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朔城区纪委监委迅速行动,紧紧围绕职责定位,突出组织领导、工作重点和制度建设,做到“三坚持”,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持思想引领,加强组织领导。1月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召开以后,朔城区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与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保护伞’”的要求,立足机关职责定位,于4月25日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对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监督监察工作统筹协调。4月26日、5月4日、7月11日,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工作小组召开专门会议集中学习了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并于4月25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执纪监督监察的工作方案》(朔区纪办发[2018]3号),对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总体规划。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朔城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职责,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能定位,重点查处三类问题: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
坚持机制创新,确保取得实效。健全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日常协作配合机制,党风政风监督室发挥牵头综合作用,宣传、信访、案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按职能分工,抓好各自承担任务的落实。建立健全了与政法机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公安机关及时移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及其充当“保护伞”问题,区纪委监委受理或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查处。健全了案件查处提前介入机制,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案件,区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