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焕波 孙晓涛 郭迎锋
近年来,脱实向虚问题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于如何界定脱实向虚仍存在争论,同时也还没有定量评价脱实向虚的相关研究。实体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和支柱,也是国家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
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是现代经济的两种基本经济形态。应当充分发挥两种形态的作用,并保持合理的关系与比重。一般而言,实体经济是一切为满足人民各种物质、文化需求而进行的商品与服务的生产与流通活动,既包括现实经济世界中的第一、第二产业,也包括第三产业中的运输业、批发与零售等生产性服务业,是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价值增值活动。虚拟经济既包括实体经济运行中产生的适度虚拟价值,也包括资本从货币到商品再到增值的货币的生息运动。以某种资产标的为基础的虚拟资本,依托金融系统、通过资本融通进行循环运动。虚拟经济是从具有信用关系的虚拟资本衍生出来的,并随着信用经济的高度发展而发展。
经济脱实向虚整体上表现为经济活动中的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整体失衡状态及其过程。更多的时候则表现为信用溢价所产生的泡沫化、虚拟化、投机化和债务化。对于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需要客观理解与把握。当前所批判的脱实向虚中的虚,不是指合理存在的虚拟经济,而是过度投机所产生的泡沫化虚拟经济。例如,房地产满足其居住需求属于实体经济的范畴,作为资产保值增值的手段,属于合理的虚拟经济范畴;用于短期套利的过度投机行为属于不合理的虚拟经济范畴。但这种界定标准在实际过程中难以把握。
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是现代经济运转过程中的客观存在,各有其积极作用和合理成分,也有各自的消极作用和落后成分,不能简单地说实体经济比虚拟经济更好。实体经济中的高能耗、高污染、低劣质的落后产能和产品需要淘汰;虚拟经济中的有某些积极作用的活动需要准确理解和把握,例如,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外币及利率的掉期交易等经济活动有其积极作用。因此,既要对何为实体经济、何为虚拟经济进行科学界定,更重要地是对脱实向虚的“度”进行科学深入的分析。总体上看,当前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平衡关系被打破,根本原因在于把本该属于实体经济的资源配置到了虚拟经济。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本研究报告对经济脱实向虚的界定主要是看资金是否合理流入制造业。主要从五个方面对经济脱实向虚进行界定,并进行研究、评估、分析和提出对策建议。脱实向虚的五个表现分别是:一是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封闭循环;二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能力弱化;三是制造业发展脱离主业,过度投资泡沫经济;四是资金过度流向房地产,导致房地产业泡沫化;五是资金过度流向地方政府相关平台。
为更好地了解我国当前经济脱实向虚的现状,有必要建立经济脱实向虚评估指标体系,进行数据验证分析。结合脱实向虚各方面影响因素,我们选择金融体系自我循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弱化、制造业本身向虚、房地产泡沫化、政府平台过度发展五大板块,进行脱实向虚指标体系的构建。表1给出了指标体系选取情况。我们对初始指标数据进行查找筛选,最终整理了2010—2017年8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其中,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对3个指标(即目前难以获得数据,但期望未来加入的指标,在表1中加*予以表示)进行了剔除,五大类指标共有20个初始指标。
表1 经济脱实向虚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中具体指标既包括绝对量指标,又包括比率指标,需要对指标做标准化处理,才能具有比较意义。为此,我们采用以2010年指标为基准100的标准化方法,即所有指标2010年的指标值统一标准化为100,对正向指标(指标越大脱实向虚情况越严重)的标准化值,采用公式B=(Xi/X2010)×100计算;对于负向指标(指标越小脱实向虚情况越严重,这部分指标在表1中加#予以表示)的标准化值,采用B=1/(Xi/X2010)×100计算。其中,Xi表示i年初始指标的实际值,X2010表示2010年初始指标的实际值。在计算一级指标综合值时,为减少人为判断的影响,采用等权重的计算办法直接由二级指标等权重合成一级指标值,再由一级指标等权重合成综合指标。
