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栾川县林木绿化率位居省内第一,誉为“中州肺叶”

2018-11-26 01:24张志国
绿色中国 2018年16期
关键词:栾川县林权林农

河南省栾川县林业用地面积318.2万亩,其中有林地296.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2.4%,林木绿化率85.05%,均位居河南省第一,被誉为“中州肺叶”。2008年以来,栾川县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面积290.1万亩,占任务297.1万亩的97.6%,涉及8.2万户31万人,人均集体林地面积9.36亩,办理林权证8.3万本167788宗地,平均宗地面积17.2亩。

2015年,栾川县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以来,县委、县政府抢抓机遇,在坚持家庭承包林地的基本经营制度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盘活森林资源,造福全县人民。并结合国家局分配给我县的“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财政扶持制度、完善金融支持制度和建立健全林权流转的机制和制度”四项试验内容,多次召集有关部门讨论制定工作方案,并在2015年4月经县政府常务工作会议研究通过。一是成立机构。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办、农工办、金融、财政、税务、国土、林业、扶贫、工商、工信、广电、银信、保险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全面负责林业综合改革工作。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县政府出台了《栾川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实施方案》,确定了集体林业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明确了目标任务并进行细化分解,全面指导我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工作。三是出台政策,高位推动。先后出台了《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栾川县林权流转证发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栾川县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栾川县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的意见》等,为集体林业提供了政策支持。

一、健全服务体系,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县级林权服务平台。对栾川县现有的林权登记中心、林权交易中心、森林资源评估中心、森林资源收储中心、林业信息发布中心、林地承包纠纷调处仲裁庭进行了完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与服务制度,并积极开展工作。二是健全乡、村两级林业服务网络。依托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建立“林权管理服务站”,设置乡镇林权管理服务窗口,在各行政村(社区)设立林权管理服务网点,选拔任用乡、村两级林权服务员217名,林农的各项林权管理业务全部由乡、村林权服务员代办,使全县林农不出村即可办理林权管理相关业务。目前,栾川县初步构建了林权管理“村有服务员、乡有服务窗口、县有服务大厅”的三级联动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先后接待林农1.3万余人次;完成林权证核(换)发1382起,林权证纠错271起,林权变更152起,初始登记110起,接待群众查询林权证档案830起,发放林权制度改革宣传资料30000余份,发放林业技术资料4000余册,真正把林权服务送到了农户家门口。

二、创新财政金融支持林业制度,让青山变金山

栾川县建立了试验区涉林改革资金统筹管理机制,由县财政部门对试验区改革中的涉林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筹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益。三年来共发放林业产业财政奖补资金5000余万元,对全县新型经营主体奖补资金达1500余万元,使我县的林业产业得以规模化发展。创新林业发展补贴机制,对林权抵押贷款实行财政贴息和承担保险费用,对林权抵押贷款用于发展林业第一、二、三产业的,由财政贴息3%。

历年来,栾川县完成林权抵押贷款3.2亿元。2015年7月29日,结合县情实际,栾川县率先开展了“林权抵押+保险保证”贷款业务。由栾川县林业局、栾川县农商银行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栾川支公司三方签订了合作协议。开展林农以林权作抵押、保险公司担保、农商行发放贷款的放贷模式,也就是说有贷款意向的林农向栾川县林业局提出贷款申请,由林业局组织农商银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栾川支公司共同对贷款主体资格、经营项目、贷款用途、抵押物、贷款额度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林业局办理林权抵押登记和森林资源评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办理林权抵押贷款保险、森林资源意外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农商银行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目前已办理“林权抵押+保险保证”贷款420笔5300余万元,涉及全县12个乡镇(管委会)的11.8万余亩林地,从而有效的盘活了森林资源,解决了山区群众融资难、发展林业产业难的难题,在真实意义上实现了总书记提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

三、规范流转,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和产业融合发展

为进一步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立足栾川实际,探索开展了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建立了《林权流转证》制度,规范林权流转。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做好栾川县林权流转证发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栾川县林业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的意见》,对县域内的林权流转行为全部颁发《林权流转证》,并赋予了《林权流转证》进行林权抵押、森林经营、林业产业发展、林木采伐和其他行政审批的法律地位,从而保障了林权流转双方的权益。同时把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作为林权流转的前置,要求林权流转前,受让方必须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建立了流转林地的风险防控机制和监管制度,从而使林权流转程序更加透明规范,使林权流转能够真正助推林业产业发展,有效防止了炒地囤地现象的发生。2016年以来,栾川县共办理《林权流转证》42本,面积达2.2万亩,激发了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林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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