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 箭
剥夺他人生命,是一种极端的惩罚手段,上千年来成为统治者展示威慑力的一种方式,也成为公众凑热闹的一台戏。
为极尽威慑之力,杀人手法层出不穷,有的把人装进口袋扔河里淹死,有的把人绑起来然后从背部掏出肺……古波斯把两条小船底朝底摞起来,然后把人塞在中间,接着使胳膊和腿伸出船体,在上面涂牛奶和蜂蜜,吸引虫子过来把人活活吃掉。还有记录显示,14世纪印度德里训练大象杀人,在象牙绑上大刀把死囚切成碎块。
这方面人类似乎从不缺想象力,尽其所能地剥夺生命,并且很少受到道德谴责。直到18世纪,这种情况才真正发生了改观。
实际上在此之前几百年,已经不断有人呼吁应该重视死囚最后的尊严,给予人道主义的死刑,但实际变革却没有发生,直到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爆发才得以实现。
18世纪末法国大革命爆发,许多特权阶级的贵族纷纷被杀,处决方式就是砍头。由于要杀的人太多,行刑过程旷日持久,导致“错误”频发。或许是刀变得钝了,也或许是刀斧手没砍在两块颈椎中间,结果导致有时要砍好几下,才能使一个人死亡。这种场面太血腥残忍,也给犯人带来巨大痛苦。
当时一位议员吉约坦,建议改进死刑,给予犯人最后的人道主义处决。他同时也是一位医生,着手设计并改进了一种无差别、迅速砍头的机器。他的努力得到了议会和国王的支持,甚至国王还亲自参与设计,最后以这位医生的名字命名——断头台在英文里就是吉约坦一词。
断头台是一个高高的木架,两根支柱内侧的槽里涂抹油脂,中间横梁上悬挂一把加重的大刀,以倾斜的方式固定住(避免卷刃),并通过绳子和滑轮控制。由于刀的重量和高度,它的效率确实比刀斧手更快、更可靠,使处决过程变得简单、迅速。
但在几百年前,与断头台相比,绞刑则是更普遍的极刑方式。
绞刑主要有三种类型,短坠、长坠和悬吊。顾名思义,短坠就是在较低的高度把人挂起来使其坠落,下坠距离较短,犯人通常是被痛苦地勒死。而悬吊与短坠的结果相似,但方式相反,它不是坠落,而是从地面拉起。随着慢慢拉起,犯人也是被痛苦地勒死。
长坠,被认为是比较人道的刑罚。它是指在较高的位置把人挂起来,经过一段长距离的坠落,利用下坠的重力瞬间折断犯人颈椎。大脑就立即失去血氧供应,犯人立刻陷入昏迷,失去意识。即使脑死亡在几分钟后才发生,心脏要20分钟后才停止跳动,但犯人不会有任何知觉,可以说死得迅速、安详。
问题在于长坠需要计算,尤其需要有经验的绞刑师进行慎重计算。根据犯人的身高、体重计算出合适的绳子长度,预备足够的下坠空间。如果下坠得太短,力度不够,结果就是犯人被勒着,承受缺血缺氧的痛苦而死。如果下坠太长,力度过大,犯人的头就会一下子被拧掉。而地上出现一具血淋淋的无头尸。在实际行刑过程中,以完美长坠而处死的犯人是少数,大部分都要经历痛苦煎熬。
发明电椅的初衷是以更人道的方式代替绞刑,一度被认为是文明的、科学的现代行刑方式,就像断头台代替刀斧手一样。
它源于1887年,当时,美国纽约州发布了一份死刑报告,在评估了34种杀人方法的基础上推崇出电椅。其中一位作者是牙医,他受到一起意外事故的启发。
有一位码头工人喝得酩酊大醉,结果不小心碰到码头上的发电机,当即被电身亡。这位牙医就构思出电椅,期望通过高压电使犯人迅速死亡,减少痛苦。犯人被固定到电椅后,就会放电。第一束电流介乎5~8安,电压介乎1700~2400伏,持续时间15~60秒。理论上,这束电流会在1/240秒完全损毁神经系统,犯人立即昏迷,感受不到痛苦。随后各个脏器会在强大电流下受到致命损伤,人必死无疑。
