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袁方成(湖北武汉)
(作者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协同创新研究中心副主任)
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2月4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公布,进一步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并将乡村振兴战略置于新时代农村改革的主导位置。
土地制度改革是(以下简称“土改”)乡村振兴的行动支点。作为农村改革进程的关键一环,近年来土改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扎实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发展,农村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土地确权作为土地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在乡村振兴过程中更是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早在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要“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将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落实到农户”。2013年中央指出要在五年之内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之后对土地确权具体内容进行了再明确,为土地确权提供了明晰的政策导向和行动路线。
一方面,土地确权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发展,为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打下坚实基础。土地确权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明确了农民与集体、农民与土地的产权关系,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承包权,更好地用活了土地经营权,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提供条件。同时,土地确权后,加速了土地流转,改变了农村土地的细碎化状态,实现连片耕种,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程度,推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另一方面,土地确权保障了农村稳定,助力构建乡风文明、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的乡村社会。土地确权明确了承包户土地的具体界址和面积等实际情况,截止2017年11月底,全国实测承包地面积15.2亿亩,已经超过二轮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确权面积达到11.1亿亩,占二轮家庭承包耕地账面面积的82%,甘肃、海南、陕西、福建等17个省市确权面积超过90%。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农地面积和边界清楚准确,可实现相对公平又有效率,同时整合优化了农村土地结构,由此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同时,权属的清晰化可有效地减少民众因土地纠纷而产生的矛盾和冲突,维护乡村社会稳定,进一步推动乡风文明、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的乡村社会构建。
2018年是全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收官之年,确权登记工作也进入了巩固和验收阶段。要进一步发挥和巩固土地确权在推动乡村振兴过程中的支点作用,就要继续坚持精准化、规范化、可持续、协同性的改革思路,坚持“权属清晰”“位置明确”“承包关系稳定”“财产收益长久”“流转公开顺畅”的改革目标,坚持健全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社会基本保障制度等配套体制机制。同时以土地确权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促进基层民主发展,实现政策执行和改革推进的主体动能提升,深化农业改革,助力乡村振兴。
为巩固土地确权成果,需要在以下几方面着力展开:首先,查漏补缺,进一步深化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细致调查,深入农户、地块查找问题,有错必纠,彻底完善权源资料,扎实做好扫尾工作。其次,加快数据汇交,搭建承包地确权登记信息应用平台。进一步推动各地区持续收集、质检和汇交确权成果,加快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实现农村承包地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再次,探索成果应用,充分释放红利。在做好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确权成果在土地流转、抵押融资、涉农补贴、休耕轮作等方面的结合应用,持续释放确权红利,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确权收官后持续增长。
新时代背景下,土地确权工作的扎实推进和圆满收官,将为农村改革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为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实施注入新的动力,也将在更大范围内激发农村发展的内在活力,农民生活富裕、农业产业兴旺、农村社会乡风文明、农村环境生态宜居、农村事务治理有效的和谐新乡村面貌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