从总指标来看(需要指出,这里的指标的数值越高,代表脱实向虚情况愈加严重,设定各指标2010年值均为100),2010—2016年呈现逐年持续增长态势,2010年总指标数值为100,到2016年已经达到123.78;但2017年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回落至117.97。从一级指标来看,“金融体系自我循环”指标2010—2016年上涨幅度最大,表明我国经济脱实向虚的最大问题在于资金在金融体系内循环和空转。但是,2017年该指标下降幅度在所有一级指标中也最大,说明近期开展的相关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弱化”指标2015年之前呈现逐年下降趋势,表明银行对中小企业支持做了很大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2016—2017年连续两年有所回升。“制造业本身向虚”指标2011—2016年总体平稳,略有下降,2017年下降幅度扩大,表明制造业自身仍关注实体经济发展。“房地产泡沫化”指标在2016年前基本平稳,但2016—2017年开始突然拉升,主要是房地产价格大幅上涨,引起了连带效应。“政府平台过度发展”指标呈现明显的先升后降趋势,在2014年达到最大值,之后开始逐年下降,说明政府平台规范发展取得积极效果,但对地方债务问题仍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2010—2015年,“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封闭循环状”一级指标走势几乎呈一条直线,历年增长速度大致相等。但是,2016年增速开始放缓,2017年出现加大幅度下滑。从二级指标来看,除“金融业资本利润率”指标呈现下滑趋势外,其余指标在2010—2016年间均呈上升趋势。“金融业资本利润率”指标的下滑表明在经济面临整体下行的压力下,金融业的发展也受到一定的制约。其他三个上升的二级指标中,“银行理财产品余额/银行总资产”和“委托贷款余额/各项贷款余额”两个指标,在2010—2016年间存在十分突出的上涨趋势。2016年“银行理财产品余额/银行总资产”指标是2010年的4.2倍。随着监管趋严,2017年这两个二级指标均出现回落,但总体上仍处于高位,仍然蕴藏较大风险,需要引起重视。
图1 中国经济脱实向虚总指标走势数据来源:作者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司尔亚司(CEIC)数据库等相关数据计算而得。
图2 中国经济脱实向虚一级指标走势数据来源:作者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司尔亚司(CEIC)数据库等相关数据计算而得。
2011—2015年,“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弱化”一级指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表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能力在逐年增强,但2016—2017年该指标有所上升。从二级指标来看,“制造业贷款/各项贷款余额”指标2014年以来逐年上涨,表明金融机构对实体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尚待提高。“融资租赁合同余额/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标呈现明显下降趋势,说明融资租赁业逆市上扬,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小微企业贷款/各项贷款余额”指标呈现波动下降趋势,表明在政策调控下,小微企业的发展得到贷款支持的力度日益增加。“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指标亦波动下降,表明在近几年宽松货币政策的指引下,实体企业融资成本下降,有助于实体企业的发展,但该指标2017年出现一定的反弹。
图3 2010—2017年“金融体系自我循环”项二级指标走势数据来源:作者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司尔亚司(CEIC)数据库等相关数据计算而得。
图4 2010—2017年“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弱化”项二级指标走势数据来源:作者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司尔亚司(CEIC)数据库等相关数据计算而得。
2011—2016年,“制造业本身向虚”一级指标总体平稳,略有下降,2017年下降幅度扩大,表明近年来制造业总体上仍关注主业发展,2017年这一现象更加明显。从二级指标来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注]2017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数据无法得到。此处,笔者假定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增速与全部研发经费支出增速相等,据此,利用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数据,推算出2017年数据。指标持续下降,从2010年的100降低到2017年的61.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利润率”指标2015年之前呈现上升趋势,2016—2017年出现好转。“工业增加值/GDP”指标2016年之前呈现上升趋势,2017年出现好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指标近年来持续下降,但下降幅度总体不大。