实际行刑过程中,大多数都不如理论上那般顺利。有时犯人在上千伏电击下没有昏迷,会痛苦地嚎叫。有时由于变压器故障或犯人自身状况,需多次电击才能致其死亡。而有时强烈电流会使犯人眼球弹出眼眶,挂在脸颊上。最后行刑室里满是烧焦糊味,尸体均有重度烧伤表现,严重时犯人身上还会起火。不得不常备灭火器。
如今,电椅被普遍认为是酷刑,非常暴力。目前美国仅有9个州保留电椅作为执行死刑的后备方案。
相较于电椅,行刑队也是近现代形成的,通俗地说就是枪决。这是现代火药武器在战争之外的一种运用,美国犹他州最近重新改编了一支行刑队,作为执行死刑的后备方式。
这种方式人道吗?1938年,美国一名40岁男子被判谋杀罪成立,执行枪决。但这位犯人做出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决定,允许心电图仪器连上自己的身体,对死亡过程进行科学检测。
仪器显示被枪击后仅15秒,他的心脏就停止了跳动。但经历了多长时间的痛苦?这一点却无法确切地知道,只能通过动物实验来推测。2015年一项研究表明,老鼠心脏停搏后,脑活动并未停止,并且通常还会激增,持续时间约30秒。那么这位犯人的脑死亡时间应该也差不多如此,并且活动激增(感到很痛苦)。
为死刑犯减少最后一刻痛苦的努力从未停止过。在科技支撑下,注射死刑成为了最佳选择,某种程度上也可称为安乐死。
1982年,美国首次使用注射死刑代替电椅来处决罪犯。它被认为是安全、人道、先进的技术,整个过程犯人不会流血、不会尖叫,就像永远睡着了一样。
注射药剂通常有三种:硫喷妥钠使意识丧失,巴夫龙致肌肉麻痹和呼吸衰竭,氯化钾使心跳停止。硫喷妥纳是一种常用的麻醉剂,发作极快,只要剂量合适一般10秒内使人失去知觉。之后所有死亡过程对犯人都是“无痛”的。今天这种方法是美国大部分州的第一选择。中国也于1997年正式实行注射死刑,是继美国后世界上第二个正式实行注射死刑的国家。
然而理论与现实总有差距。2005年因注射死刑而处决的人数已超过1000,科学家对此进行了数据分析,发现44%的囚犯可能没有彻底麻醉,意识到自己在慢慢地死亡,也很可能感觉到极其恐怖的痛苦。但由于肌肉麻痹,他们无法扭动,也无法尖叫,表面上什么都看不出来。
分析还发现,使心跳停止的药物并不能100%生效,而由于呼吸肌也被麻痹,最后犯人就是窒息而死。如果碰巧意识又没有彻底丧失,这种刑杀简直就是痛苦地折磨。有一次发生了最严重的意外,注射死刑持续了2小时,犯人喘气640次。
氮气窒息是目前最新的死刑方式,它用惰性气体代替空气,如氮气或氦气,使犯人缺氧而死。
空气中含有78%的氮气,资源十分丰富。也正因如此,当大量吸入氮气时,人体不能立即觉察到,缺氧不会使人感到疼痛。研究显示,只吸入纯氮气,人会在17~20秒内失去知觉。这就意味着,氮气窒息会使犯人在不知不觉中昏迷,而后因缺氧死亡。
美国有一位心脏病学家列文森,同时也是一位飞行员,亲自体验了这种感觉。他把飞机升到7000米高空,那里空气稀薄,必须用氧气罩才能呼吸。然后他摘下面罩,大约30秒后,产生了一种无法言说的奇怪感觉,不是幻觉,不是痛苦,也不像酒醉。
因此可以说,氮气窒息是目前最理想、最人道的死刑方式,美国已经有3个州批准它作为死刑的后备方案。
然而它仍面临一个问题,就是很依赖犯人的合作。如果犯人屏住呼吸,或者他本身呼吸频率很慢,那么死亡时间就会很长,而且在实际行刑过程中,或许还会发生其他一些无法预料的意外。
全世界所有联合国会员国中,53%的国家已完全废除了死刑,29%原则上废除,基本不执行,只有18%的国家维持并仍在执行死刑。如果死刑在古代可以带来威慑力,那么今天更多的是一种惩罚意义——剥夺生命本身就是最大的惩罚,因为没有什么能大过生命。避免流血、减少痛苦,就成为了最人道的死刑方式。