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的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分析

2018-11-19 10:58翟江华
中国市场 2018年36期
关键词:税收筹划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

翟江华

[摘 要]“营改增”实施后,很多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负担不但没有显著减轻,更有甚者出现了增加的现象,究其原因,可以归结为税收筹划没有跟上改革的步伐、改革前后的衔接不够到位。建筑施工企业该如何在新的税收制度下寻求科学高效的税收筹划呢?文章从当前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进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参考。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

[DOI]10.13939/j.cnki.zgsc.2018.36.081

1 引 言

随着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各行各业都面临着“营改增”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而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方式的特殊性加剧了应对挑战的难度,进项税的抵扣、税负平衡点的权衡等问题充斥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之中,企业能否及时调整战略同时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成为影响建筑施工企业核心竞争力构建的重要因素,税收筹划关系到企业纳税成本的高低乃至企业的整体运营,不仅应引起企业的重视,还必须尽快采取措施付诸实践。

2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2.1 增加进项税的可抵扣额度

营业税到增值税的改革所带来的最大福利就是增值税的抵扣效应,只要企业拿到经营业务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就可以进行抵扣,然而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有很多进项税不好抵扣,因为企业施工材料的众多供应商中不乏一些商家由于规模的限制和财务体系的不健全而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企业拿不到发票就不能进行相应税负的抵扣,同时,企业在进行项目施工时要雇佣大量的建筑工人,这些工人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农民工,他们不属于正规的劳务公司,因此在劳动力成本上的增值税也会因为无法提供有效凭证而不能扣除,这些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的施工成本。那么这时,企业就必须进行相应的税收筹划,要事先了解各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并有针对性地选择可以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企业进行合作,从源头上解决进项税无法抵扣的问题。

2.2 应对“营改增”后税收政策的变化

“营改增”全面实施后,国家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企业必须对此有充分的了解并据此进行税收筹划和调整经营活动。一方面,增值税的认证工作要在180天之内完成,其中包括收集、审核和整理的全过程,这对于增值税来源杂而数量大的建筑施工企业来说难度很大,因为一般施工项目会分散在很多不同地区,在地域和时间上都对发票的审核和处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虽然建筑施工企业在采购时会选择简易计税,缴纳3%的增值税,但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建设项目所属方却会要求开具11%税率的一般发票,而且很多时候是项目所属方直接购买材料提供给施工单位,施工企业无法得到这些材料的增值税发票,也不能进行抵扣,这会导致企业税额的增加和利润的减少,因此,企业应在事前加强税收的策划和控制。

2.3 有效减少企业的纳税风险

纳税项目的判定和纳税金额的计算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尤其是在“营改增”之后,纳税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都想要抓住机会采取措施以减少纳税金额,但由于税收过程的复杂性,这其中存在很多陷阱和漏洞,企业利用好能够降低税负提高利润,但一旦触及雷区便会得不偿失,所以说企业的纳税风险是很大的。税收筹划是针对企业所涉及的纳税项目进行有效计划的活动,怎样开展业务才能减少应纳税金是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在实施过程中,企业财务人员对各个税种和纳税项目会有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能够学习到如何合理合法的避税,树立起税收意识并且增强政策敏感度,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正确和科学的措施防范潜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风险规避,从根本上进行防范以增强自身竞争力。

3 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对策

3.1 区分不同税率以降低纳税额

增值税的缴纳根据所发生经济业务的不同分为五种不同税率,建筑施工企业从原材料的购进、运输、使用到最后项目的交付完成,涉及的应税事项如果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就可以根据其所属类别缴纳相应税金,但如果不进行区分则按最高税率征收。举例来说,建筑施工企业在购进机械设备时厂家会提供运输服务,在进行税收征收时,购买设备和运输服务都要缴纳进项增值税,但是两者的税率不同,分别为17%和11%,因此企业在发生购进业务时,应向厂家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分开进行核算,合法地减少纳税额。这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事前进行合理的筹划,明确各项业务对应的税率并做好分类,从而有针对性地对施工准备和实施过程中各应税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科学操作减少应纳税收额。

3.2 加强对上游供应商的选择

由于所需原材料数量大且种类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最主要的纳税项目就是进项税额,也是获得最多抵扣的项目,但是诸多因素的限制使得企业很多进项无法抵扣,造成了成本的增加,因此为了利润的最大化,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一定要将税收作为要素之一加以考虑。一方面,建筑施工材料的供應商众多但规模和信誉良莠不齐,企业在选择时应尽量选择比较正规的、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厂家作为合作伙伴,不能再仅从价格上考虑,若进项税无法抵扣,损失恐怕会大大超过低价格所降低的成本;另一方面,企业本身的纳税人性质也决定了企业应选择的供应商,一般来说,在价格和质量无差异的前提下,一般纳税人的厂家应作为优先考虑对象,但如果施工企业本身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话就另当别论了,总之要根据对方纳税人资格进行最优选择。

3.3 重视合同的规范化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主要分为材料合同和劳务合同两大类,并且合同所涉及的金额都比较大,合同不仅是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首要依据,还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关键要素,因此合同的规范化管理必须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企业应根据“营改增”的变化修订现有的合同条目和要求,并制定相关的合同签订细则,同时以所发生业务适用税率的不同为基础对供应商和采购合同进行分类管理,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价款和时间等条目设置一些规定,使企业获得尽可能多的利益。另外,针对“营改增”后合同计价方式的改变,企业要制定相应的措施,在确定报价时要将增值税考虑进去,计算扣除税负后要达到预期收益应定价多少,同时也要明确对方应提供的单据,方便企业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以及后续会计核算工作的开展。

3.4 完善企业的税务管理流程

税务筹划的开展关乎企业的整体发展,企业不仅要关注细节上如何节税,还要在宏观上完善税务管理的流程以促进税收筹划的进行。一方面,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税务部门并增加相应的工作人员,对采购部门所获取的增值税发票进行及时的审核,并结合企业的业务进行事前的筹划和管理工作,使企业的税务规范化和科学化。另一方面,企业应建立起信息化系统,使企业各项业务的发生都能有据可依,税务部门可以跟财务部门有机地配合,在应税事项发生的前后做好沟通,明确为获得最大收益而进行税收筹划的形式和具体操作,而且要将其落实到业务发生的实际过程中,同时,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具体的管理制度要与企业的税务管理相协调和配合,使资金、合同和发票三者统一起来,以税收筹划推动企业的整体发展。

4 结 论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起步相对较晚,但在新的经济和政策形势下,税收筹划必须引起企业的重视并将其作为经营决策的必要环节,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发展现状有针对性地进行税收筹划以应对“营改增”所带来的影响,同时要确保税收筹划真正降低了企业的税负,将“营改增”的有益之处最大化地发挥而规避其不良影响,使企业在新形势下尽快抓住机遇,获得更好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1] 许丽红.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分析 [J].时代金融,2018(2):276-277.

[2] 尹明理.基于营改增后建筑施工单位纳税筹划分析与研究 [J].财会学习,2017(8):15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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