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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4 21:24施倚
劳动保护 2018年12期
关键词:煤气管道易安工伤保险

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发生事故能否认定工伤

主持人,你好!

我单位一名职工在传达室工作,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去年4月21日,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企业因工作需要决定留用他,征求本人意见,他亦同意。7月的一天,他骑车下班途中被一辆轿车撞倒,导致左腿骨折,交警部门认定其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事后,他要求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遭到单位拒绝,遂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请问这名职工能否认定工伤?

易安网友

易安网友,你好: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规定: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名职工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施倚

职工违章受伤,工伤认定后企业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对其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吗

主持人,你好!

我单位一名职工,因在工作中违章操作,造成右胳膊粉碎性骨折。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工伤职工无过错责任原则,认定其所受伤害为工伤。我厂承担了这名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但按照我厂制定的《企业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中“职工违章操作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除按照实际损失全额赔偿外,还需按照损失数额的1~5倍进行罚款”的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但我厂工伤职工认为:“既然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企业就不可以对我进行处罚。”请问我厂可以这样处理吗?

易安网友

易安网友,你好!

工伤保险在工伤认定时,对所发生的事故不追究过失的原则,也就是说,即或有过错也应该遵循无过失补偿原则。无过失责任是指劳动者在各种事故伤害中,只要不是本人故意行为所致,就应该获得规定标准的补偿,只要事故发生,不论职工是否存在过错,无论责任在谁,原则上受伤害者都可以得到赔偿,即无过错赔偿。无过错责任原则,只适用于生产性工伤事故,而能否得到工伤赔偿,关键是要区分伤亡事故是过失还是故意行为所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但是“无过错原则”不等于没有责任。工伤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管理不到位、操作违章、环境不符合安全条件等多种因素造成,事故伤害不仅仅对伤者个人的身体心理伤害,同时也同样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有的损失是无法挽回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单位与个人,不但要教育警告等处理,同时还要赔偿与罚款,重大事故还要追究刑事责任。由此,“无过错”是对工伤情形认定后的待遇赔偿,无过错赔偿不意味着对事故发生的责任的免责。所以,你厂可以对该职工违章予以处罚,但是要有理有据,依法依规。

施倚

煤气管道存在哪些较大危险因素

主持人,你好:

煤气输送与加压过程中煤气管道存在的较大危险因素和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哪些?如何预防?

易安网友

易安网友,你好:

煤气输送与加压过程中煤气管道存在的较大危险因素有:煤气泄漏。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中毒和窒息、火灾、其他爆炸。

主要预防措施有:

(1)建立煤气管网系统定期巡检制度。

(2)架空的煤气管道靠近高温热源敷设以及管道下方经常有装载炽热物件的车辆经过停留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3)煤气管道不应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场和仓库区内敷设,在已敷设的煤气管道下面,不应修建与煤气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煤气管道应采取消除静电和防雷的措施。

(5)煤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共架敷设时应符合有关规定。

(6)架空煤气管道的最小水平净距、垂直净距应符合有关规定。

(7)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必须设置可靠的隔断装置。

(8)应定期测定煤气管道壁厚,建立管道防腐档案。

施倚

煤气管道附属设施存在哪些较大危险因素

主持人,你好:

煤气输送与加压过程中煤气管道附属设施存在的较大危险因素和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哪些?如何预防?

易安网友

易安网友,你好:

煤气管道附属设施存在的较大危险因素有:煤气泄漏。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中毒和窒息、火灾、其他爆炸。

主要预防措施有:

(1)定期检查各附属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有无腐蚀泄漏。

(2)煤气排水器水封的有效高度应为煤气计算压力至少加500 mm,并应定期检查水位高度。

(3)吹刷放散管口离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 m, 离地面不小于10 m。

(4)剩余煤气放散管应控制放散,其管口高度应高出周围建筑物,一般离地面不小于30 m。

(5)泄爆阀安装在煤气设备易发生爆炸的部位, 泄爆阀应保持严密,泄爆膜的设计应经过计算,泄爆阀的泄爆口不应正对建筑物的门窗。

(6)厂区内主要煤气管道应标有明显的煤气流向和种类的标志,所有可能泄漏煤气的地方均应挂有提醒人们注意的警示标志。

(7)煤气放散塔的高度高于50 m且点火放散。

施倚

煤气柜存在哪些较大危险因素

主持人,你好:

煤气输送与加压过程中煤气柜存在的较大危险因素和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哪些?如何预防?

易安网友

易安网友,你好:

煤气柜存在的较大危险因素有:煤气泄漏。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中毒和窒息、火灾、其他爆炸。

主要预防措施有:

(1)煤气柜不应建设在居民稠密区,应远离大型建筑、仓库、通信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并应布置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煤气柜周围应设有围墙,消防车道和消防设施,按规定设置防雷装置。

(2)湿式煤气柜每级塔简水封的有效高度应不小于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

(3)煤气柜出、入口管道上应设隔断装置。

(4)煤气柜应有容积指示装置,柜位到达上限时应关闭煤气入口阀,并设有放散设施,还应有煤气柜位降到下线时,自动停止向外输送煤气或自动冲压的装置。

(5)活塞上部应备有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6)布帘式煤气柜位应设有与柜进口阀和转炉煤气回收的三通切换阀的联锁装置。

施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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