2016年之前,“房地产泡沫化”一级指标基本平稳,其中2013年略有波动,但2016年和2017年开始突然拉升,从2015年的97.64上升至2017年的116.65,表明近两年房地产市场泡沫化风险加剧。从二级指标来看,“房地产百城价格指数”和“房地产销售收入/GDP”两个指标2015年之前虽然存在一定波动,但总体上比较平稳,2016—2017年出现了较大幅度上升。并带动了“房地产业上市公司销售利润率”在2016年出现触底反弹,2017年大幅上升,2015年之前该指标在持续大幅下滑。“房地产业资产负债率”指标近年来一直在持续上升,但总体幅度并不大。
图5 2010—2017年“制造业本身向虚”项二级指标走势数据来源:作者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司尔亚司(CEIC)数据库等相关数据计算而得。
图6 2010—2017年“房地产泡沫化”项二级指标走势数据来源:作者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司尔亚司(CEIC)数据库等相关数据计算而得。
“政府平台过度发展”一级指标呈现明显的先上升后下降趋势,在2014年达到最大的116.35,之后开始逐年下降,至2017年已经降至73.7。该一级指标下仅含“政府融资平台相关行业贷款余额和地方政府债券余额合计/各项贷款余额”一个二级指标,该指标的变化与2015年国家开始对政府平台的债务实行管控有很大关系,说明政府平台过度发展的状况正在得到有效的控制。
近年来,世界经济迟迟无法摆脱全球金融危机的阴霾,在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往靠经济高速发展掩盖的一些矛盾和问题逐渐暴露,资金在经济部门间分配不平衡的问题逐渐突显。具体来看,目前我国经济中存在着增长乏力的传统部门、缺少资源的弱势部门、垄断资源的强势部门、容易被炒作的活跃部门、承担资金中介的金融部门。对于趋利避害的资金来讲,总体上“实”的部门相对沉闷,“虚”的部门相对活跃,这成为当前脱实向虚问题的根源。
当前,利差收窄和不良贷款高企严重挤压了银行的利润空间。为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银行开始逃避各类提高经营成本的金融监管,追逐更复杂更有利可图的通道业务。为了配合银行表外业务的开展,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广泛参与到业务链条的各个环节,金融机构间的业务随之迅速增长。
具体来看,一是银行表内信贷投向受到严格监管。我国银行机构的贷款业务面临较为严格的投向监管,为了使资金能够流入监管限制类领域和项目,只能寻求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通道,由此便带来了资金在金融机构间的流动。二是银行高成本满足存贷业务监管要求。银行为满足各类监管要求需要付出较高的成本,包括较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较高的资本充足率要求等。三是银行具有转移不良资产的需求。近年来,银行不良贷款高企,目前不良资产打包转让价格远低于银行的评估,银行也期望随着经济好转不良资产价值得以回升,所以金融体系内部隐蔽不良资产的交易活跃,涉及资金规模庞大。四是非银资管业务发展突飞猛进。银行通道业务的发展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通道功能产生了巨大的需求。随着非银行金融机构资管业务运作实力的增强,开始主动选择项目和寻找资金,在业务链条中发挥更多的主动作用,资管业务更为复杂化,规模扩张速度也更快。五是资管行业监管规则不统一。虽然各类机构资管业务的性质是相同的,但监管规则却存在较大差异,不同领域资管业务的政策垄断,为各类金融机构资管业务的存在提供了空间。六是银行存在做大规模的冲动。在资金来源方面,更多地依靠同业业务,在资金运用方面,更多地投资于债券市场或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由此大幅提高了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易规模。
近年来,货币政策积极引导利率水平下行,银行贷款利率也保持在较低水平,但与银行利率相比企业利润率的下降更为明显,使得融资贵问题比较突出。同时,信用风险高是金融机构不愿为实体企业特别是小型实体企业提供资金的根本原因。2012年以来,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等为主的实体企业的信用风险大幅提升,金融机构投入资金的意愿更是不足。从发达经济体的经验来看,实体企业特别是小型实体企业的信用风险需要通过政策支持进行部分缓释,我国这方面的体系还不健全。
具体来看,一是实体企业信用风险问题突出。目前,应对资产质量的持续恶化成为银行的重中之重,而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等实体企业恰恰是不良贷款的高发区。二是缓释小型实体企业信用风险的政策体系不健全。我国还没有缓释小型实体企业信用风险的顶层设计,还没有专门支持小型实体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和转贷资金等模式还处于各地方政府实践阶段,覆盖面较低,成效不显著。三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到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较晚,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也还不到位,现有体系还无法有效支持实体企业的信息披露需求。四是专门支持小企业的银行机构不足。县域银行实力不足,县域银行体系更多充当了抽水机功能,同时我国还缺少专门为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政策性银行。五是银行体制的市场化程度不高。虽然我国银行经营的市场化程度获得了较大提高,但整个银行体制基本上是由政府主导的,市场化程度仍然不高,无法满足市场化经济的需求。六是新型金融机构发展不充分。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的发展不充分,股权融资占比偏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行业发展也不充分。
