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座”之姿何时休

2018-11-22 11:22老树
老友 2018年11期
关键词:霸座乘警孙某

老树

“霸座”事件层出不穷

据《人民政协报》等媒体报道,8月21日早上7点13分,由济南开往北京南站的G334次高铁上,孙某强行占一女乘客座位。列车长和乘警反复劝说,孙某以自己不能站立为由,始终不愿离开座位。

中国青年网9月20日报道,9月19日上午,湖南永州到深圳北G6078列车上再现霸座行为。一名持过道票的女乘客执意坐在靠窗位子,并强词夺理称:“谁说这个位子不是我的?票上写了是过道的座位吗?”20日,衡阳铁路公安处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广州铁路对其作出180天内限制购票乘坐火车的处罚。

光明网10月8日报道,10月5日,在石家庄开往秦皇岛的K7714次列车的7号车厢内,发生一起霸座事件。一名购买了无座票的老太霸占一名女乘客座位,拒绝让还,坚称自己也买了票。乘务员、列车长和乘警苦劝6分钟无果,最终给被霸座的女乘客安排了另一个座位。

中国网10月9日报道,10月1日,一名女乘客乘坐G8高铁一等座出行,然而等她上了车进入车厢寻找到自己的座位后,却发现自己的座位上坐着一名小男孩。原来小男孩是跟随妈妈上车,小男孩的妈妈说自己替儿子买了属于这个座位的车票,怀疑这名女乘客拿的是假票,还要检查她的车票。由于后边排队的人比较多,这名女乘客就提醒了一下,让她赶紧确认,没想到孩子妈妈顿时就生气了,怒骂这名女乘客没公德,说“孩子要挨着窗户看看风景,你可以坐孩子的座位啊”。

道德滑坡执法缺位

9月21日《法制晚报》文章《处罚霸座事件力度有待加强》指出,“霸座男”孙某根本不打算讲究任何规则,占座理由显然不能成立。而“霸座女”则属于试图按照自己的意志来解释规则,比如她坚决认为座位号没有标注在座位上,责任就不该由自己承担,并拒绝乘务人员的一切解释。按自己的意志去解释公共规则,是许多人容易犯的错误,这种思维方式,从根本上说是把所有的责任推给他人,从而为自己违反规则找到“合理”的借口,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总有理”。说到根源,为自己違反规则寻找理由,实际上是把自己的利益置于公共利益之上,先预置自己“有理”的前提,之后再去找各种“理由”证明自己的“正义性”。

9月21日《新京报》的文章《霸座源于个人道德与社会变化脱节》指出,霸座者内心对公共秩序往往是不认同的,所以一旦有管理上的空隙,就会激发他们“占便宜”的欲望。而一旦被发现和指责,又会启动他们“错不在我”的心智模式。霸座群体的“病症”可以简称为“我没有错”。那这些霸座者都是没道德的人吗?我认为并不能简单地说“是”。一个人是有很多面的,他们之所以缺乏道德,可能只是他们缺乏某一方面的意识、观念和训练。正如梁启超先生所指出的,很多中国人注重私德,欠缺公德。的确,一些人没有统一的正义标尺,只有关系上远近的考量。这实际上可以总结为个人道德与社会变化之间的脱节。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也可看作是从小型社会到大型社会的过渡。传统的熟人社会中,人和人会不断重逢,这会促使我们变得更有道德。家庭、邻里,由熟人构成的社会网络会培育出基本的社会规范和人与人之间的互信。但到了陌生人社会,诸如火车车厢,陌生人人来人往,彼此间几乎是没有重逢概率的。在这个空间里,每个人都被要求遵守购买车票、按座位就座、保持清洁安静等公共秩序。

8月24日新华网《先有执法不严,后有“霸座”风波》一文说,在孙某霸座这起事件中,明明法律有清楚的规定和明确的授权,可为何列车工作人员,尤其是乘警,在劝导孙某无果后便再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反而让被占座的女乘客移步商务车厢,直到终点?可以说,正是因为拥有现场处置权的列车乘警的这种消极不作为,导致被占座乘客的合法权益在受损后得不到及时的维护,同时也给了孙某撒泼耍赖的底气。

8月29日《经济日报》刊发文章《有法“迟”纠加大社会治理成本》指出,霸座事件让人感觉不可思议之处,不仅在于当事人无理取闹的表现,还在于列车乘务员和乘警“无可奈何”、束手无策的现场处置能力。既然事实清楚且有法可依,为什么有关工作人员在现场却表现得“束手无策”呢?作者认为,原因有两个。一是这种明目张胆的霸座现象的确鲜见,乘务、警务人员无前例可循,一时茫然无措;二是铁路部门对一线管理团队的执法执纪能力建设滞后,导致基层工作人员对相关法规和立法精神理解不到位,以致不敢当机立断、有所作为。在社会法治化进程中,基层执法水平和治理能力建设事关群众的“获得感”。在某些关键时刻,公权力如果不能及时维护社会公平和秩序,有法“迟”纠,必然会加大社会治理成本,有损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望。

