“德”字最初的意思是视于途、择路而行、得正视乃从而行之。它的意思与人的行为有关。“德”在甲骨文中没有“心”部,“心”部是发展到金文那里才添加上的。心部的出现,是“德”的伦理内涵不断得到强化和提升的结果。[15]“德”是关乎于人们内心的,表现为人的行为。“故德辉动于内,而民莫不承听”[4]。“德”由于能够激发人们内心的认同,更能有效的疏导“争”与“乱”,所以说“德行立则无暴乱之祸矣”[4]。孔子在论证国家治理时,也认为:“政”“刑”可以让民众遵从,但不会真正认同;相反,“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5]。只有人民内心认同的社会秩序,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
“德”通过介入到人的内心,来疏导“争”,具有极佳的效果。而其最好的阵地,莫过于最能直接体现“争”的活动——体育竞赛中。“二人争胜,乐以德养也”[16],在射礼竞赛中,人们揖让而升堂比射,输了之后下堂饮酒,这种形式的竞争,能够培育人的德性,所以叫做“君子之争”。“射者,男子之事也,因而饰之以礼乐也。故事之尽礼乐,而可数为,以立德行者,莫若射,故圣王务焉。”[4]体育竞赛中可以反复修炼礼仪之道,实现培养德性的目标,因而,体育竞赛是培养人们德性的好方法,所以君王都乐于此道。体育竞赛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不仅是分个胜负,更具备德性教化的功能。在“德”的引导下,其“争”更有君子之风,是对一个人精神道德层面的综合教育。因而“射者,所以观盛德也”。据于此,笔者提出“以德引争”的概念,来概括中国传统文化所创造出的体育文化现象。那么,为何“德”最终成为体育竞赛的最高目标?
用“德”来疏导“争”是中华文明的伟大创造。西方是以“神”为导向,看谁更能得到神的青睐;中国是以“德”为导向,看谁德性修为更高。与西方文化不同,“德”是针对世俗世界的,它在处理人际关系中发挥作用。即使在二人互相竞争的状态下,仍要保持翩翩君子之风。这种自我的道德要求建立在相互尊敬的关系基础上,导向于“人我和谐”的状态,最终实现高度的社会和谐。“德”通过将外在秩序“礼”的内化,实现了对于“射”的第二次升华,将之引入精神层面,创造出了“射以观德”的独特文化现象。那么,中国文化为何选择“以德引争”?
如前所述,“礼”是中国文化用以在社会制度层面,第一次尝试化解“争”的重要手段。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礼”的实施,缺少制度性保障。“礼崩乐坏”的惨痛教训,让孔子等思想家意识到,外在规范需要实现内在认同,才能长久地发挥效力。尤其是在世俗世界中,没有高高在上之神的安排,人们必须建立起强大的内在认同,才能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所以,孔子讲“礼以行义”[17]“人而不仁,如礼何?”[5]都是强调精神层面的“仁”“义”等德性,才能保证“礼”的实施,同时也是“礼”的终极目标。前文提到的“以让化争”,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没有“让”“德”,“礼”就不仅是无源之水,而且将徒存其表。[12]
“德”作为“礼”的精神升华,可以更为有效的化解逐利之“争”,这是形成“以德引争”的背景。更为重要的是,“德”作为一种明确的目标,通过“礼”的实施,创造出了正面意义上的“争”。“故射者,进退周还必中礼,内志正,外体直……此可以观德行矣。”[4]射箭作为一项体育竞赛,不仅体现出“礼”对于“争”的要求和控制,更以“德”作为终极目标。人们通过竞争来提升自我的精神道德修养。以“德”为目标的“争”,成为塑造君子的重要教育手段。既谦恭礼让,又当仁不让的精神正是“君子”理想人格的具体体现。[18]