近年来,我国以制造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大量实施了转型升级战略,企业科研投入快速增长,产品不断走向高端,新产品和新业态曾出不穷。但是,不可否认我国工业部门整体上仍处于初级阶段,尤其是中西部地区更加明显。增长乏力、利润偏低、杠杆率高,使得这些传统实体经济部门成为资金大量流出的主要领域。
具体来看,一是传统实体企业利润率偏低。近年来,我国传统实体企业经营环境较差,利润率与部分虚拟经济相比偏低,大量实体企业出现亏损。这是实体企业脱离实业,从事虚拟经济的根本原因。对沪深股市上市公司2016年年报汇总分析显示,银行业和房地产业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2%和12.8%,而制造业净资产收益率仅为8.8%。二是传统经济增长模式难以为继。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我国传统的依靠低成本的劳动力、环境和资源的弱约束、投资驱动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难以为继,以制造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的原有竞争优势在持续弱化。三是新增长模式还没有完全形成。劳动生产率水平整体较低、产品附加值低,新增长模式还难以支撑实体经济走出困境。四是实体企业存在做大规模的冲动。我国大量实体企业具有强烈地做大规模的冲动,无论选择何种领域进行突破,实体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后便或多或少地向虚拟经济发展是普遍存在的。五是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国有企业的高信用等级能够低成本获得大量资金,客观上促使国有企业从事以钱生钱的活动。六是虚拟经济在税收方面存在优势。例如我国仅对利率、股息、红利等征税,而没有对资本利得征税,这大幅降低了资产交易类企业的税负。
房地产行业在脱实向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房地产行业吸引金融机构的大量资金流入,对其他实体企业产生了挤出效应;二是房地产开发的投资回报率较高,吸引实体企业参与其中;三是商品房本身成为优良资产,商品房交易吸引了大量资金参与。这些现象之所以存在,归根到底还是商品房价格长期单边上扬的走势。
具体来看,一是借银行资金杠杆炒房成为房价的主要推动力量。企业和个人的资产规模毕竟有限,推动房价快速上涨的重要动力是企业和个人撬动了银行资金参与其炒房行为。二是地方财政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2013—2016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与地方本级财政收入之比分别为59.8%、56.2%、39.2%和43%。究其根源是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地方财政承担了过多的刚性支出责任,地方财政收入却显不足。三是城市商品房存在刚性需求。城镇化带来了城市人口的增加,新增人口更多是处于工作年龄,有强烈在城市落户生活的人群,对于大城市尤其如此。四是多层次住房市场发育不健全。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被忽视,住房租赁体系发展也很差,住房更多作为投资品,绝大多数人都不得不购买商品房的事实,足以对房价进行强有力的支撑。五是社会财富差距较大。2016年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465,社会财富的基尼系数会高很多,聚集了大量财富的少部分人将具有更强大的购买力,可以对住房给出更高的价格。六是居民投资领域有限。我国财富管理行业、股票市场、信托、保险等成熟度不高,同时居民自身的金融知识也不足。
目前,地方政府已经成为资金或明或暗的主要流向领域,银行信贷、各类资管业务、各类私募基金等大量以地方政府项目作为标的资产,由此对其他实体经济造成了挤出效应。
具体来看,一是地方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强烈。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的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居住适宜、生活便利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地方财政无法满足建设资金的需求。地方财政刚性支出责任较大,在现有财力基础上再进行城市建设的投资,仅靠地方财政肯定是远远不够的。三是地方政府债务的约束机制不健全。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约束机制仍然不健全,地方政府为地方建设举债方式层出不穷。四是地方政府积极发展金控平台。近年来,地方政府纷纷设立地方性的金融控股集团,并已经发展成为金融行业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已经成为地方政府获取资金的主要抓手。
