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梦丹
摘要:高校资助育人工作是促进我国教育公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举措,也是影响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更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助力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根本途径。通过对现有资助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从资助结构的完善、资助方案优化、帮扶精准度的提高、资助方式的转变以及反馈机制的建立四个方面入手,在育人为本的理念下,深入探讨和构建资助工作可持续发展模式。
关键词:高校 资助育人 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G6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19-0174-03
目前,我国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同时,建立并完善了“奖、助、贷、补、减、免”的资助形式,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其中高校资助育人工作是我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2016年7月28日召开的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座谈会上,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指出,当前在我国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和脱贫攻坚战略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学生资助工作的重点是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1]因此,高校在落实资助工作时,要转变观念,创新方式,把资助工作和育人工作有机融合,始终坚持以“育人”为本,让“育人”贯穿资助全过程,把培养学生全面发展作为资助育人的终极目标,把资助工作落到人才培养这个核心任务上。
但是从目前各个高校资助工作运行情况来看,大部分高校的资助工作都面临着结构倾斜,贫困认定审查困难,重资助、轻育人,缺乏跟踪反馈机制等问题。因此,高校资助工作缺乏实效性,并且难以长期健康持续发展。
一、目前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资助结构倾斜,资助形式发展不平衡
当前,我国政府、学校、社会企业和民间团体等共同构成了多元混合资助结构,但是整体而言资助资金过度依赖政府,社会各界并未发挥其应有的功能。2017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资助普通高校学生4275.69万人次,资助金额达1050.74亿元,比上年增加94.90亿元,增幅9.93%。其中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投入占高校资助经费的48.43%,其次是银行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和学校资金,占比分别为27.05%和22.67%。而社会团体、其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助资金共计19.5亿元,占比仅有1.85%,来自于曾经受助学生的资助金额更是少之又少。因此可以看出,在高校资助工作经费分布中,政府发挥了绝对主导作用,资助结构严重倾斜。
目前,我国高校资助多以 “奖、助、贷、补、减、免”等形式展开,但是各项资助形式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同资助形式的资金分布差别很大。以2017年的数据为例,仅以助学金形式进行资助的金额就占据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29.7%,其次是国家助学贷款,占比高达27.05%。而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占比仅为4.93%,勤工助学资助金额占比更是低至2.47%。这样的数据直接表明,绝大部分受助者无需通过任何努力就可以直接受到经济资助,而仅有少部分贫困生可以同时依靠勤工助学的方式用劳动换取资助经费。而这样的资助结构也催生了许多贫困生对于贫困补助“等、靠、要”的消极思想。因此在很多高校,绝大部分贫困生对于助学金的名额和资金都是积极争取,而部分勤工助学的岗位却无人问津。
(二)家庭贫困认定困难,资助精准性缺失
目前各高校常用的家庭贫困认定程序多为班级评议、学院认定、学校审核,评定依据均以《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为基础。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相关部门调查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同时学生本人对于贫困认定认识不同,也就造成了整个认定程序和认定结果严谨性和准确性缺失,进一步造成了资助的精准性下降。
首先,許多学生在面对贫困认定时,不能保持正确的心态。部分非贫困学生为了经济补助“装”贫困,甚至“争”贫困;而部分真正贫困的学生却因自卑心理和自尊心放弃认定申请,这些都增加了贫困认定工作的难度。
其次,部分地区的民政部门未对学生提交的《家庭情况调查表》进行核实就加盖公章,导致贫困认定的基础依据缺乏准确性。
再次,学校各级评议、认定和审核过程缺乏公正性和准确性。在班级评议过程中,由于缺乏统一定量标准,许多评议小组成员无法结合申请者的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评议。同时,评议过程受评议小组成员主观因素影响较大,因此评议结果从根本上缺乏准确性。而大部分高校因生源地分布分散,难以对所有学生家庭进行摸排走访,因此学院认定和学校审核也存在较大困难。
