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北京100083)
税法理论与实务课程是会计学专业的核心主干课程之一,也是一门涉及内容较多、理论性和实践性较强的课程。近年来,随着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税法体系不断完善,对会计从业人员的纳税申报能力要求越来越高,不但要求具备较为扎实的税收理论功底,还要求具有缜密的分析和处理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税务问题的能力。目前,在税法理论与实务课程教学过程中,还存在教学内容编排不系统、技能训练缺失、实践性教学环节偏少等问题。如何进行税法理论与实务课程教学改革,使学生充分掌握税收理论知识,并娴熟应用于今后的日常工作中,已成为本科高校会计学专业教学改革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针对税法理论与实务课程的教学目的、特点以及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供参考。
(一)教学目的。税法理论与实务课程是本科高校会计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通过该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深入了解税法理论与实务的基本原理,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掌握各主要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同时,使学生进一步理解税法理论与实务的基本理论,提高理论水平。
(二)课程特点。
1.理论性。税法理论与实务课程涉及的税种较为庞杂,不仅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大税”,还涉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等“小税”。各税种的理论知识包括征税对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等内容,不但强调各税种的独立性,还强调各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因此,该课程的理论性较强,需要重视理论教学环节的安排。
2.实践性。税法理论与实务课程的教学实践性较强,不但要求学生具备扎实的税收理论功底,还要掌握各个税种如何填制申报表以及怎样进行纳税申报,从而实现从就学走向就业,符合现实会计工作对涉税工作的更高要求。现实中,企业涉税业务中涉及较多的是流转税类下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及所得税类下的企业所得税和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并且主要核算过程和上缴过程都是在计算机上操作的。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学生将网上纳税申报流程与教材中的理论部分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学生的实操能力,从而适应企业的实际纳税工作。
3.与会计知识紧密结合。税收理论与会计学理论联系紧密。税法理论与实务课程的理论知识结构比较复杂,教学过程中涉及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账簿的登记以及财务报告的编制等相关业务,需要学生系统掌握会计知识、具备一定的会计基础理论才能开展对该课程的学习。
(一)理论知识内容广泛且变化频繁。税法理论与实务课程涉及的理论知识内容广泛,不仅涉及每个税种的一般性规定,而且涉及每个税种的特殊规定;不仅包括新税法颁布后纳税人应如何操作,还包括旧税法与新税法之间相互衔接过渡的问题。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退税的计算、消费税特殊环节税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的规定和个人所得税各个税目的计算等,理论内容多且难,如果学生的理论知识薄弱,会极大地限制学生对该课程的理解和掌握。
目前,针对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不断对税法进行调整。如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合并后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转型后的增值税法、2011年开始试点实施的房产税法、2012年对于个人所得税法中免征额的规定、2017年5月全面完成“营改增”等。各税种的实施细则、补充文件不断出台,变化频繁,教师如果不及时补充学习,会造成该课程知识更新的延迟。
(二)缺乏实践性教学。税法理论与实务课程的教学存在缺乏实践性教学的问题,现行会计学专业教学计划对实践性教学的规定比较宽泛,对实践性教学的内容、形式、时间、方法的规定不够明确,缺乏系统的实施方案,实践性教学占比不足。再加上实践性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建设的滞后,影响了会计学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和教学任务的完成。
(三)单一的教学方法限制了教学效果。从教学方法上看,大部分本科高校会计学专业税法理论与实务课程仍然按照传统的教学模式与方法,任课教师以单纯的知识点讲授为主,缺少与学生的互动;由于教学计划中学时的限制,教师为了完成教材内容,通常采取满堂灌的方式,难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学生的收获有限。
(一)重视理论教学的趣味性。在税法理论与实务课程教学中,一方面,应注意满足高等教育的基本要求,摒弃没有实际应用价值的部分,保留必要的理论基础知识部分;另一方面,要处理好教学内容实用性和适应性的关系,突出会计学专业的特色。传统的授课方式下,学生被动接受税收理论知识的“填鸭”式、囫囵吞枣式的学习方法,使学生难以消化吸收税法的重要理论和知识。针对这一情况,笔者建议提高理论教学的趣味性。案例讨论教学法有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税收法律条文,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而且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此外,案例讨论教学法将教学方式由单向转变为双向,活跃了课堂气氛,也调动了学生思考问题的主动性,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二)突出实践性教学。设置税法理论与实务课程的意义在于,通过对该课程的学习,学生可以运用税法知识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学以致用。所以,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1.课堂内模拟纳税环境。课堂上,可以由教师设计新企业税务开业登记、领购发票、防伪认证、填制纳税申报表和网上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典型现实工作环境,模拟现实的纳税环境,从而使学生将理论教学中的知识点融会贯通,更好地完成教学目标。通过这种模拟式的教学,学生将成为真正的学习主体;教师通过观察学生在模拟工作环境中的表现,及时发现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引导学生思考,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而实现教与学的“双赢”。
2.课堂外进行纳税申报实训。课堂教学的时间毕竟有限,可以在课堂外强化税收模拟实训室和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提供良好的实践性教学场所。高校应当加大实训科研经费投入,建立仿真性强、能够全方位模拟税务工作环境、工作流程、职责岗位的税收模拟实训室。北京城市学院会计学专业在税法理论与实务课程中安排了20学时的纳税申报实务实习训练,首先通过大学期理论知识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每一个实验的具体计算过程,然后再依据计算结果填制纳税申报表,由学生亲自动手完成整套的纳税业务,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锻炼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3.寒暑假安排专业实习。在教学计划的安排上,除了理论教学外,在讲解完具体的税种后,在小学期安排企业办税业务综合实训课程。此外,北京城市学院还与会计师事务所、企业合作建立了校外实训基地,走校企合作办学的道路,尽量创造条件让学生走进企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纳税方面的实习。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除了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讲解各税种的知识点外,还可以结合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例如在涉及某一税种的讲解时,教师应对该税种的征税范围、纳税义务人、税率及应纳税额的计算进行重点讲解,并选取典型的案例进行分析。每一条重要的税法条文,都应有与之相对应的案例分析。如此,将枯燥、晦涩的法律条款与实际相结合,既增加了税法知识的吸引力,又有助于学生理解掌握。还可以将学生分成学习小组,由教师提供典型的案例与实务操作题,让学生进行分组讨论,然后撰写学习报告,与其他学生交流学习;也可以由学生自己寻找典型案例,以大作业的方式总结心得体会,由教师进行审核,既可以锻炼学生的思维和实操能力,还可以为教师今后的教学积累经验。有条件的高校可以聘请实务界人士为学生进行讲座,例如北京城市学院会计学专业开设的“会计大讲堂”,定期邀请资深税务专家和学者来校讲学,拉近了学生和实际工作之间的距离,学生受益匪浅。
本文通过对税法理论与实务课程教学改革的分析,归纳总结了本课程教学改革的内容,建立了以教学目标为导向、教学任务为驱动力的教学改革模型。本文基于税务从业人员的岗位责任和职责,注重税务实践环节,并对教学实践中的运用效果进行评价,取得了比较令人满意的教学效果。通过教学改革,既鼓励了教师教学的热情和积极性,从教学改革中积累了宝贵的教学经验,更重要的是激发了学生学习税法理论与实务课程的兴趣,应学生所求,教学生所需,利用多种资源,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环境,实现教与学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