在“以德引争”的文化背景下,中国式的体育竞赛被创造出来。体育竞赛的最高目标是通过竞争来修炼德性,实质上是通过竞赛程序和细节上的礼仪,以及对胜负结果的理性认识,来将当时的社会秩序内化为一种理性认知和自觉认同。如果没有“德”的指引,体育意义上的竞争很容易破坏社会秩序,荀子指出:“强胁弱也,知惧愚也,民下违上,少陵长,不以德为政:如是,则老弱有失养之忧,而壮者有分争之祸矣。”[1]这种分争之祸是当时的社会秩序无法接受的,必须有“德”的指引,才能确立人们对于秩序的理解与认同,这就是为何“德”成为中国古代体育竞赛的最高追求,也是本研究提出“以德引争”的价值所在。体育竞赛作为社会秩序理念内化的手段,自然具备了“社会教化”的功能。
身体的能力在中国古代是需要加以控制的对象,这与古希腊充分发展身体的形式相反,意义却相近。身体能力需要被教化和引导。体育竞赛有规则的约束,因而可以对身体能力进行教化和引导。任何体育竞赛都离不开身体能力,即使如射箭,也需要很强的身体力量才能做到,“日几中而后礼成,非强有力者弗能行也。”[4]身体能力是把双刃剑。如果用于争斗,就会产生“乱”。这种“乱”会破坏上下有义、尊卑有序的社会秩序,产生以强凌弱,以众暴寡的不良社会现象。这是不能被社会和谐有序所接受的。身体能力之“争”,必须纳入“礼”的规范、“德”的要求之内。“故勇敢强有力者,天下无事,则用之于礼义;天下有事,则用之于战胜。用之于战胜则无敌,用之于礼义则顺治;外无敌,内顺治,此之谓盛德。”[4]身体之强有力,用于行礼义,才是盛德。这也是社会教化的需要。
在秩序内化为“德”的认识基础上,对身体所进行的社会教化,自然成为解决“争”的不二良方。凡需发挥身体力量的地方,都需“礼”的规范和约束,更需“德”的指引和导向。举例言之,作为技击之术的武术,是要充分发挥身体之力量的,但后来在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下,发展为一种武侠、武德的修炼,也是出于社会教化之需要的。体育竞赛作为一种社会活动,无论古今中外,都是进行社会教化的理想之地。中国古代的射礼,古希腊的奥林匹克竞技会,以及近代顾拜旦对于古奥运的复兴都是出于社会教化的需要。这种社会教化形式,在身体的较量中创造出秩序,在最容易产生“争”和“乱”的领域大展身手。因此,“礼”和“德”这些关键词,才会频繁出现在体育之“争”的领域,将身体竞争导向于精神层面的比较。谁能够在符合礼仪要求的情况下,战胜对手,超越自我,才是真正的成功。而且即使输了,如果能够“发而不中,反求诸己”,也是一种道德修炼的成功。因而,古人将射艺作为“择士”的考核内容。诸侯每年都会派人参加天子举办的射礼,能够合乎礼节,射中多者可以参加祭祀,而且封侯益地。反之,则废候削地。“是以诸侯君臣尽志于射,以习礼乐。夫君臣习礼乐而以流亡者,未之有也。”[4]如此绝佳之社会教化手段,难怪“圣王务焉”。
由“礼”所规范(外化于行)、“德”所指引(内化于心)的射礼是中国古代最具积极意义的“争”。以射礼为代表的体育之争,不仅超越了负面意义上的“争”,而且创造出了“以德引争”的体育文化现象。这一宝贵的体育文化遗产,在当代几乎绝迹,需要我们加以传承。
