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林业用地总面积115万亩,森林覆盖率79.4%,活立木蓄积达709.4万立方米。多年来,蕉岭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推进会议精神。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紧紧围绕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林业要素市场,林权流转的机制和制度,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为内容的四项探索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探索开展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一是推动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发证,进一步明晰产权。加强协调国土、农业等部门合作,出台蕉岭县集体林权“三权分置”试行工作方案,在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中进一步明确经营权管理、使用、抵押、担保等权限,为进一步放活经营权奠定了基础。二是大力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通过林下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催生、培育、建立了34家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科技开发能力、加工流通能力、为农民提供服务和带动农民发展商品生产的各级农林业龙头企业,其中省级林业龙头企业有5家,已成功创建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个、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3个。三是鼓励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助推林农增收致富。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予以重点扶持。全县已兴办各式家庭林场168个,股份制林场25个,其中面积在百亩以上的有83个。
目前,全县发展毛竹种植面积16万亩、名贵树木种植面积6.5万亩,建成名木销售展示基地2个,发展养蜂合作社社员2500多户、饲养蜂群8万多群,林业产业化、规模化蓬勃发展,初见成效。据粗略估算,2016年,实现林业产值31923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70元,其中通过林业综合改革试点,蕉岭县林农人均增收4230元。
探索建立健全林业要素市场。一是完善农林产权林权交易体系建设。依托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农村各类产权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发布等相关配套服务,逐步形成县、镇、村三级交易服务体系。目前,全县规范完善157份合同,流转林地面积16.8万亩,流转金额达4250万元。二是完善林木种苗服务体系。发展新春花木、绿源园艺等百亩以上苗木的大型生产企业62家。三是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全县已办理林权抵押贷款15宗,面积3万亩,金额达8000多万元。四是探索林权收储制度。先行探索林权收储机构类型,然后探索建立收储基金和林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
探索建立林权流转的机制和制度。出台了《蕉岭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流转制度文件,促进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据统计,全县已完成集体林地流转面积3万多亩,交易金额900多万元。
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一是以村集体为单位开展股份权能改革。出台蕉岭县《集体山林股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集体山林股权证管理办法》,颁发全县统一格式的集体山林股权证,确保集体山林股权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至2016年底,全县已发放集体山林股份权益证书43898本,占集体统一经营林地面积的96.0%。二是实行资产清查。组织相关部门对农村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核实登记。三是创新公益林和商品林集体经营管理机制。探索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发展模式,促进生态资源向经济资源转化。发展多种形式农民土地股份合作,建立企业、组织、集体与农户之间多样化的要素合作方式。
一是高位推动。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和林业局长为副组长的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为推进改革提供了重要组织保证。二是分步实施。出台《蕉岭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严格做到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三是借智借力。先后组织代表到湖北武汉、浙江桐庐等地学习。聘请华南农业大学专家团队协助,为试点工作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四是因地制宜。坚决避免“一刀切”,按照“一村一策”制订方案,严把改革方案关。
关于改革试验的创新经验:一是以产权分化激活林业要素市场。通过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多次分化,赋予了不同主体所享有的不同权能,激发社会资本投资经营林业的积极性,提高林地资源价值。二是以深化改革培育林业产业发展。把发展林业产业尤其是林下经济作为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实现了林业产业的显著发展。三是以健全制度规范林权市场交易。先后出台了《蕉岭县鼓励集体林权入场流转管理办法》、《蕉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林权入场流转交易流程》、《蕉岭县林权交易指南》等22个政策文件,将林权交易逐步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四是以机制创新破解林业发展瓶颈。出台《蕉岭县林权抵押管理办法》、《蕉岭县林权收储管理办法》,努力解决抵押林木的安全性及不良资产的处置问题。目前,全县共发放林权抵押贷款8000多万元,贷款余额5440万元,到期回收率32%。五是以林农财产性收入增长为指向推进股权改革。通过股份合作,使林农不仅获得租金收益、务工收入,还能获得财产分红,破解了林地分散化、细碎化、超小规模经营的低效率,提升林地生产经营水平。六是以改革试验延伸示范带动效应。全县林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等,有效带动了周围农户的效仿效应,形成了阶梯型的生产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