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编办
一、拧紧“制度关”,牢筑红线意识
(一)完善监督检查组织架构。2017年8 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通知》,从督查重点、督查措施、督查问责等方面,建立了系统、详细、科学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办法。2018年2月,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设立机构编制委员会督查室,配套制定了《沂源县编委督查室工作规则》《沂源县机构编制督查事项组织实施意见》,从机构编制督查工作的范围、程序、职权、方式、推进机制等多方面,进一步细化了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同时,从改革类、机构编制审批备案、人员编制管理类等6大类,明确督查事项分工,进一步细化分工,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机构、有职责、有人员、有程序、有制度的“五有保障”。
(二)健全督查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凝聚监督检查工作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2015年5月,县编办牵头联合纪委、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制度的主要职责、工作程序等。联席会议每年召开2次,根据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议题,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和工作方案。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后,在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预防、查处、管控、制定政策规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有效地解决了编制部门“独自战斗”、关联职能部门“各自为战”的不利局面,提升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实效。
(三)分类抓好政策宣传教育。一方面,抓住编委成员这一“首要责任人”,突出抓好违规违纪预防教育。2017年召开的编委会上,编委成员集体学习了《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预防工作的意见》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牢固树立“机构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从源头抓好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预防工作。另一方面,抓住人事科长及主要负责人这一“重要群体”,印发 500 余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手册》,将机构编制常识、政策法规等编印成册,向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人事科长发放并组织培训,扩大政策知晓面。通过紧紧抓住这两类人,切实将政策宣传做实、做到位,营造牢守机构编制纪律的“红线意识”。
二、严把“督查关”,强化刚性约束
(一)日常机构编制管理突出“严”。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一支笔”制度,对机构设立调整、编制分配等重大机构编制事项,一律报县编委研究后下文审批;对用编进人、用编招录等业务,严格执行“逢进必考”“逢进严审”,超编满编、职能职责弱化以及体制机制面临调整、机构经费性质不对等的,一律不予办理用编审批手续,切实加强机构编制“源头管控”。建立“两单一库一系统”,凡机构编制事项、人员发生变动的,编办及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手册、实名制电子表格库、实名制信息系统“四位一体”同时变动,有效地促进了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
(二)政府部门评估督查突出“全”。从 2013 年开始,集中利用 5 年的时间,完成了首轮 24 个政府工作部门的机构编制评估工作。评估过程中,制定详细评估指标,创新引入了实地评估、人大政协代表评议、服务对象访谈等多种督查形式,准确全面地掌握了政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职能配置、编制核定、人员配备、职责履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等。5 年来,共发现政府部门存在的机构编制管理、职责职能履行等方面问题 60 余个。评估完成后,逐一向有关部门以书面的形式反馈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并紧盯问题整改,直至问题解决。通过开展首轮政府部门评估,进一步促进了政府部门职责履行和机构编制资源的合理配置,也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三)政策落实跟踪问效突出“效”。为加强对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2017年8月,转发了《山东省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跟踪问效范围、对象、方法、程序等,全面铺开跟踪问效工作。9 月份,通过部门自查、开展座谈、查阅材料等方式,就原工商局、质监局整合组建市场监管局后人员编制执行、职责履行等情况进行了跟踪问效,发现了存在的改革不到位、体制不理顺等8个问题。随后,沂源县又对公立医院改革、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等工作进行了跟踪问效,促进了机构编制改革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严肃了机构编制工作纪律。
(四)机构编制政策审计突出“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经多次向县领导和审计部门协调争取,将机构编制规定执行、严控超编进人等情况纳入县、镇(街道)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范围。镇(街道)、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离任后,按照审计部门审计要求,对其在任期间内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形成执行报告。通过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使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成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提升了领导干部严守机构编制红线的责任意识。
三、压实“联合关”,凝聚督查合力
(一)相互制约制衡防违规。在日常机构编制业务中,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形成了用编前置审批、关系工资调动、纳入财政统发的“三权分立”、相互制约制衡机制,有关部门开具的审批材料互为办理申请要件,强化了内部监督,对解决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有重要预防作用,有效避免了部门“一家独大”容易出现 “灯下黑”的问题。
(二)联合专项督查提成效。为不断提升专项督查的执行力、震慑力,注重加强与纪检、组织、审计、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充分发挥各参与部门的职责专长,实行全方位、多维度的督查思路,扩大发现问题的触角,提升专项督查效果。近年来,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开展了“吃空饷” 专项整治、违规进人用人清理整顿、机构编制专项核查、控编减编督查、公立医院专项督查等工作,各部门相互协作、各展其能,查处了大批管理不规范甚至违规违纪的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三)信访联合查处保稳定。近年来,随着广大干部职工对机构编制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提高,涉及机构编制的信访案件有所增长。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关干部职工利益,积极加强与纪委、组织等有关部门的配合,通过联合座谈、联合取证、联合查处,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了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广开“监督关”,打造阳光编制
(一)依托实名制公示,强化社会监督。近年来,依托 “山东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和沂源县政府网、沂源县机构编制网官网,向社会公示全县近500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核定、内设机构、主要职责等机构信息以及全县 在編人员姓名、编制使用情况信息,同步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并及时动态更新实名制数据,促进内部监督的同时,最大限度强化社会监督,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更加公开、更加透明,有效避免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二)实行清单式整改,强化全程监管。对近年来通过专项督查、举报受理等方式,查处了部门超编运行等 30 余个机构编制管理问题,编制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等,并严格实行销号式管理,整改到位一项销号一项。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对照清单,实行全程监管,问题整改不到位不予办理有关业务,切实提升问题整改的执行力。□E:CSQ
关键词:沂源县 机构编制 监督检查 阳光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