最后,许多学校为给学生提供便利,对曾经申请贫困认定的学生不再要求其提供任何申请依据,忽略了学生家庭情况呈现出的动态变化,影响了认定的准确性。
(三)资助工作重经济帮扶,轻育人功能
目前在各高校实际资助工作开展过程中,重资助轻育人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许多高校建立了专门的队伍和制度保障资助款项按时按量发放,却鲜有针对对受助学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价值引领、心理辅导等精神资助和学业帮扶、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等能力资助。精神资助的缺位导致部分受助学生产生了“理所应当”获助的想法,面对助学金则积极申请,而面对勤工助学的机会却毫无兴趣,缺乏自立意识、感恩意识,更有甚者将受助作为一种“收入”手段,在面对受助资金时,出现“等、靠、要、争、抢”的思想误区。[2]因此有些学生不仅成为经济上的贫困,更成为智力和精神上的双重贫困,使资助工作丧失了其应有的意义。
(四)资助工作缺乏跟踪反馈机制
目前多数高校的资助工作仅仅停留在保障资助金顺利发放阶段,而忽略了后续的跟踪反馈机制。一方面因为缺乏对学生受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直接降低了“虚假申请”行为被发现的可能性,同时由于政策上缺乏对“虚假申请”行为的惩罚机制,无形中给了部分学生“装”贫困的机会,因此影响了资助工作中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也进一步影响了资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由于缺少对受助学生受助后学习、工作、心理等各方面的跟踪反馈,使得资助“育人”成效难以衡量,直接影响了资助育人工作的实效性。
二、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可持续发展探索
(一)完善资助结构,优化资助方案
资助结构的完善和资助方案的优化是开展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前提,只有合理的资助结构和资助方案,才能够保障资助育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方面,社会作为高校人才培养的获益者,应当分担部分教育成本。[3]因此要在保障政府、学校和银行资金投入稳中有涨的基础之上充分调动社会企业、民间团体以及个人的资助热情,逐渐改良资助金来源配比。首先,政府可通过加强舆论宣传,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捐资助学的气氛,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并且通过出台激励型政策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将部分收益投入到高校资助育人工作中去。其次,高校可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充分拓展资助渠道。高校的资助工作者可以通过学校“就业服务”这个窗口与更多的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企业可以通过参与资助工作宣传企业文化,并在合作高校内建立人才储备库,为企业的发展夯实基础,高校在获得资助资金的同时可以加强就业工作,使社会企业和高校教育达到“双赢”的局面。最后,各高校可以通过学校校友联络部门,深入挖掘校友资源,引导各界校友尤其是曾经受助的校友积极投身到回报母校的行列中来,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和反哺意识,在实现“资助育人”的同时,将校友联络工作和资助工作有机结合,推动高校资助工作良性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要优化资助资金分配方案和资助形式,使资助育人效益最大化。有人指出,逐步实现从“无偿化资助”向“有偿化资助”转变,培养贫困生的“自助”意识可以有效改善目前高校的资助困境,真正实现“资助育人”的功能。[4]首先,适当鼓励大学生通过助学贷款的方式缓解学费压力,在就业后通过自身努力完成还款。其次,高校可针对贫困学生设立专项奖学金,鼓励和引导贫困生加强学习。最后,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在政府、合作企业以及学校中增设勤工助学岗位,让贫困生通过“劳动”换取相应资助,培养学生的自立自强意识,并且在工作岗位上加强个人能力的培养,把育人功能真正落实到高校资助工作中去。
(二)加强认定审查流程,提高帮扶精准程度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是开展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基础,因此,只有准确进行贫困认定,才能保障资助工作的精准程度。
首先,学校应加强资助工作的宣传,并且在宣传中渗透心理教育和诚信教育,让学生对资助工作有正确的认识,不但能有效避免部分学生因自卑心理放弃贫困认定申请或部分非贫困生“装”贫困等现象,也能引导班级评议过程更加公平有序地进行。
其次,学校可以通过校地合作以及引入大数据的方法对申请贫困的学生进行定量评级。一方面,学校应从学生生源地相关部门了解学生家庭是否确属偏远贫困地区、是否有家庭成员享受低保、家庭人均收入等情况。另一方面,可通过大数据的方法了解学生的一卡通消费频率和消费额,以此作为定量评级的依据之一。
再次,学院辅导员应组织班级评议小组不定期走进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实际生活情况,学校应组织专人走访学生家庭,了解学生实际家庭经济情况,通过综合以上信息对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学生进行定性评估。
