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春祥 乔彬洁
2018年以来,河北省枣强县检察院坚持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对重要的工作部署、关键环节、重大案件要直接过问、直接协调、直接督导。同时,从人员选配、建章立制、业务培训、后勤保障等方面将精力和警力向公益诉讼工作倾斜。
办好典型案件,凸显正面社会效应。坚持在保持适度办案规模的基础上办好典型案件的工作思路,通过典型案件的办理,规范办案程序,摸索办案规律,突出办案效果。如办理的聂某、万某、赵某生产、销售假药一案,为河北省首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由检察机关提起并开庭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省检察公益诉讼首批典型案例。
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工作可持续发展。建立线索发现、评估和管理模块。建立案件线索移送与信息共享机制,本院公诉、侦监、控申等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民行部门。开展类案监督,突破线索瓶颈,提高工作质效。积极与国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沟通对接,配合政府整治“双违”专项行动,对相关案件线索进行摸排,建立司法途径解决违法占用国有土地和耕地问题,形成了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工作合力。建立案件协调沟通模块。立案前,做好与省市院的沟通工作,做到一案一请示,一案一汇报,为上级检察院了解公益诉讼现状和决策提供依据。建立后勤保障模块。为办案小组配备了无人机、数码照相机、执法仪等科技设备,使信息化、科技化和办案深度融合,实现了检察机关办案模式优化提升。
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在官方微信、官方微博上不定期发布与公益诉讼有关的案例、法律法规以及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最新动态,扩大公众对检察公益诉讼的认识和了解。开通公益诉讼“随手拍”举报平台,让群众能把環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第一时间以视听资料的形式向检察机关举报,提供初步证据。同时设立公益诉讼举报中心,出台公益诉讼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依法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