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为中国社会发展描绘出的新蓝图,是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最新部署,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城乡融合的重大战略。
长期以来,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在现代化进程中处于劣势地位,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至今,在我国广大山区、林区、沙区分布着480个贫困县和许多贫困乡村,这已经成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是共同富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路上乡村不能掉队。因此,加快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充分发挥林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民脱贫增收致富的必然选择、迫切需要、重要依托,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一半以上的国土面积是农村地区,4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地区。从土地结构上看,我国有28亿亩集体林地,约占农村集体土地的40%,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资源;从人口结构上看,一半以上的农村人口生活在山区林区,林业改革发展的主力军是农民,主要受益者也是农民;从收入结构上看,集体林区林业收入占农民收入比重总体上达五分之一以上,有的高达三分之二,林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重要阵地。因此,振兴集体林区是振兴乡村的应有之意。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而推进集体林业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林农的积极性,吸引社会资源、资本进入林业,促进国家生态安全、产业富民,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高度统一。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就是为了实现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绿化美化乡村,就是为了实现生态宜居;倡导爱绿护绿,就是为了实现乡风文明;创新集体林业管理服务机制,就是为了实现治理有效。因此,大力发展集体林业,改善农村生态,促进兴林富民,完善林业治理,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靠改革,激活广大集体山林的活力同样靠改革。从2014年开始,国家林业局先后设立了32个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在完善产权制度、经营体制、公共财政、金融保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试验示范。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承担着先行先试、投石问路、压力测试、积累经验、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等重要使命,既是改革探路的“尖兵”,也是试验示范的“标兵”。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工作开展3年来,各试验示范区已经基本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取得了一系列重点领域的突破,正在逐渐形成集体林业良性发展的机制。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当前,林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制约林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而解决这些问题唯有改革,继续深化改革。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恰恰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找到了新的突破口。只要我们坚持为国家谋生态,为民众谋幸福的宗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姓福、生态美的美丽中国图景就一定能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