维护公德多措并举

8月23日《法制日报》发表《高铁“霸座”不妨纳入黑名单》一文指出,去年1月,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将“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等七种失信行为,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等多部门联合发布文件,有前述七种失信行为的行为责任人将在一定时间内被限制乘坐火车。“守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以黑名单的形式治理旅客失信行为是一个好办法。不过,从现实操作看,黑名单管理制度尚有待完善的地方。有关部门不妨认真总结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对试行办法及时予以修订完善,将“霸座”“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纳入黑名单范畴,倒逼失信者对规则产生敬畏。

9月5日中国经济网《惩戒“霸座男”不能止于“黑名单”》一文指出,因“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霸座男”孙某被纳入失信“黑名单”,这是有关部门对公众关切的一种积极回应,但惩戒“霸座男”,不能止于“黑名单”。因为按照正常逻辑,一个人一旦因失信被纳入“黑名单”,便会感受到强大的舆论压力,但是对于老脸皮厚、做事做人无下限的“霸座男”来说,这样的“黑名单”只会停留在让围观者“爽一爽”这个层面上,对他个人的言行起不到什么震慑作用。有鉴于此,建议尽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长效机制,并出台相应的惩罚措施加以保障实施,形成常态化震慑机制,限制失信者出游、出境、信贷及其他高消费行为,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倒逼失信者提高自身文明素质,诚信做人,诚实做事。

9月20日中国网《高铁频现“霸座”谨防引发“破窗效应”》一文指出,多起高铁、飞机上的不文明现象接连曝光。“霸座男”理直气壮,“霸座女”蛮横无理,飞机上脚踏桌板男子,不听劝阻反而骂人,连同上半年爆出的“扒车门女”等,频频刷新公众的认知下限,网友在惊叹之余,这种社会陋习如不及时加以制止,或引发“破窗效应”。每一件不文明事件的发生,都会形成一面“破窗”。也许一个人正在纠结可不可以在飞机上脱鞋子,但看到有人直接赤脚搭上小桌板,便会效仿。不文明行为没有得到及时遏制,与“宽容”的社会心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惯性思维不无关联。防止“破窗效应”,需要良好的制度建设。不久前,铁路部门对严重失信人员限制购买车票,就是一种有效的办法。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不仅不要做下一个打破“窗户”的人,更要在法治的框架下,努力去做修复“第一扇破窗”的人。

9月21日中国经济网的文章《理直气壮的“座霸”们究竟霸氣何来?》称,要想执法“硬气”,首先得给执法人员“底气”,然而底气何来?除了要让他们能有章可循外,必不可少的还有公众的明辨是非。另外,要彻底消除“座霸”等不文明现象,除却制度上的约束,公众也要学会严以律己与律人,主动向“不文明”说不。只有制度与自律并行,才能让社会逐渐走向气正风清。

链接:国外如何处理霸座

美国今年早些时候,美国洛杉矶发生了一起两名乘客因不遵守地铁乘坐规定,被警察逮捕的案件。据《洛杉矶时报》报道,18岁女子贝瑟尼·纳瓦在乘坐洛杉矶地铁时,将脚放在座位上,还大声喧哗。其间一名警察多次要求纳瓦把脚放下,然而后者无动于衷。列车进站后,警察强行将纳瓦拉下车厢,随后逮捕了她。洛杉矶警察局发言人表示,根据洛杉矶地铁行为准则规定,乘客不得把脚放在座位上,纳瓦被拘留的原因是“喧闹或不守规矩的行为”。此外,该发言人还提到,一名旁观女子也因向执法的警察吐口水被关进监狱,并面临2万美元的保释金。

日本今年4月,仙台老人协会的一名六旬成员早晨于仙台站上车后,在车厢内多个座位上摆放写着“下一个站会有16名老人上车”等让座信息的纸张,希望其他乘客不要坐,车上的乘客在见到“霸座纸”之后也果然没有入座。不过,该行为被乘务人员发现后制止,留有让座信息的老人还受到了口头警告。

有人在社交网站上发帖描述该事件后,引发了一场激烈讨论,很多人直斥这种行为“自私”且“令人感到羞耻”。仙台老人协会随后也收到不少来自公众的批评电话和邮件,该协会发言人随后发布公告承认其涉事会员行为不当,表示不管年龄多大,霸座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并为此向公众道歉。

在美国和日本各自处理公共交通不当行为的案例中,或清晰立法、严格执法,提高不守公德行为的行事成本;或诉诸社会舆论、形成压力,而这种强大且较为一致的共识,又显然是长期教育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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