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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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媒体透露,由于违规把自己一家6口人申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违规获得扶贫资金1428元,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石桥村党支部书记唐兴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全额退出违规所得。因履责不力,驻村干部唐某、分管副镇长黄某均被追责。
几年来,扶贫领域的“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优亲厚友现象并不罕见,一些扶贫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朋好友谋私利,使扶贫变成“扶亲扶友”。此问题的出现,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一些基层干部思想觉悟不高,私欲膨胀,一心想着“肥水不流外人田”,扶贫款、救济款这块很好吃的“唐僧肉”,如果让别人吃了怪可惜的,不如给自己的亲朋好友吃;另一方面,是扶贫领域监管制度不健全,导致部分基层干部心存侥幸,认为只要涉及的钱不多,影响不大,上级部门就不会知道,也不会追究。
脱贫攻坚任重道远。笔者认为,基层干部处在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关键岗位,一定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端正思想,去除侥幸心理。相关部门要完善扶贫领域的监管制度,并严格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并将监督权交给群众,从制度层面保证工作程序、工作结果的公开透明,让优亲厚友现象无处遁形。与此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扶贫领域“微腐败”的惩戒力度,以形成强大的震慑力,确保基层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