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纪委监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淑敏
党的十九大高举旗帜、引领航向,描绘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宏伟蓝图,进一步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前进方向。特别是明确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基本方略和根本遵循。我们驻省住建厅纪检组适应派驻机构改革的新要求,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推行“五个坚持”,即坚持挺纪在前、坚持以上率下、坚持露头就打、坚持抓早抓小、坚持深化“三转”,发挥了“探头”和“前哨”作用。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个别同志产生“十九大后反腐力度会不会放缓”的疑问,也有“差不多了”、“松一松劲”的倾向,对此,必须提高警惕,保持高度的思想清醒。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坚决落实“三个不能有”的要求,“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增砖添瓦、发光发热。
赵乐际同志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呼唤担当和敢为精神,纪检监察干部应当成为无私无畏、奋不顾身、永不畏缩的忠诚卫士。对此,当务之急和根本之策,就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握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就是要在学习中不断增强担当的勇气和敢为的本领,坚决同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团结统一的言行作斗争,该说的话就要说,该干的事就要干,该得罪的人就要得罪;就是要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升政治站位和执纪本领,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努力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成效。
党中央要求各级党委、纪委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问责制度,拧紧管党治党的螺丝,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纪检组作为上级纪委派驻的履行党内监督的专责部门,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当好牵引“牛鼻子”的“督导员”;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当好党内政治生态的“护林员”;要坚持党性原则,强化追责问责,保持嫉恶如仇的气概、坚韧不拔的意志、执纪如山的刚正,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甘当得罪人的“专业户”,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综合监督单位和基层扎实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持久战也是攻坚战,我们只有做到严格执纪、动辄则咎、寸步不让,才能实现把纪律挺在前面。随着党内监督各项法规的修订和出台,纪律的戒尺越来越明晰,制度笼子越扎越紧,既有正面倡导,又列出负面清单,从严的尺度清晰可见。近年来,我们驻省住建厅纪检组始终坚持挺纪在前、从严执纪,通过日常监督、明察暗访、专项巡察、座谈调研、执纪审查等措施,调研约谈驻在部门44个单位负责人和处级以上干部,强化纪律约束。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的十九大“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坚持顺应群众过上美好生活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严执纪,做到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在时时处处事事,严在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始终。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比如:一顿公款吃喝、接受一个“红包”、个人档案中改改年龄、家庭财产有所瞒报,过去那些“不算事儿”的事,现在都较起真来。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新途径,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决不养痈遗患、放任自流,做到治病树、扶歪树、拔烂树、护森林,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防止纪律成为稻草人,让纪律成为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刚性约束。
近年来,党中央狠抓作风建设,从政治局抓起、严起,从总书记做起,言出必行、雷霆万钧,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留下了“印”、抓出了“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变异性,坚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盯紧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大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力度,坚决查处收送礼金、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经商办企业等“四风”问题,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绝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拿出实招巩固拓展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制度措施执行情况“回头看”,促进长效管用制度机制的建设和落实。紧紧盯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新形式新动向、“四风”问题的新面孔新变种,拓展监督渠道,加大执纪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
要清醒认识到,虽然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腐败的存量还不少,遏制增量的任务还很重。我省近年查处的违纪问题大多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一些地方和部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多发。近年来,我们驻省住建厅纪检组按照减少存量、遏制增量要求,及时梳理线索,积极主动办案,查办问题线索6件,对省住建厅、省人防办的8名处级干部提出了党纪处分建议,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2人。实践表明,惩治是最好的预防,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惩治始终是最关键、最有效的一招。为此,我们要继续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摒弃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更不能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要始终保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高压态势。要突出监督查处重点,继续把减存量、遏增量作为派驻纪检组的重点任务,继续紧紧盯住“三类人”,严肃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行业内权钱交易、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的典型,“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关注和惩处机关和基层中的“微腐败”行为。要及时将典型案例在系统内进行通报,把违纪违法干部的忏悔录作为反面教材,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和震慑作用,警醒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