用精神层面的“德”来引导身体层面的“争”,可以教导人们学会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对抗和冲突。即便是胜负之争,也会保有对彼此的尊重,不会过度激烈而破坏和谐关系。这种由中国古代所创造出来的文化价值,笔者认为具有普世性和现代性。因为,无序之争在现代社会并未消除,而且比比皆是。政治、经济领域的各种丑闻年年翻新,日常生活中的冲突吵闹随时可见。这些问题并未随着经济增长和现代化而消解。这与古人所面对的“争”和“乱”大体一致。现代社会依靠法律体系,保证了人们基本的权利底线。这是其进步之处,但与中国文化的理想预期尚有差距。就好像“礼”从外部规范了人们的行为,但如果不能从内部让人产生认同,无法真正实现一个人情温暖、互助关爱的“和谐”社会。最普遍的例子,地铁上常有因踩脚而打斗吵骂,公路上屡见因抢道而车毁人伤。法律是保障社会有序的底线,道德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导引。
再看体育的案例,竞技异化早已是学界长期讨论的议题。商业化将竞技体育推上巅峰的同时,对“利”的追逐也在蚕食体育竞技的教化价值。作假、暗箱操作的丑闻百出,动辄拳脚相加也是常有之事。兴奋剂更是成为困扰现代奥运的顽疾。很多人认为,体育竞赛就是分个胜负,没什么精神追求。失去了“德”的导引,体育竞赛很容易沦为“逐利”平台。当然,我们并不指望“德”能够战胜“利”,但是,我们希望“德”能够指引人们将竞争建立在基本的尊重上,这种尊重将提升个人的道德素养,创造出更多的君子。这正是中国古代体育竞赛所擅长之处,也是我们需要在今天加以推崇的原因。
中国古代的“君子之争”已无关乎财利,超越了胜负,而关乎一己之德性修养。这一体育文化价值可与西方体育追求卓越的文化价值形成互补。我们不仅看重超越自我,登上人类巅峰的成就,同时,也要在竞争的过程和细节中,时时体现出对自我、他人,甚至社会和自然的尊重和尊敬。中国古代体育竞赛所追求的“德”,更加看重竞争的过程,可与西方竞技体育强调超越的结果形成一种积极、有益的互补。我们既要鼓励积极进取,追求卓越,同时也要突出德行修养,通过精神层面的“德”来引导竞争。如果在需要全力竞争的领域,人们都能够“先礼后争”“以德引争”的话,那么其他的生活领域,自然也会更加和谐有序。这种社会教化的当代价值,需要我们加以传承。当然,道德教化首先需要具备操作性的实施手段。
道德教化难以实施,且难于见效,需要有实践层面的操作与之配合。中国古代对此的认识和解决之道,值得借鉴。古代“德”字本身包含行为的内容,其道德教化都是在具体的礼仪行为和身体活动中进行修炼和考察的。射礼竞赛是典型的案例。赛前主办方要先去邀请对方参赛,开幕式上先有三揖三让,然后主裁判还要展示标准的礼仪规范。参赛运动员,需要对主办方和宾客先行礼,表示对于这次竞赛本身的尊重;正式比射之前,还需向对手行礼,表示对对手的尊敬;最后比赛结束,要向靶子方向行礼,表示对目标的尊敬。所有这些细节,表达出对事、对人、对物的尊敬,如果一个人能够时时处处做到此三方面的尊敬,则一个品德高尚的君子,呼之欲出。通过身体行为修炼,可以观“盛德”矣。
通过身体活动来培养人的德性,是中国古人的宝贵经验。身体和精神是相关联的,对身体的修炼也会影响到人的精神层面。当我们向他人深鞠一躬和颔首示意时,我们内心的状态是不一样的,所表达的尊敬也是不同的。人们在身体仪式中,确实可以体验到精神层面的丰富内涵。笔者有亲身经历的案例。为了传承中华射艺所举办的首届中国大学生射艺邀请赛,要求所有运动员先行礼再开始比赛。开始很多学生不太习惯,鞠躬时也是草草了事、左顾右盼,非常拘谨。但几轮下来之后,多数学生都会自觉行礼,而且从面部表情来看,是发自内心的尊敬这项运动,有一种“心敬容肃”的感觉。笔者采访一位行礼很认真的学生,他讲:当我看着靶子行礼的时候,突然觉得对这项运动更加尊敬了,好像重新认识了射艺比赛。
