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痕迹化管理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2018-11-20 00:28
决策探索 2018年18期
关键词:班子成员痕迹党风廉政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痕迹化管理已经推行多年,但往往流于形式、浮于表面,为痕迹而痕迹,失去了痕迹化管理的真正目的。痕迹化管理的一个主要作用是从中发现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从而倒逼主体责任更加完善地落实,更好地促进领导班子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主体责任落实的现状

一是坚持核心领导,有职有责。始终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主体意识,充分发挥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支部的首要责任、直接责任、全面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的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集体领导“不放手”。

二是突出第一责任,做到责任到人不敷衍。书记要切实发挥好第一责任人的作用,主动扛责不敷衍,每月要安排工作,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对作风建设、违纪案件处理等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三是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分工明确真落实。要认真履行分管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分管领域,做到分工明确“不缩手”。每年都要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和职责,并结合各阶段工作督促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内容。班子成员每个月要召开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部署,并设立专门纪检监察室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体责任落实存在的问题

一是上层意识贯彻不到位。个别人员存在责任意识落实不到位的情形,落实责任主动性、自觉性不强,主动思考、主动谋划、主动实践的意识不强,仅仅停留在学习、开会、领会、表态,再次学习、开会、领会等阶段,有的甚至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等思想,从而导致各种精神和责任意识层层递减。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对于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落实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

三是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

四是有重视业务轻党建思想,量化考评困难。个别同志仅重视业务工作,却轻视党的各项工作。考核时,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等方面的工作对比业务工作存在量化考评困难、成效测评标准模糊等问题。

三、加强痕迹化管理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倒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固化工作成果,必须强化履职记录制度,每一名班子成员、每一名部门负责人,都要配备一本履职记录簿,将日常履职情况进行即时记录,留下痕迹,内容可以包括研究、布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下属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作风纪律提醒教育,及时制止和处理管辖范围内的不廉洁、不担当、不作为行为和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等,让责任落实从口头变为书面,从无形变为有形。

要强化干部管理教育,让每一名干部有责任意识,敢同不正之风做斗争、敢于管理、敢于决断;要有干部能上能下制度,让不能干、不敢干的干部下去,让能做事的人上来。

要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专用台账,记录收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签订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讨论、决策、部署情况,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工作措施、领导发言、作风纪律建设大会、廉政党课、受党纪政纪处分情况、每季度廉情分析报告、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全套书面资料,串起一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点滴痕迹,便于日后留档翻阅、查漏补缺。

要有监督、有检查。加强日常检查、加大考核力度,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检查;强化上下、左右监督,做到各处有监督;注重检查方法,检查中注重各责任主体履责是否到位,记录是否真实,并及时进行查漏补缺。通过层层督促检查,传导压力,推动落责,真正让记录严起来、履责实起来。

利用痕迹管理促进主体责任落实是一种切实有效的办法,只有上下同心、认真履行,才能为主体责任的落实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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