最后,学生的家庭情况处于动态变化过程,高校应在学生在校期间对申请贫困学生多次进行定量评级和定性评估,并将定量评级和定性评估的结果相结合,对贫困生身份进行多次认定和审查,建立动态贫困生数据库,对贫困生身份实现动态化管理。
(三)以保障性资助为基础,向发展型资助延伸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对于高校的资助工作,经济帮扶只是基础,是前提,而其核心内容和最终目标是要助人自助、育人成长,最终达到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5]因此,在以物质帮扶为主要内容的保障型资助的基础上,加强以精神资助和能力资助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型是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重点。
在精神资助方面,首先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部分家庭贫困的学生面临着自卑、焦虑、嫉妒等不良心理状况的侵蚀,因此,高校要主动关心贫困生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让其感受到来自学校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怀与温暖,逐步克服自卑、焦虑的心态。同时通过团体辅导、心理咨询等方式帮助贫困生正确认识自我、认识他人,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家庭贫困的事实,强化其自尊自爱意识。其次,加强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形成和稳定的关键时期,因此,高校应以第二课堂为平台,对学生展开诚信教育。同时建立和完善学生诚信评价体系,并以此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考核因素。教育学生在申请贫困认定、归还贷款等工作中坚守诚信意识,更要在以后的人生中坚守诚信的底线。最后,强化学生的感恩意识和反哺意识,树立其社会责任感。以资助政策宣传、志愿者服务等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为抓手,让更多的贫困学生参与到公益事业中去,并在此过程中引导受助学生学会感恩,通过服务社会来回馈社会各界的资助。
在能力资助方面,首先,通过加强對贫困生的学习指导,提升贫困生的专业素养,培养其学习能力。其次,帮助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工作,引导学生将个人发展与国家、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并且通过简历修改、面试技巧培训等培养学生就业技能,为学生顺利就业夯实基础,为学生通过大学学习改善家庭情况提供保障。最后,强化贫困生实践能力。通过在校内外设立与学生专业、特长相关的勤工助学、学生兼职、实习等工作岗位,为更多贫困生提供实践机会,提升贫困生的综合能力。
(四)建立健全跟踪反馈机制,构建资助育人长效机制
资助育人跟踪反馈机制的建立,可以更好地推动资助结构和方案的优化、贫困认定工作的开展以及育人功能的实现,是进一步推动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保障,也是推动资助育人工作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首先,要持续关注受助学生情况。一方面,对于在贫困认定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学生,要及时取消其贫困生资格,更要对其不诚信的行为进行记录,并通过取消其评奖评优、入党资格等方法进行惩罚,以此加强认定工作的准确性,推动大学生诚信教育。另一方面,通过观察受助学生在受助前后思想、心理、学习、工作等各方面的变化,探索资助育人方法及重点。
其次,持续追踪受助学生在毕业后就业以及参加公益事业的情况,对于能通过个人的努力奋斗感恩祖国、回馈社会以及反哺学校的受助学生进行宣传报道,树立优秀典范,培养在校贫困生自立自强意识,并引导其树立感恩和反哺意识,让更多的受助学生在毕业后投身到高校资助工作中来,推动资助育人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将资助金使用情况、受助学生思想、心理、能力等情况及时向提供资助的社会各界进行反馈,加强社会各界对于高校资助工作的信心和热情,以此来优化资助体系的建立,从而保障资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结语
资助育人工作是一项系统而持续的事业,只有政府、高校、社会、家庭充分参与,形成合力,把育人理念渗透到资助结构优化、方案设计、贫困认定、资助金发放、资助效果反馈等各个环节中去,才能发挥资助育人工作的实效性,促进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士同,侯华伟,郭晋,马熙.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精准长效机制探析——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林学院为例[J].教育教学论坛,2017(5):69-70.
[2]杨晓慧.关于新时期高校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思考[J].中国高等教育,2016(9):22-25.
[3]潘杨,武好明,王亚非.构建高校学生资助育人长效机制[J].高校理论战线,2012(9):55-57.
[4]张小荣.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15(6):68-72
[5]周恒,李珺,宋健.精准扶贫事业下的高校多维资助育人模式创新研究——以湖北经济学院为例[J].湖北经济学院院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15(6):133-135.
责任编辑: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