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县纪委监委强化“四个意识”,注重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在精准扶贫监管中以“一五七”工作办法为抓手,突出抓细、抓早、抓实,以强有力的纪律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
一是进一步“细分”做到底清数明。要求各乡镇党委书记负总责,以“信息化+制度化+公开化”的精准扶贫监管系统为平台,列出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主体责任清单和措施,并建立台账,要求各乡镇纪委围绕对象识别是否准确、脱贫措施是否准确等细化事项深入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大清查、大起底,厘清重点,及时核查,对精准扶贫精准亮剑。
二是进一步“早防”做到防微杜渐。突出抓前抓早抓苗头,以涉及扶贫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为重点,县纪委书记负总责,分级分层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和提醒谈话,为他们划“红线”、设“底线”、明“禁区”,不断提高他们遵规守纪意识,筑牢心灵深处、思想意识里清正廉洁防线。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做到早提醒、早批评、早教育、早纠正。
三是进一步“抓实”做到警示震慑。县纪委监委严格制定了《交城县纪委监委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办法》,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立项监督为抓手,协调整合审计等部门力量,紧盯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扶贫项目的报批和验收、扶贫对象的识别和扶持扶助等关键环节,切实做到哪里有精准扶贫户、扶贫资金运行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2017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累计排查各类扶贫领域案件线索47件,初核23件,了结24件,党纪政纪处分17人。
(王新斌)
壶关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利用“四种资源”,构建问题线索信息网,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做到小问题早发现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利用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发现农村基层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利用各派驻纪检组长的“情报员”作用,掌握各单位重大决策情况,及时发现“一把手”身上存在的问题;利用网络舆情力量,查找在全县范围内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问题;利用执纪执法部门联合办案条件,相互沟通信息,及时发现违纪违法线索。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壶关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谈话函询力度,做到加强预防 ,“小病早治”。按照抓大不放小、抓小不养大的原则,把腐败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壶季轩)
石楼县纪委监委立足深度贫困,聚焦精准脱贫,采取“四零”举措,延伸了监督触角,斩断了伸向扶贫“奶酪”的黑手,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调查研究“零空挡”。纪委书记总牵头,班子成员分头行动,坚持走出办公室,深入农村农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了千人问卷大调研,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了解了群众诉求,共发现15条问题线索,问责了6名干部。
二是跟踪监督“零盲区”。建立了扶贫资金监管、扶贫项目监管和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管理三本台账,强化了源头管控,掌握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来源和流向,强化了跟踪监督,找到了扶贫领域正风反腐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三是追责问责“零容忍”。针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启动问责程序,一刻不停,一寸不让,严厉打击“中间地带”“灰色地带”发生的优亲厚友、以权谋私、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2017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35件,处分34人,处分科级干部5人。
四是通报曝光“零遗漏”。指名道姓通报曝光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2批15人次。特别是在文件通报、网络通报的基础上,探索到群众中间通报,接受群众评议监督的全新模式,目前已进村公开13个案件,持续释放了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石季轩)
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新绛县紧盯重要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综合运用日常性谈心谈话、提醒谈话、函询、约谈、指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诫勉谈话等谈心提醒方式,构建各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常态化工作体系。
县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谈心提醒常态化的实施细则》,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开展日常性谈心谈话、提醒谈话、函询、约谈、指定专题民主生活和诫勉谈话提供了明确的适用情形、规范化流程和标准化文书。在谈心提醒中,对班子成员的日常谈心谈话、提醒谈话、约谈,由党委(党组)负责人主谈,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参加;履行“一岗双责”的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和一般人员进行的三种谈心,由分管领导主谈,股室负责人配合,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参加,报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知情。谈心提醒常态化工作开展一个月,新绛县各级党组织就对党员干部开展日常性谈心谈话364次,提醒谈话214次,约谈31次,县乡两级纪委谈话函询数量和执纪监督发现问题的线索数量同比减少17.3%。谈心提醒常态化工作机制筑牢首道防线,严把破纪关口,助推各级党组织主动承担主体责任的成效初步显现。
(耿长征 李彩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