这种通过竞赛礼仪来实现道德教化的方式,是体育竞赛应有的教育价值。体育竞赛作为集体活动,是进行社会教化的极佳机会。很多现代项目都有礼仪方面的要求,只不过没有中国古代那么的明显和细化。例如,我们称之为绅士运动的项目——网球、高尔夫球、击剑、冰壶等等,都特别强调礼仪和对对手的尊重。即使像足球、篮球这些高身体对抗的项目,也会有赛前或赛后列队握手的习惯。尽管不是必须执行的规则,但也是社会文明的要求所致。因而,中国古代“以德引争”式的体育竞赛本身与现代体育是有一致性的。而且就历史传统而言,中国射礼竞赛曾有择士之用,相当于今天的高考,其本身的社会教化价值要高于很多现代体育项目。作为“观德之射”的射礼竞赛,在学校中推行,配合上礼仪和道德要求,具有很强的“立德树人”之教育价值。如何将之在现代加以传承和推广是我们所应肩负的使命。
对于中国古代体育竞赛现代化的问题,笔者认为:首先需要传承其“以德引争”的教化价值,然后才是在保持其文化特色的前提下,进行现代化改造。不可为了刻意的现代化,如挤进奥运会,而削足适履。文化特色一旦丢失,文化价值也将随之而逝,何谈走向世界。我们以射艺项目的现代传承为例,来总结提炼传统体育竞赛现代传承的策略与建议。
首先,将古代礼仪内涵融入到现代竞赛中。体育竞赛中升旗仪式、握手礼仪等从不少见,但少有像中国古代射礼中系统和全面的将礼仪与体育相融合。例如,比赛开始前,要先对观众席和主席台行礼;进入射位后,向竞争对手行礼;结束后,向靶子方向行礼。在紧张刺激的比赛过程中,融入这些礼仪要求,反而能够让人静下心,融入比赛。
其次,传承古代礼仪的教化意义,融入现代价值观,但不照搬礼仪程序和内容。例如,赛前行礼,表示对射艺这项活动的尊敬;向对手行礼,表示对人的尊重;向靶子行礼,表示对物的尊敬和有始有终之意,这些都有很强的教育意义。但古代射礼有三揖三让、转弯前先行礼等等程序,则采用简化的方式;还有古代不同阶层所用器材、候靶等也不同,以体现尊卑之别,这与我们当代对于人人平等的认识也不同,我们也不加以采用。
再次,传统射艺进校园。校园是文化传承的主阵地。学生不仅是传承体育文化的载体。在传习的过程中,他们自身也将得到修炼和提升,这也是射艺本身所具有的“立德树人”的教育价值。在校园中,通过开设射艺课程,让学生系统地了解射艺相关的文化和技法;通过组建学生社团,让对射艺感兴趣的学生有机会进行更深入的了解和学练;通过组建竞赛体系,进一步增加学生兴趣,在竞赛中体悟中华射艺的文化魅力和道德修炼。
最后,在课程体系中,以“德、艺、礼、体”为目标,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将中国古代经典文献,在课堂上加以解读,帮助学生领悟“德”的意义和价值;将技术学练提升为技艺修炼;将礼的要求,经过现代化改造,纳入到课堂中,在学生的每一次练习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通过身体练习,提升学生的身体健康水平。
“以德引争”是将原始意义上争夺的概念,约束为规范有序的竞争,将其对象从物质利益层面引导到精神道德层面。此种“争”,不产生“乱”,反而会融入到社会秩序的建构中。这也是体育竞赛自古以来深层的社会文化价值所在。中国古代体育竞赛正是在参与到社会秩序的构建中,获得其文化意义与价值。“礼所揖让何?所以尊人自损也”。[16]礼让对手,而后再去竞争,最终修炼的是人的德性。这是君子的精神象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中国古代“以德引争”式体育竞赛所表现出的礼敬对手的文化意义,不仅具有当代普世价值,而且是对西方竞技体育的有益补充,可以服务于当代社会和谐秩序的构建,具有积极地教化价值。这一宝贵的文化遗产,需要以教育为路径,凝练为思想,延续为文化,将竞争导向于人内在德性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