我国当前处于从高速度工业化向高质量工业化转变的阶段,农业人口占比仍高达42.7%,人均GDP仅为8200美元,为美国的14%、日本的24%、德国的20%、韩国的30%,制造业正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迈进,大量品牌和技术仍然来自国外,核心生产设备和关键零部件也还要依赖国外进口。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经济强国建设仍需依靠以工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因此,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避免脱实向虚是当前工作的重点。
立足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国情,正确认识发展经济仍然是我国当前面临的主要任务,处理好金融监管和发展经济之间的关系,避免金融监管阻碍和超前经济发展。明确金融监管的界限,适当弥补金融创新业务监管不足问题的同时,要增强传统金融业务的市场化水平,减少对传统金融业务的行政干预。金融监管部门要更加重视金融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建立符合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体系,修改不适应当前金融业务开展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使金融机构更好地满足市场化的企业的金融需求。从实际情况出发,避免照抄照搬国际标准,尤其是发达国家制定的适合其自身的标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方案和标准。四是支持创新融资工具和业务的发展。
以抑制县域资金外流和提高县域存贷款转换率为主要方向,加强和改善县域银行服务供给,具体包括如下建议:开展国有银行县域支行法人化试点。坚持法人导向,发展“一县两行”,支持农商行、村镇银行做优做强,充分发挥“两行”在县域银行业中的主体作用,加大县域资金供给。金融机构要重视县域金融的发展,深耕县域市场,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金融服务县域经济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
根据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情况,结合金融体系实际,建议设立中国小企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小企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统一实施国家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小企业发展银行由财政部全额出资,以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和接受央行补充抵押贷款(PSL)等货币政策资金作为主要资金来源渠道。主要职能为,直接或通过其他金融机构转贷方式提供限额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为金融机构限额以下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或再担保,与转贷资金配合使用,激励金融机构共同承担可能的贷款损失。为小微企业提供票据贴现和再贴现,对重点领域大型企业为小微企业开具的承兑汇票提供承兑补贴和优惠信贷。承接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研究国家小企业发展政策,为小企业提供咨询培训服务和市场信息。
在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等薄弱环节,政府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承担更多的风险,提高金融机构进入相关领域的积极性。设立政府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发展引导基金,广泛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共同成立发展基金。完善金融机构贷款损失补偿机制,组建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风险补偿基金,增加财政支持做大基金规模,对提供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融资服务的银行、担保、保险等机构给予贷款风险补偿,放宽政府支持行业的金融产品的准入条件。进一步完善政府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融资担保体系和转贷资金基金等制度,进行国家顶层设计,提高扶持力度。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发挥信用保证保险的融资担保和增信功能。
加快调整税制结构的步伐,积极清理各种税费,继续改革完善增值税。以广税基、低税率为目标改革我国现有税收体制。由省财政部门牵头督促地市级及以下政府尽快出台降低“五险一金”的执行细则,把降低企业成本落到实处。国产设备抵扣增值税,要解决经济下行期利润降低无法抵扣的问题。着力降低企业税费、物流、用工、用能、制度性交易等各方面成本,重点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不合理收费。尽快明确金融企业利息支出抵扣增值税的相关标准。
在监管部门增加金融机构经营自主权的同时,金融机构也要提高自身运营的灵活度,满足我国高度市场化的企业的融资需求。银行机构要减少对抵质押担保的依赖,更多依靠第一还款来源,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评价贷款的信用风险水平,增加信用放款在贷款中的比例,适应我国经济领域轻资产、创新型、研发类企业不断增加的新形势,也为了更好地提高对缺少资产为特征的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的金融支持。银行机构要开展期限更为灵活的信贷业务,缩减放款审核时间,开发更多个性化产品,更好满足企业多种信贷需求,提高企业信贷体验。银行作为经营风险的机构要勇于接受经营中的风险,提高对信用风险的容忍度,对信贷相关人员做到尽职免责。对于暂时出现经营和资金困难的企业的贷款,银行和企业需要“相向而行”,多从对方角度出发加强沟通、促进合作。银行要尽力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节省企业不必要的开支;企业要尽力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满足银行的监管要求,最终寻找到银行和企业的合理平衡点。银行在提高经营灵活性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信贷人员的内控管理,使信贷人员建立合规开展业务的理念,建立大局观,将自身经济利益与银行利益紧密结合,避免追求个人短期利益影响银行利益。
大型企业和部分具有实力的中型制造企业应通过提升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产品水平。继续加大对研发的支持力度,通过补贴、专项基金、引导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和产业基金等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努力做到“研发一代、储存一代、使用一代”,提升我国制造业的整体技术水平。要弘扬“工匠精神”,提高制造业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水平,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制造业岗位的吸引力。完善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充分发挥现有财政资源的作用,重点推动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建设、多领域综合技术人才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与工程型人才的衔接。
要正确对待经济下行阶段经营不善企业的市场出清现象,避免过度投入政策性资源和金融资源人为限制企业出清。要完善企业破产程序,理顺企业破产流程,提高企业破产效率,建立完整的破产企业重组制度框架。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社会诚信观念,提高企业和企业主的违约成本,达到惩恶扬善的目的,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建立国家级大数据清债平台。与债转股一样,建立清债平台是解决债务问题的重要手段。运用“互联网+”思维,建立大数据债务清理平台,通过大数据算法主动提取债务链,有效降低企业杠杆率。加强对政府部门和央企的管理,相关采购信息要及时、有效、真实公示,应付款项要及时给付。政府部门和央企要积极配合供应商的融资,如开局相关证明、保函、对商业汇票进行承兑等,促成金融机构对供应商融资业务的开展。对承接政府和特定行业央企项目的企业进行约束,减少应付款项。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总定位,在一、二线重点城市征收个人非营业性用房的房产税。鼓励租房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房地产市场供给。政府要在租房市场中发挥引导作用,将租房市场作为部分现有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改制后的主营业务方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以政策价出租给政府公益性租房机构的个人房产免收房产税,财政从土地出让金中划拨确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补贴租房市场中的低收入人群。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打击变相的囤地和捂盘行为。
建立以杠杆率为基础的国有企业约束机制。分门别类确定企业的杠杆率标准,对企业经营层形成约束的同时,更要对作为企业出资人的政府形成约束。政府部门要有效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责任,适当增加自身债务降低国有企业债务水平,以时间换空间,缓解当前国有企业杠杆率过高的问题。
厘清地方政府与投融资平台的关系。明确地方政府与投融资平台的契约关系,提高双方结算关系的清晰化程度,建立地方政府及时支付投融资平台款项的约束机制,提高投融资平台资产的流动性,保障金融机构的债权利益。推进投融资平台信用体系建设。投融资平台要从组织架构、制度流程、信用信息管理等方面出发,逐步建立信用管理体系,提升自身信用管理能力。建设透明、健康的地方政府财政体系。建立涵盖融资平台、国有企业等在内的全口径地方政府债务统计体系,建立地方政府中长期预算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